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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玫瑰战士 第13页

作者:泠光

她没脸见人了。

“玫瑰姐,上马。”利瓦伊阳推来他的铁马。

“我要走路回家。”这时候上马,动保团体应该会告她虐待动物。

“好。”利瓦伊阳推着脚踏车,走在她旁边。“正好我也想走走。”

夜晚的空气浮动着一种让人放松的气味,漫步在清风徐来的河堤步道上,赵晨曦感觉心都悠闲了起来。

“哇!天上有星星耶!”她抬头看天。

“是啊!”利瓦伊阳也抬起头,笑道:“在城市里要看到星星,很不容易呢。”

“在我的老家,空气污染没这么严重,天气好的时候,星星都是一串一串的呢!”她边说边比划。

“一串一串……”他笑了,眼中似也有星星在闪烁。

看着他的笑,赵晨曦的心忽然漏跳了一拍。

这是第二次,她在他面前觉得不自在——

上一次,是她假扮女大生听他演讲,因为太入戏,而被他煞到……不,不是“她”被“他”煞到,是“女大生”被“专家”煞到。涉世未深的女大生,本来就很容易被“专门骗人家”的专家煞到啊!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而且追根究柢,女大生之所以会被专家煞到,完全是因为那篇演讲稿,那篇讲稿写得实在是太精彩了!所以,她真正是被自己的才气煞到,与他无关……

但此刻,又是为什么?赵晨曦在心里思索。是夜风太轻柔?星光太浪漫?气氛太宜人?晚餐太满足?

还是……

赵晨曦忽然发现,也许她的心,并没有像她所以为的那么老,至少对世上的某些美好,她还没冷淡到可以视若无睹。

也就在这一刻她感到庆幸,庆幸他只是她的助理,他们的关系,早已经清楚界定……

不然……

幸好,没有不然,真的。

第4章(1)

在宣传期结束后两天,赵晨曦接到了一通她以为永远不会再接到的电话。

打电话来的是杨咏梅,约她餐叙。

她几乎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她。因为杨咏梅在手机那一头说——

“我想晨曦你既然答应了到学校授课,未来一年里,咱俩低头不见抬头见,为免尴尬,有什么话咱们还是先说清楚比较好。”

这是在呛声吗?她一听就被她激起了斗志。

在她的字典里,还没有“怯战”这个词。

到约定的这天,赵晨曦起了个大早,用着比平时更水磨的功夫,将自己精雕细琢了一个上午,再从衣柜里拿出专为这次出征而准备的战袍,高高挂起——一件表面端庄素雅、其实心机处处的套装。

同样是套装,差别不只在质料,更重要的是剪裁。好的剪裁,会让女人风情万种、高雅性感;不好的剪裁,则会让女人成为金刚芭比,而且是阿嬷级的金刚芭比。

她今天选的这件套装,就是集高雅与性感于一身的个中翘楚。本来买下它是为了未来一年回母校上课嘉惠学弟妹用的,没想到提早派上用场。

不是她好战,这是挫败给她的启迪,社会给她的洗礼——

学生时代,她一向不是个爱打扮的女生,因为她奉行的是“头皮下的东西比头皮上的东西重要”的名言,所以即使和外型与她看来完全不搭的杨咏梅当死党,她也丝毫不受影响;即使同学戏称她们是“才貌二人组”,她也乐于扮演“才女”角色,而且将它视为无上荣耀。

结果事实证明是她太不合时宜,谷哲安嘴里说着她“聪明可爱”,却爱上了外型妖娇的杨咏梅……

平心而论,杨咏梅是很美,胸大腰细腿长,皮肤吹弹得破,一双大眼总像含着泪一般,水媚水媚的;而她,因为胸不够大,相对之下腰就不显细;个子虽高腿虽长,但对体重太随性,所以跟麻豆身材有段距离;至于她的大眼睛,则早就沦陷在高度近视下,与眼镜成了生命共同体……

不过,那都是多年前的事了。痛定思痛后,她彻底作出改变:努力瘦斗,纸片人看齐;进行雷射手术,找回清亮大眼;至于不认真发育的胸部,在宵试过中医针灸、食疗和按摩之后,她发现还是调整型内衣和马甲最实在,一穿上,罩杯马上从B升级到C甚至是D,只要耐得住呼吸急促的痛苦,不愁它不二次发育……

她今天,便是要以内马甲外套装的全副武装迎战杨咏梅;为了这一战,她就算是窒息在餐桌上,也在所不惜。

“姐有事要出去,你下午放假。”在镜子前再三确认后,她走出卧室,对坐在客厅里的Sunny撂下这句话。

利瓦伊阳从书里抬起头来,看到她时愣了一下。“玫瑰姐打扮得这么正式,是要去哪儿?”

“你别问,反正不关你的事。”

“喔。”他点点头,“那我开车送玫瑰姐去。”

“不用,我自己开车去。”她跟杨咏梅的殊死战,不需要他人插手。

“那玫瑰姐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知道,可能很早,也可能很晚。”虽然“很晚”的机率不大。一般短兵相接,一招就能决胜负。“反正你下班了。”

“好。”利瓦伊阳不再啰嗦,立马从沙发上站起来,把带来的书装进包包里,背上包包。

“如果玫瑰姐需要我,尽避打电话给我,我会整天待命。”离开时他说。

看他一脸郑重如临大敌的表情,让她忍不住怀疑,他是否察觉了什么?她想,应该是她那股肃杀的气场震动到他了……

很好!她就要凭着这股气势,杀杨咏梅一个丢盔弃甲。

不过,当赵晨曦走进相约的餐厅,看到坐在那儿等她的杨咏梅时,来之前凝聚起来的气场忽然被扰乱了一点——

这是杨咏梅吗?怎么跟她想象中不一样?

虽然早知道她怀孕了,早知道她成了学者,但如果只是在路上遇见,她怕是无法第一眼就认出她来——

杨咏梅的一头飘逸长发剪成了利落短发,水亮大眼被藏在银框眼镜后面,穿着像是毛料的浅紫色套装,围着一条紫色围巾,浑身上下流露的不是过往的妖气,而是知性的学者气质……

这……这真的是她所认识的那个杨咏梅吗?完全地月兑胎换骨。

看看她,再看看自己,赵晨曦忽然有种荒谬的感觉。她们二人,彷佛交换了身分。妖女杨咏梅摇身一变,成了才女;而她,曾经的才女,成了……

不,她才貌双全。

杨咏梅抬眼看到她,学者的端凝立时化作一脸亲热,对她招了招手——

“嗨!晨曦。”

那语气,随和得就像她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赵晨曦收起所有菲薄自己的念头,全心迎战,优雅迈步——

“嗨!”

表面功夫,她做得到,她也可以。

“不好意思我怀孕了,所以不方便站起来。”杨咏梅露出有些抱歉的笑。

“别客气,在大众运输工具上见到你,我还得让座呢!”赵晨曦笑着回敬。

怀了谷哲安的孩子很神气吗?结婚、生小孩,世上千千万万人都这么做,这也值得炫耀?

服务生帮两人点了餐。服务生走后,不知是否感受到冷场的压力,杨咏梅重新打开话匣子——

“算一算,我们有七、八年没见了,如果不是在电视上看过你,我今天一定认不出来。”杨咏梅笑得特别热情,“你变了好多,真的很漂亮。”

“谢谢,你也是。”

杨咏梅似乎因为她的回应而松了一口气,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哪有!我从怀孕到现在已经胖了十二公斤,生了孩子之后还不知道减不减得下来。”

“一个人真爱你,不管你变成怎样,都会爱你的。”她有点尖刻地道。谷哲安以貌取人喜新厌旧,就祝他二人百年好合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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