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跃上竹庐,无声无息地纵身一跃,跳上那不可能有人翻跃的山崖,只两三个纵跃就消失了。
仰望着爱犬消失的方向,胡真默默看着那条人不可能走的路。
幽州刺史看着眼前满脸凛霜的男人,不安地咽了口唾液,喉结上上下下滚动。
“聂大人……”
“秦大人想抗旨?”
“不、不不!下官岂敢!”他连忙摇手,“只是下官没料到聂大人会来,事出突然,要即刻点齐兵马恐怕……恐怕……”
“恐怕来不及吗?”
“欸,一时半刻恐怕是来不及——”
寒忙一闪,聂冬的长剑瞬间削去了他一只耳朵!
幽州刺史愣了半晌,怔怔地看着躺在地上的那小块肉,等他终于明白那是什么之后,不由得撝住血淋淋的脑袋哭嚎:“我的耳朵!你……你……”
聂冬那双没有情绪的眼睛冷冷地盯着他,彷佛猛兽打量着猎物。“黄昏时刻若兵马尚未点齐,我就拿你的脑袋当令牌。”
“是……是……”
“滚。”
“来人!快来人!叫大夫——”幽州刺史掩耳哭嚎着奔了出去。
聂冬那双冷冰冰的眼睛幽闇地望向了远处的霍山。
饼去几年来的影像闪过他脑海。
想到初次在御街上看到胡真,那清瘤单薄的身影定定地立在宫门外,手里捧着一卷书,眉目如画。
想到胡真骑在马上,微侧着脸对他说话;俊秀儒雅的脸孔容色恬淡,总是淡淡地笑着,偶尔说得兴起,眼里难得地灿出光。
他们是朋友。
他这一生,唯一的朋友。
可惜……连这唯一的朋友也要失去了。
“一拜天地!”仪傧喜孜孜地喊,“二拜高堂……”
霍家庄正厅上喜气洋洋,一对比人还高的喜烛亮晃晃地燃着,霍家老爷子霍清风端坐在主婚人的大位上,面露喜色地看着眼前一对新人对他盈盈下拜。
“呵呵呵呵,好!好!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祝贺的宾客们纷纷鼓掌叫好,偌大厅堂挤得满满都是人,十分热闹。
“夫妻交拜!”
山崖上胡真默默望着红光满天的霍家主厅。
有那百年不灭的龙焰炉照耀着,那里永远都亮得像白日似,那对喜烛只不过是白日萤光,不值一哂,可偏偏那对喜烛就是晃痛了她的眼。
“送人洞房!”
仪傧放声大喊,人们欢呼的声音响彻云霄!几乎就在同时,霍家主厅外放起了烟火,冲天而起的烟花在天际怒放,五颜六色,耀眼夺目。
龙天运还真的就娶了宫千水。
那天他说“等我”,等什么?等这一刻吗?
她的心微微抽痛,凝视着那对新人,距离远看不太清楚;但她很想知道,被人群包围着的他,脸上是否也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她突然很想过去看看,总没有人在大喜之日还戴着面具吧?此刻穿上新郎服饰的他该是什么模样?他的脸,与她梦中所见的人是否相同?
“师妹。”
“傅师兄。”胡真头也不回地招呼。
穿着玄色短打的男子踏着夜色而来,他披散着一头长发,仅在额上简单束条带子,轮廓深邃,半敞着胸,赤足,那模样不伦不类,脸上表情落拓不羁,眼神还带着几分倨傲。
只见他足下如风,拎着一样白色物体,迅捷无比地来到她身旁。
“他们上来了。”
“多少人?”
“五千。”
“五千?!”
胡真愣住!霍山镇哪来的五千人?整个幽州兵马加起来也不到五千。在这一带拥兵最重的是玉门关,但那还得两三天的路程才能到。
“幽州的三千兵马,再加上幕州、玉门关跟夜枭的人手,估计约五千。”
“聂冬?”
“不确定。但幽州军的主帅应该是郑平。”
胡真暗自忧愁。虽然跟聂冬交情不深,但总是旧日故人,她不想在战场上与他刀刃相见。出京后聂冬一路紧追不舍,她真担心是聂冬带队。
“聂冬也的确不远了,这一路上都是夜枭拔的桩,来了上百人,霍家庄低估了他们,我看那些武林高手恐怕还来不及出手就被他们拔光了,白搭。”男子哼声,一脸的目中无人。
龙天运不是笨蛋吧?大老远跑来霍家庄成亲,却在洞房花烛夜被灭个干干净净。
她不知道姓龙的到底有啥打算,但如果她没猜错,龙天运是打算在今夜起兵,借势从霍山往北打穿玉门关,往南打下幽州。
只要能打下玉门关,联合了北狼的铁骑,两边势头一旦结合起来,那就势不可挡,没甚么能拦住他了。
“师妹?”
“永京那边布置妥当了吗?”
“这……两天前说内应被捕入狱,生死未明。”
胡真的心抽了一下,想了想,深吸一口气。
“应该不会有问题的……”爹已经潜伏在宫内那么久了,必然有他的打算,她最用不着担心的就是爹了——应该吧?
不远处的山在黑暗中微微晃动,零星的光忽明忽灭,她彷佛听到了杀戮的声音,鼻尖几乎可以闻到带着铁锈味的血。
“这东西该怎么办?”
暗以铮踢了踢脚边的白色物体,那东西半抬起脸,乱发底下一双黑黝黝的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胡真毫不在意地摆摆手道:“放了他。”
暗以铮不再说话,快速解开他身上的穴道。
“就当是给他的贺礼吧。”胡真仰望天际灿烂的烟花,喃喃自语似地说着:“他想一炮打响北狼军名号?我就送他名号。”然后她回头,灿笑着说:“快走吧山鬼,趁还来得及。”
最后一波烟花疯狂地在天际炸开,那剧烈的震动连霍山也为之深深颤抖,暗夜里山脚下的五千名大军黑压压地扑了上来!
长剑无声地穿刺,那黑衣人惊骇地瞪圆了眼睛;原本是来模桩的,却没想到反而被一剑对穿,登时殒命。
龙天运的剑并不快,静悄悄得彷佛月光流泻,无所不在、无孔不入——无处可躲。
只见他反手一抖,那剑身微震,血珠飞溅,银色的剑再度恢复灿亮,不沾血,不染尘。
剑名“无垢”,是第七代霍家庄庄主的金盆洗手之作,赠予了当时还在襁褓中的皇子兰欢作为见面礼。
第一次拿剑杀人是在十六岁前夕,明明无垢染不了血,但他却觉得那些四处飞溅的血无处不在,他彷佛听到了无垢酣畅淋漓'痛快饮血的嗡鸣声,而他还曾一度以为自己这一生都不会染上血腥。
案皇只生他一个儿子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他不想自己所经历的兄弟相残惨事再度重演;所以当他确定妻子所生是一对双生女儿,几乎是立刻就抛下皇位返回北狼。
兰七篡位那一天姑姑师父来城门寻他,她说皇城有难,他们必须立刻回去。他毫不迟疑地抛下呼延真跟她走了,只是走了不到两条街,师父就点住他的穴道,将他扔在马上,由一队她秘密训练了许久的卫士带走。
他望着火光映照在姑姑那张清丽绝伦的脸上,从她眼里看到了死意。
马匹飞驰着,而姑姑就伫立在火光与灰烬交错的石板路上;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张嘴死命地呐喊,却是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他想朝她伸手,却连根小指头都动不了。
那一夜他们冲出了永京,原以为速度够快,然而兰七的动作更快。
原以为姑姑秘密训练的死士够狠绝,然而背叛的夜枭却更可怕,他们才出城门就被夜枭赶上,边战边逃,还没离开永京,已经死了三个人。
那一夜是他第一次拿剑杀人,当长剑刺人那人的身体里,他的手还不住地颤抖。当鲜血染红了他的手,腥臭濡滑得让他几乎握不住无垢时,他才真正体会到原来自己过去十六年活得多么欢快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