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坦承太有冲击力,她好一会儿无法反应,只能哑口无言,双眸中满是被迫到绝路的惊慌,以及竭力想要掩藏,却仍旧透漏出的光彩。
“我说的都是实话,没有半分虚假,”他淡然宣布,没有错过她眼中的光亮,琢磨着那代表什么。“我会说服你,直到你相信为止。”
她避开视线,再也无法容忍继续跟他共处一室,搁下没吃完的早餐就推开椅子匆匆离开,跑得竟比女儿离去时还快,彷佛身后有野兽在穷追不舍。
单独坐在饭厅里的他,没有起身去追她,而是慢慢伸手把餐盘挪到眼前,执行原则把食物都吃尽,连残余的细细甜椒丝都没放过。
第13章(1)
欢乐蹦跳了一上午,还跟隔壁农场的边境牧羊犬雪菜玩得漂亮棉质洋装上,沾满泥巴与草屑的小愚,中午进屋里,先去洗净双手,再用毛巾把小脸擦干净后,才恢复小淑女的仪态,到餐桌旁摆放三人份的餐具,享用英式的炸鱼跟薯条,吃得津津有味。
这次餐点分量明显增加许多,母女两人就算是吃到撑也吃不完,非得有食欲旺盛的男性协助消灭食物,不然绝对会剩下许多。
忠国坐在餐桌旁,朝书庆挑起浓眉,神情兴味盎然。
“妈咪这次也煮了你的份。”小愚快乐的说道,仍旧不改慷慨好客本性,用刀叉把热呼呼的食物,放进他的餐盘里。“太好了,这样你就不用饿肚子了。”
“谢谢,你真贴心。”他以极佳的绅士态度回应,脸上有毫不隐藏的骄傲,体贴的问道:“你喜欢吃炸鱼薯条?”
“最喜欢了!”她双眼发亮。
“我也是。”
“真的吗?”她好惊喜,笑容灿烂无比。“可是,妈咪不常做。”她好惋惜的说,连弯弯的眉都下垂。
“我牛餐原本要做烤羊肉,但是昨晚羊肉已经被人吃了。”书庆冷淡的说道,不让他有更多猜想。“食物分量变多,是怕有人利用小愚的单纯天真骗取食物,让她吃不饱。”
小愚睁大双眼,轻轻用叉子朝他指了一指,红女敕小嘴无声的说:妈咪在说你吼?
对。
他也用唇语无声回答,做了个鬼脸。
小愚掩着嘴笑个不停,双马尾不停晃动,对眼前这位“客人”的好感度登登登登的往上迅速爬升,大方的决定他可以当她的同伴,一起到专属于她的游乐场玩。只是好可惜啊,他壮得像是故事书中阿拉丁神灯里的巨人,不能享用她好玩的溜滑梯。
一大一小有了共识,笑着吃薯条,沾的都是番茄酱,别的酱料都不碰。
书庆垂下长长眼睫,遮盖眼中的情绪,独自沾着蓝起司酱,却只是搁在盘边,没有立刻送入口,但是耳朵关不起来,只能听着那低沉醇厚的嗓音跟女儿说:
“你妈咪怕烫,炸鱼薯条冷了就不好吃,所以她才不常做。”他说得轻描淡写,拿起热烫的薯条往嘴里送,吃得津津有味。
“你怎么知道……”小愚的话只问了一半,就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俏皮的一笑。“对喔,你跟妈咪认识很久了。”
“是啊。”他继续拿着薯条往嘴里送。
小愚用超级羡慕的眼神,仰望着他俐落豪迈的吃法。“你没用叉子。”她小小声的说。
“用手拿更好吃。”他非常推荐。
小女孩看看手上的刀叉,犹豫的看看坐在餐桌对面的妈妈,再看看身旁的巨人,良好的教养跟顽皮本性展开强烈拉锯战,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的问道:
“妈咪,我可以不用叉子吗?”她的手指好痒。
“你饭前有把手洗干净吗?”书庆柔声问,纵然不愿意让忠国称心如意,但是更不愿意阻挡女儿对新事物的旺盛学习心。
“有!”小愚伸出双手,证明自己很乖,每餐都记得饭前洗手,连指缝也洗得干干净净。
“那你可以不用叉子。”她点头允许,又嘱咐了一句:“小心不要烫伤手。”
“好。”虚应一句后,小小的手快速捻起盘中最短的那根薯条,没沾番茄酱就往嘴里放,仔细咀嚼着。
“是不是比较好吃?”他激励的问道,薄唇带笑。
“好像真的有耶!”咽下薯条,小女孩舌忝着手上的盐粒跟黑胡椒,味蕾上的刺激让她彷佛发现味觉新大陆。
“我妹妹有一个女儿,今年国小四年级,上幼儿园之前不论什么食物,都是抢过来就放进嘴里,像个小野蛮人。”笑容软化深刻五官的线条,让他看来更为可亲,旁人看到他现在的模样,绝对想不到他其实是致命武器。
“我本来要上国小一年级了,但是妈咪说必须先来这里住一阵子。”她想拿炸鱼,但是炸鱼很烫,只好用叉子。“我的幼儿园同学们都上一年级了。”
她落寞的说,一口一口咬着炸鱼。
看着女儿的神情,他心中抽紧,强忍抱住小女孩的冲动,明白这时太亲眤的举动,反而会破坏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任感。他原本以为,妹妹的女儿已经触动他的父爱本能,但是万万没有想到,面对亲生骨肉的时候,情绪会高涨到让他心口疼痛。
“过不久你就可以回台湾,跟他们一起上学了。”他慎重做出保证。这已经跟工作无关,他会用性命保护他的女儿,以及女儿的母亲。
“不要随便对孩子承诺你办不到的事。”书庆不满的说道,美丽的脸儿堆满对他的不信任。“我不会让你的谎言伤害她!”
他看着她,过了一会儿才开口。
“我说到做到。”
“我结婚后不会回台湾。”她跟大哥的婚姻在台湾不合法。“留在英国居住,反而是更好的选择。”
“你要剥夺小愚跟同学一起上学的权利?”他反问,为了孩子的权利绝不让步。“就算她在英国谅书,能交到新的朋友,但是她仍旧会想念以前的同学。”
“她是我女儿,不会惦念着过去不放。”她已经把磬片锁进首饰盒里,不在他的面前佩戴,向他宣布跟过去了断。但是,女儿是他的骨血,这点她无法否认。
“但是我会。”他说道,言外之意太过清楚。
她张口结舌,却看到他微微一笑,徐缓的说道:
“我们不要争执这件事了,把午餐吃完好不好?尤其你煮得那么好吃,冷掉也很可惜。”他叉起炸鱼,品尝着外层酥脆的面衣,因为可口的滋味轻轻哼了一声。“面衣味道很特别,跟我在别处吃的都不同。”
“这是妈咪的秘诀喔!”单纯的小愚,轻易就把妈妈的绝招出卖了。“她在面糊里会加黑啤酒,所以特别好吃。”
“真的特别好吃。”他百分之百赞同。
“是大哥教我的。”书庆补上一句,垂下长长眼睫。“那次我们来这里度假,忘了把开罐的啤酒喝完,大哥建议把黑啤酒加进面糊里,小愚吃了之后赞不绝口。”
她就是不让他嚣张。
即使听出,他所说的话跟七年前相同,她也偏偏不动揺,故意说出他最在意的事,就是要抹掉他脸上的得意。
方正的下巴果然绷紧,虽然持续吃着炸鱼,但津津有味的表情消失,吞着食物的模样像是吞下着火的煤炭。
“我很想念大舅舅。”听两人指到大舅舅,小愚无心的一句话,远比锐利的刀锋更致命,深深戳进忠国的心。
不论是他的女儿,还是他女儿的母亲,几乎都是三句话不离黄嘉铭,嫉妒像尖刺,一根根戳刺他全身。他必须用尽全力,才能忍住不违反原则,立即去通知只问钱多少,其余事一律不多问,只要收钱就能杀人的朋友,拿出所有积蓄去买凶杀人,让黄嘉铭在离婚前就出意外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