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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岁千千岁(上) 第22页

作者:陈毓华

“我们还是不吃了。”尤三娘和阿奴可是有眼色的人,和王爷同桌吃饭,还是杀了她比较快!

“说什么呢,王爷可不是那般小气的人,王爷你说是吧?”她给天十三递眼色,你这喧宾夺主的好歹也吭个声啊!

她这是瞪他呢,这是要他表示点什么吧。

“大家都坐。”他相信自己的语气得体,丝毫挑不出毛病的,只是看在小人物眼底可不是那么回事。

尤三娘和阿奴只觉得脚底发冷,让这位王爷这么冷飕飕的瞧着,不只周边的空气都变稀薄,鼻尖都冒汗了。

“坐坐。”尤三娘拉着阿奴坐下,臀部只敢沾着椅边,神情要多局促就有多局促,只差没把头埋进胸部。

姜凌波很不悦,这顿饭本来算是家宴,外人来横插一杠就算了,还吓得人怕是吃都吃不香了,真是扫兴!

“这吃暖锅可不兴让人伺候的,大家自己动手,想吃什么就涮什么,肉呢,这会儿汤开了,就在汤中涮个两下,像这样,然后沾着调味料吃。”姜凌波顺手把苋菜和蒜苗折成几段往锅里扔,又示范吃法,拉了小包子坐到自己身边,见他坐得稳妥,这才摆弄起吃食来。

她从早忙到这会儿,粒米未进,早饿到四肢发软,不过还是先紧着给小包子烫了青菜和肉丸,又替他吹凉了肉片,直把他的小碗堆成小山,自己都没能吃上一口。

然而,一筷子的鸡肉片就被某人放进她碗里。

这还没完,左一筷牛肉,右一筷猪肉,再一筷萝卜青蔬,她对上某人明明秀致清雅的五官,然而此时两条眉毛却隐隐有往里靠拢迹象的男人,大大方方、坦荡荡的道谢。

天十三被她那一笑闹得心旌摇曳,一点粉色慢慢从脸颊上散开,像是为了掩饰,平时如同一汪清澈湖水的眼眸转到正努力挖食的小不点身上。“善儿,你是男子汉。”

“我是。”

“既然是男子汉就不要让别人喂食,要学着自己吃饭。”

“是,善儿知道了。”

“你得了,孩子还小呢,哪来这些规矩。”姜凌波把碗里的肉全扫光,又给小家伙夹了颗丸子。

这人怎么搞的,每回对着小包子就严肃得像欠了他几百万,孩子才几岁大,用得着给他那么大压力吗?

怎么这两人的对话就透着股亲密和……暧昧呢?

桌上的几个人都生出同样的疑惑,怎么听都像夫妻俩在饭桌上的居家对话……不是吗?

第十章  不请自来的食客(2)

小家伙很认真的看着那粒丸子,因为喝汤吃菜脸蛋显得红咚咚的,本来不怎么在用的小脑袋很快决定要往哪边靠拢,他把碗推了过去。“娘,我们都得听干爹的话,听话才是好孩子。”

姜凌波压抑着给他一巴掌的冲动,小包子怎么一到这男人面前就像老鼠见了猫,到底是谁给他吃穿,谁给他擦的?人家都说儿大不由娘,他才这么丁点大,随随便便就倒戈了?!

润空觑着那“一家人”和乐融融的模样,喜孜孜的大吃大喝。

美食向来是他的最爱,尤其经过素馅包子和煎茶的洗礼,他对姜凌波厨艺的喜爱已经提升到想在她家驻扎的地步。

令他困扰的是,除了煎茶课那不早不晚的一个时辰,他实在想不出来有什么光明正大的理由能顿顿……好吧,顿顿是太过妄想了,至少能隔三差五的去吃吃姜娘子的家常菜也好啊……

这一分心,前面几口吃得都有些恍惚了,回过神来,一筷青蔬,沾了调味酱,放进嘴里一嚼,他就欢喜得眉毛都飞了起来,眼睛闪闪发亮。“不错、不错,这好吃,姜娘子,你怎么就那么能干,要是你能跟贫僧回寺里去,肯定能替寺里赚不少大钱。”

呃,大师,方外之人这么看重金钱不好吧?

“添饭。”天十三没有润空那么饶舌,他很干脆把空了的碗往姜凌波眼前递,他还要再吃一碗。

姜凌波无奈的接过了碗。这位爷,我又不是你的厨娘,也不是你家的下人,更不是你的妻子,添饭这种事最好就轮得上我。

她把手伸了伸。“大雁公公,你家王爷要饭!”

噗!润空嘴里的汤很不雅的喷了出来。“好烫、好烫!”

可惜没有半个人理他。

大雁委屈的垂下头,全身寒毛开始竖起,他可是清楚明白的接受到自家王爷那冰冷犀利的目光,他要是敢不识相的去添那碗饭,最后那饭可能得用他的鼻子吃掉了。

“娘子,添饭这种小事阿奴来就好。”抹了抹嘴,完全不知道什么叫眼色的忠犬阿奴很自然的接手。

姜凌波给阿奴按了个赞的眼神。

王爷脸有愠色了。

“姜娘子的吃相甚是豪迈。”这表面恭驯,私底下对他却没半点敬意的丫头,连这点小事都要跟他对着干吗?

姜凌波撇嘴。

这是没事找碴,变相说她吃相难看,狼吞虎咽?这位王爷您觉得一个五脏庙空空的人,吃相能雅观到哪去?

“王爷见笑,王爷要是觉得难看,小女子以后会尽量不在您的眼前晃就是了。”这是反话,意思是您要觉得小女子难登大雅之堂,大可不要来,这样您眼睛不难受,小女子不别扭,不是很好?

她一双琉璃似的眼睛闪着微光,似带着洞悉一切的了然,两世为人的优势就是在这里,不会随便在他人面前露怯。

明明就有一张公子如玉的好长相,偏偏爱散发那种叫人肝胆倶颤的气息,真不知他在想什么。

“不,你煮的饭食很合本王胃口,你那小小瑕疵,本王可以忽略。”他一本正经的耍了个无赖。

天下大路万千,女人多如繁花过眼,他却被她迷了眼,乱了心,然后一颗心开始对她偏得没边。

火热的心抑制不住,他的心管不住他的腿,只要有她在的地方,他都想逗留,就为了想听她说话,只字词组都好,即便不说话,待在她身边,心也觉得安然。

那年的春日游宴,游人如织,在满树桃花、落英缤纷的八安河畔,他看见一脸彷徨无措、形只影单的她站在掩映的桃树下,有几个泼皮正在调戏她,基于仗义之心,他打发了那些泼皮。

询问之下才得知她是官家女,还是父亲的老来女,父亲是七品翰林,因为难得出门,只顾着看景色,因为人潮与丫鬟仆妇走失了。

七品翰林,年纪那般大了,还是不上不下的清水芝麻官,他听闻有些翰林们穷得要靠借贷过日子,他们唯一收钱的机会就是放个考官,接受点弟子门生的孝敬,好平衡收支。

没多久,她的家人寻来。

对于一个正在与人议亲的小娘子而言,这当口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难听的流言蜚语,她的亲事恐怕就要陡生波折,他道明事由,她的家人从敌视化为感激,把她领了回去。

原来也只是浮扁掠影的小事一桩,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但京城就这么大块地方,就算他无心打探,许多枝枝节节的消息就是会径自而来。

后来听说那女子出嫁了,男方是新科二甲的传胪,授翰林庶吉士一职。

他心想,依她的容貌,要配个五品给事中,甚至更往高品秩的人家也不是不能,不都说女子要高嫁吗?为何愿意屈就一个勉强可以匹配的寒门小户?

没错,身为皇亲国戚,在他眼中,那些没有底蕴、只能靠微薄俸禄养活一家老小的芝麻小辟,就是寒酸。

但是婚姻这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她既然已为人妻、人妇,便再与他无涉,本来两人也就只是一面之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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