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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颗心的距离 第13页

作者:楼雨晴

韶华被安置在她工作的育幼院一年,她与丈夫商量再商量,思虑周全后,着手打点领养手续,将韶华接回来。

必于韶华的家庭状况,过去言谈间,多少由他生母那儿知悉一些。据说他本来有个健全家庭,父亲开间小小的贸易公司,一家三口家境宽裕,倒也完满幸福。

偏偏千不该万不该,那男人鬼遮眼,犯上七年之痒,恋上了个小明星,爱得死去活来,没她不行,毅然决然抛弃家小,那时韶华都还不满五岁。

原以为真爱无敌,情比金坚,可讽刺的是,那小明星不过是演了多年戏,要红不红,扶不上轿,当了一辈子三流演员,私心打着想找稳定饭票的算盘罢了。

毁了人家一家子,却又在有更好的选择时,攀上条件更佳的金主,韶华的父亲才真正清醒,惊觉自己犯了什么蠢。

他曾经回头找过发妻,那韶华的母亲也是个硬脾气的,当下将他轰了出去。男人惊怒悲愤,生无可恋,竟干下傻事,与小明星同归于尽。

消息传来之后,没多久,韶华的母亲也跟着去了。她心里其实还是放不下丈夫,只是一口气闷在心里出不来,三年多的屈辱痛苦,实在心难平,哪知道丈夫吃她几次闭门羹,便走上绝路。

“韶华会跟你在一起,我其实挺意外的。”他很反感那些徒具美丽皮相的女明星,贪图享逸,虚荣浮华。

不能怪他对艺人心存偏见,他的家几乎可以说是被女星一手毁掉的,实在难有好感。

他妈妈也该骂,虽说被丈夫抛弃确实是苦,但也得想想她身边还有个儿子,却成日沉浸在自身的悲愤当中,怨天尤人,情绪极端,轻生那一年,还逼着儿子发誓,这辈子不会跟女艺人有任何牵扯,否则必不得善终。

哪有这样为人母的,恨女艺人恨到连儿子都诅咒下去,简直变态,难怪在韶华心里,埋下那么深的阴影。

但……叹了口气。或许这就是命吧,三百六十五行,韶华偏偏谁也不爱,独独挑上了个女明星。

这是他们的缘,避不掉,只希望,会是一段善缘。

“韶华这孩子,看似坚强,可是他的脆弱、还有伤口,是藏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他没有你以为的那么无坚不摧。”

或许,丁又宁的出现,就是为了修复他心口那道陈年旧伤,女明星种的因,由女明星来了结这个果。

这韶华,想来也着实教人心疼。从小,心里就藏了这么多苦,却一句埋怨也不曾,反而年少老成,帮着担这个、担那个的,沉稳好似能担尽一切烦忧。

当初收养他,本是想给他健全的家庭成长,可其实,他身为家里年纪最大的孩子,总是很有自觉地帮着她照看两个小的。

薇霓倒还好,女孩家就是疼着护着,别让她在外头受委屈、被欺负,反正孩子没长歪,乖乖巧巧,也左一声蔺哥,右一声蔺哥,当他是长兄敬爱、受教。

伟松就令人头疼了,自觉是大老板的命,满月复才干无处发挥,想着做生意赚大钱,却又不肯按部就班来,老是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做什么赔什么,这些年都不知惹多少麻烦。

也幸好,有韶华担待着,否则她白发不知长多少根去了。

明明只小韶华两岁,怎就没有韶华一半懂事,一度想放弃,任他自生自灭算了,可终归是自个儿肚皮里出来的,放不下。

“我也不只一次跟韶华说,要他别管伟松,但他总是不听。”孩子是她生的,被拖累是她的命,但韶华没有那个责任,也没有义务,她不想连韶华都被耽误。

每当想起这些,总是觉得又心疼,又亏欠,把丁又宁叫上来说这些,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希望她多疼他一些,他担待得太多,也该有人来疼疼他了。

丁又宁被说得很心虚。她好像……也是被他担待的那一个,一路以来,都是他在包容迁就她居多。

回程的路上,蔺韶华开车,她坐副驾,不住地偷瞄他。

“你到底想说什么,直说好吗?”

“没有啊。”她迅速摆出一脸天下太平。

“如果是我养母跟你说了什么,不用放在心上,我没有那么讨厌艺人。”

最好是。要不要提醒他一下,初识时有多给她脸色看?

证词太薄弱,蔺韶华只得补上几句:“至少不会迁怒到你身上,这点我分得很清楚,你不用担心。”

“谁担心那个了,我只是在想吕伟松。”刚才在吕家没见到人,从他养母口述的讯息来看,不太妙。

原来,他这儿也有个麻烦包啊……叹气。

他神色一动。“伟松本性不坏,只是太想证明自己给大家看,又不肯脚踏实地慢慢来,总想一步登天。”

于是,连累他得时时替人擦。

不必多说,她完全懂下文。

蔺韶华开业两年,听爹地说,在业界口碑不错,营收稳定、客源稳定,出门却还是以计程车或大众运输工具代步,用膝盖想也猜得出,八成就是太勤于替某人收烂摊子,导致自己至今连车都没能买。

“你明明可以不管的。”连他养母都叫他抽手了,他自虐吗?

“我如果不管,就会落到我养父母头上,他们不可能袖手旁观。”说穿了,他是在替养父母担,不是替臭小表担。

见她静默不语,他复又道:“这是我的问题,不会影响到你。”

她白了他一眼。“都要结婚了,分什么你我。家人没有办法选择,这我明白——”顿了顿,说来真是家丑,她这头也有一个,不过不必让他知道,反正她处理得来。

那个人……连她的婚礼都没有意愿参加,说来干么?

她不是没有提,但那人一开口只在乎礼金桌有没有人处理、牵她的手走红毯的是谁,如果连他的女儿要嫁,都让向怀秀抢尽风头,他何必去……

由出生到现在,是爹地和叔抚育她、用尽心思让她无忧无虑成长,她要嫁,牵她的手走到红毯那端的人必然会是他们,这点谁也无法动摇,虽然说了,叔一定会退,他从来都没想争,只要她的婚礼完满无遗憾就好,可是她不能让叔委屈。

婚礼,是在一个小教堂低调举行,不收礼金,只请身边至亲到场臂礼祝福,不会有大批媒体、以及生父期待的丰厚礼金收入。这是她主动提的,那种动辄千万、浪漫奢华的海岛婚礼,她不是办不起,但考量到蔺韶华的心情,她宁要小小的温馨婚礼就足够。

她要嫁的,只是这个男人,不是形式。

双方交谈没有交集点,于是不欢而散。

说不难过是假的,她还以为,跟他说这件事,至少可以得到些许来自于他的祝福,以为他会想到场亲眼看着女儿出嫁,找到好归宿……

是她想多了,除了每月固定给予的家用,他们其实,不要有过多交集会比较好,心才不会期待一次伤一次。

别说旁人,严君临自己一度也认为,要从他手中娶走宁宁,除非那个男人比他强,够资格接替他,一辈子守护宁宁,否则,他说什么也不会点头。

“太弱的,就不必带回来了。”从小,丁又宁就听这句话听到大。

“那我不必嫁了啦!”小女孩嘟嘴抱怨,怎么可能会有人比爹地还厉害。

“嗯哼。”面瘫严总默默接受了女儿的崇拜,面上不显,实则心里已开满小花。

直到许多年后,小女孩长大,第一次告诉他,想带个人回来给他看。

“你觉得,他比我强?”他说过,比他弱的,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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