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哥!”余平可怜兮兮道:“允儿,师叔待会请你吃苦瓜糖。”
“允儿不爱吃苦瓜,娘跟平儿才爱吃苦瓜。”允儿认真答道。
平儿这时才揉揉眼睛,软软地道:“哥哥,你刚刚说苦瓜吗?”
墨成宁拍了拍茜儿的背,笑道:“不闹你们师叔了。余平,什么时候介绍弟妹给我们认识?”
荀非也笑道:“上次来不及喝你的喜酒,这次你儿子的满月席定要赶回来参加。”
余平忽有所感地叹道:“我以前总说要娶一个侠女,结果还是绕回原点,娶了个千金大小姐回来。”
“人家小姐好歹从京城追着你到苏州了,你还过这么多年才许了人家。”荀非调侃道。
余平红着脸道:“我……我哪里许她了?分明是那女人硬来……”
允儿操着稚女敕童音:“师叔脸红,师叔害羞了。”
余平牙一咬!“谁脸红?谁害羞?”
平儿奇道:“哥哥,师叔脸黑,哪有脸红?”
“……”
江南烟雨蒙蒙,景致美丽依旧。柳树承载着絮语,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尽数拂人江水,化为平淡不过的阵阵涟漪。
——全书完
后记栗和
我很怕鬼,也很浅眠,可偏偏我不止一次梦到各种鬼,故人或新鬼友都有,总在我梦醒时分牢牢附在我的海马回上,想忘也忘不了。
这故事的原由便是来自几年前的一个梦境。
梦境内容有机会再详述,总归是个悲伤的梦,梦里我回到小时候,回到旧家客厅,坐在一个蓝蓝的幽灵腿上,答应将他的故事告诉别人。
幽灵是一个外国人水手,也是袁长桑的雏形(两人形象似乎八竿子打不着哪,而且幽灵的故事某种程度上被我扭曲了哈哈)。
袁长桑就是太死心眼,他对墨平林动过情,但他先看上了李玦,执着扎了根,此生便非她不可。如果他有几分李玦的率性而为,今天他和墨平林都不会伤心。
不过我从前看影视小说时,骨子里便是带着这种无谓的坚持,认定了便该是一辈子(我当时就是个月兑离现实的人啊)。所以当我读《笑傲江湖》,见到令狐冲放不下岳灵珊时,我其实心感戚戚,不过至少他懂得去接受更适合他的任盈盈,所以他有机会幸福,而袁长桑则注定孤独。
像我这种看书都喜欢翻到后面先看后记,看电影前都一定要缠着同学先爆梗给我的人,一定会以为主角是袁长桑。
非也非也,女主是墨成宁,男主则是荀非。
墨成宁的出现其实算是意外,当时我正构思着如何将袁长桑的故事搬到古代,并发展成别人的圆满结局时,墨成宁这个中间人出现了。我一时变了心,便改写这个害羞女孩子的故事。
我绝不会说女主自我纠结的个性讨喜,至少我不喜,但她童年时期的羞涩其实有几分我极幼时的影子,不过我可能又白目一点,脑筋也硬些。
我希望描摹这样一个故事:荀非渐渐放下无可挽回的过往,毕竟世事难两全;墨成宁则学会肯定自己,至少对所欲所求能够勇于开口。不过我笔力仍十分轻浅,无法描写得深刻到位,只愿或多或少能触动到阅读者心中的一小角。
至于女主的爹,我稍微参考了我爸的个性,只是我爸行事更匪夷所思。他曾经为了训练我姊和我的胆量,用TOYOTA轿车载着满后车厢的橙子(他老家种水果),要我们挨家挨户问人要不要买便宜的橙子,最后当然在我们两姊妹的难堪里失败告终。
我只要想做一件事,即便是一时兴起,都会卯起来完成它。因此,我今年三月底决定写下此篇故事,当时正是课业报告繁重时,一天睡不到四小时是家常便饭;我写到后来有如蛙人爬天堂路,看着遥遥无期的尽头,心头苦乐参半。
可是当来自编辑的陌生来电响起,黑眼圈和差点被当的某科都值得了!这时心里头的喜悦只能用甩着披巾,在大草原奔驰来形容吧。
靶谢编辑,成为我人生第一本小说的第一位读者(我姊打死不看啊啊啊);感谢万达盛,我我我……涕泪纵横无以言表;还要感谢有机会看到这段文字的你。
对我来说,买一本没看过的小说,就像把初次相亲的对象娶回家,如果《诸子宴》不小心落到你手中,还希望这新娘能让你满意。
最后我必须说,只要我活得够久,有生之年我一定把李玦的故事写出来。君子一诺千斤重,虽然我不是君子,但我怕鬼,幽灵亦同,我还是得完成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