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办事我放心,需要多少钱到我私房取。”她现在又得多担心一件事,春晓放出去嫁人,她手边就没有得用的丫鬟,要找个伶俐、嘴巴又紧的帮手不是件简单的事。
韩映竹揉了揉额角,如果可以,她也不想操劳至此呀,防这防那的,像她今天单纯想帮一个人,还得偷偷模模地来,就是怕姐姐拿她的事到父亲面前大吵大闹,真搞不懂同胞姐妹之间是能有多大的仇?如此不待见她是为哪桩呀?
树林搬了几天砖,因为他是散工,工钱是日结的,做满三天就能领,从工头手中接过串起的铜板,他是一则以喜,一则以忧。
喜的是接下来几天的开销都不用愁了,忧的是以他挣钱的办法,别说登上云端,他想上树都困难,如何能接近韩家一步?
他一没背景、二没人脉、三没钱,到底怎样才能让他突破这个茧,化蛹为蝶?
树林走在大街上,心事重重,步履缓慢,怕挡到别人的道,几乎可以说贴着墙走。
“树林——”春晓站在某个小巷子的转角,见他迎面走来,小声朝他招手叫唤,谁知他像失了魂似的,理都没理就从她面前晃过去。“树林,这里!”
她捡起一块小石头扔到他身上,才留住他的脚步。
“春、春晓姐?”树林像万里云雾终见光,一时间开心到不知所措地踅了回去,还没来得及再开第二次口,就让春晓拽进巷子里,怀里塞了个布包。“这是?”
“我家小姐要我准备给你的东西。”春晓不等他问,就把布包里的东西招了。“小姐怕你初来乍到,急需用钱的地方多,城里又没亲戚帮衬,让我送点碎银子过来,还有几件旧衣服,让你把自己打点一下好找差事。”
“你说韩小姐她——”
“你别急着拒绝。”春晓直接打断他的话。“我们没有污辱你的意思,这世上本来就是鱼帮水、水帮鱼,难保我们没有需要你援手的一天。小姐怕你多想,还吩咐我拿旧衣服过来,就是想让你穿着人舒适,心也舒适,至于银两,日后你要还就还,不还就拿去帮助下一个人吧。”
“我不是……”树林低头笑了声,心里熨贴得很。“难为韩小姐还记得我这个小人物。春晓姐,再麻烦你谢谢她,我不会辜负她一番心意。”
韩小姐如此为他设想,他感动都来不及了,岂会摆谱拿乔?更何况他现在确实需要一笔闯荡的钱,面子根本抵不了多少子儿。
他经历的事情不少,碰过的人也多,憎恶他、可怜他的都有,却没有一个人像韩小姐一样,把他记在心上,又回头拉他一把。
纵使善良的她对每个人都是一个样,对他而言,她依旧是独一无二,世上没有比她更好的人了。因为她好,所以他贪心了,他要的不只如此,他要赌一把,而韩小姐又托人把赌资交到他手上,这场人生的及时雨,怎不教他欣喜若狂?
“你想得开最好。”春晓松了口气,这才笑了出来。还以为要大战几百回合呢!“对了,树林,你……最近住哪呀?”
“郊外十里的一处破庙。”他说完,自个儿也觉得不好意思。“哪里都讲究地盘,我这外来者融不入,只好住到郊外去。我收拾得挺干净的,平时也没人来跟我抢,过得还算可以,至少自在。”
“我劝你换个地方窝着吧。”她一个姑娘家不好出头张罗住的地方,更别提让小姐到老爷面前说了,非惹出麻烦不可,她只好把姻缘庙的传言都说给树林听。“你就算收拾得再干净,那里都不是干净的地方。听我的劝,快点换个地方窝吧,千万别让人知道你住在姻缘庙呀。”
“春晓姐,你说姻缘庙真的能让有情人终成眷属,不管身分、地位、年龄?”树林激动极了,却不敢表露得太过分,免得春晓起疑心。
“我的天呀,妖庙阴风大,你可别兴起什么鬼念头,姻缘庙可是连纳妾都不准的。”这孩子关注的点怎么跟寻常人不同呀,瞧他兴奋的,春晓简直头皮发麻。“现在你不着根,不代表以后你都不着根呀,万一你日子好过了,多养两、三个人不是问题,光是起了异心就会遭报应的,你可千万别乱来呀。”
“我就是问问,没其他意思,我不朝姻缘庙许愿,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再说我住在那好几天了,也没出什么事,就算有什么妖魔鬼怪,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也算和平共处,春晓姐就别担心了。”
“你最好还是挪个地方吧,大伙儿对那忌惮得很,影响了你可就不好了。”春晓盯了他几眼,真怕一转头他就犯傻。“我不能在外面待太久,还要赶回去伺候小姐呢。有机会再聊吧!”
“好,春晓姐慢走。”树林抱着布包向她行了个礼,腼腆地笑着。“谢谢春晓姐,也请你替我谢谢小姐。”
“知道了。”春晓朝他挥了挥手便离开。
树林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抱着布包,脚步轻快地往郊外的姻缘庙走去。
这间庙荒废许久了,不过不难看出当年香火鼎盛的模样,梁柱、墙壁全是让线香熏黑的痕迹,可惜现在倒的倒、塌的塌,香炉都缺了一脚。
他在庙里淋不到雨的角落,用干草和破布铺了张简陋的床,搭了个小灶,偶尔得空,就到林子里挖树薯,埋进烧完但余热还没散尽的火堆里焖熟当早饭,加上粗工挣来的钱,他在这里过的生活还比以往稳定不少。
可这怎么够呢?离他目标还远着呢。
他把破布抓起来抖了抖,重新铺回干草上时,又仔细地掸了掸上头的灰尘,摆弄干净之后,才把春晓给他的布包放到上面,双手微颤地解开上面的结。
如同春晓所说,里面放着一袋碎银,对他来说数目还不少。几件旧衣服,看起来有点大,夏衣、冬衣皆备,但是洗得很干净,凑在鼻间,还隐约闻得到果香。
他真舍不得穿。
将衣服一件一件取了出来,他才发现最后一件衣服上,摆了只信封,上面写了三个字,最后一个字离得有点远。
他摊开信件,这是他见过最美的字,一时情不自禁抚了上去,指月复的脏污糊了字体,他挫败地低吼一声,不敢再轻举妄动,望着那枚黑渍,真想赏自己一巴掌。
这可是他要珍藏一辈子的宝贝呀!居然就这么弄脏了。
他很自责、很难过,盯着黑渍,灼灼的目光都快把纸张盯穿了,末了只能叹气,将信一字一字地如朝圣般看了下来,前后重看了足足三回才满意。
可惜他读不懂其中的意思。
目不识丁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他从来都不敢想有人会专门写封信给他,韩小姐有什么话不方便托春晓姐交代的吗?
这信中到底写了什么?
他抓心挠肺也没有办法,只好默默地把信纸折了回去,无奈地掀开破布,从干草中拿出一块石头。
这是他在破旧的神龛上发现的,这块石头像绕了朵霞云,上面还刻有六个字,他已经学会写了,可惜不会念,他也不敢把这石头拿出去问人。
“不识字,就算我再努力,最终也配不上韩小姐吧?”他自嘲地笑了笑,想起在韩家大门外看见的身影,他的心是又甜又酸。
他与韩小姐之间的差距如鸿沟,怎样才能把这段距离补上?
她是如此善良美好,不忌贫富,洁净无瑕,就算把这世间最好的东西全呈到她面前都不为过,她如何看得上他这个穷小子?又如何能让她看上他这个穷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