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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好不固执 第12页

作者:孟妮

他们在自己最美好、最年轻的时候,把自己给了对方,这分爱情也圆满了。

第一次的经验不完美,但是很真实,她和他,有了牵扯,她的身体记住了今天的疼痛和快乐,镌刻了这个和她纠缠半生的男生。

纪靖远最终强迫她半同居的和他住在一起,在他来茼雄时,两人就一起住在租来的小套房里,他不在的时候,她还是回宿舍。

第5章(2)

周末的晚上,在市区看完一部电影后,两人手牵手走在散场的人群里,见前方人潮涌来,他把她拉到身后,她笑着环住他的腰,慢慢的走着。

“无尾熊。”他嘀咕一声。

她在他背后无言的做了个鬼脸。

人群中一个男人吸引住她的视线,那男人略微上挑的眉、似笑非笑的眼正瞅着她,原来是有一面之缘的杨明澈。她曾多次听到杨浩堂提到他这个堂哥,他也实在令人印象深刻,让人想忘掉他都难,想不到的是他竟然还记得她。

她从纪靖远身后走出来,对着迎面而来的杨明澈点点头。

“杨大哥。”

杨明澈笑了笑,“和男朋友逛街?”

她脸微红,偷看纪靖远一眼,他也在看她,眉眼都是笑,捏紧了她的手。

杨明澈笑了笑,转身和他的朋友说些什么,她这才发现那男人面目英俊,非常好看,那男人摆了摆手,继续说他的电话“有空跟你同学和浩堂一起来玩。”

杨明澈道。

目送杨明澈和朋友离开后,纪靖远牵着苏以绵的手,漫步在街头。

“以绵。”

“嗯?”

“我喜欢那样。”

“什么?”

“喜欢你在别人面前大大方方承认我是你男朋友,不管是在高雄还是台北。”

她脚步顿了顿,他捏着她的手更紧了。下年寒假的时候你回家吧!不要再待在高雄了。”

这两年她很少回去,大多只和女乃女乃通通电话,自她搬出去后,淑美占了她的床位,高兴的将它改为书房,阿志也用她的房间放些东西,她若回去只能勉强跟女乃女乃挤,那个家几乎没有她的空间了,她更自然的不回家了。

“过年你总得回家吧!我和我爸妈说。”敏锐察觉到她的战傈,他握住她的手。

“以绵,我们不能瞒一辈子。”

她沉默着。

他略略提高声音,“你到底要怎样,我们就那么见不得人?”

他不喜欢这样的感觉,非常的糟糕,这段见不得光的感情让他很没安全感,苏以绵看似柔弱,实则坚韧,而且非常的固执。

“等我们毕业好吗?”她祈求道。

“不行。”他强硬道。“毕业后我们一起出国念书,在这之前一定要先告诉他们。”

出国?她茫然看他,心里顿觉空空荡荡。

“找今天回去就说。”

“不要!”她急迫的捉住他的手。“太快了……等过年吧!我们过年时说好不好?真的,我不拖了,就过年吧!”

“这一年来我常往高雄跑,为此说了无数个谎言,说到我都烦了,我爸妈他们未必不知道,也只是隐忍不说而已。”

“他们……知道了?”

他略带讥诮道:“他们又不傻,怎会什么都不知道,我爸为什么让我在这里实习,他说这公司离S大近,我也该办点事。”

苏以绵一脸震惊。

“我爸从来都不爱管我,我看他就挺喜欢你的,最起码他不会阻止我们。”

那儒雅斯文的纪伯伯,记忆里那张亲切的面容安抚了她紧绷的心。“你妈呢?”

他沉吟一下,紧紧握着她的手。“放心,她会听我的。”

他希望母亲干脆的问他,把这事摊开来说,但母亲只是沉默,忍耐的缄默着。

苏以绵低着头,轻声说:“过年的时候我回家,我们再跟他们说好吗?”

他脸色稍缓。“好,不能再拖了。”

这结果让他不满意,但也只能勉强同意。

九月份,纪靖远出国参加一个人工智慧大赛,她知道他为了这个研究费尽心力,而她私心里一直觉得他很适合科学研究,他很有科学天赋,而且对钴研有兴趣的事情非常刻苦努力,很难想像他飞扬跳月兑的性格,可以苦心钴研一个电路设计达数天不出实验室。

纪靖远离开三天后,苏以绵接到叔叔的电话。

她女乃女乃年纪大了,在家里突然昏迷不醒,送医才知是脑血管阻塞,好在及时发现,但要动手术才可以彻底月兑离危险,她这个年纪发生这种情形很普遍,但也很危险,轻则中风瘫痪,重则丧命。

苏以绵赶到医院看女乃女乃,她仓惶的坐在病房门口,空寂的走道传来一点点的声响都教她心惊,她很害怕,不知如何是好。

“先生真是好人,一听到你女乃女乃的情形,就让我们送到这家医院来,还让她住这么好的病房,开刀的是外科的主任,技术很好……先生要我们别担心医药费,只要把人救回来就好。”叔叔叹气和她说着。

“医药费得花多少钱啊?我们怎么还得起……老天啊!我们怎么那么倒楣。”

婶婶一声声的哀叫教苏以绵的心阵阵抽痛着。

看女乃女乃身上插着好几条管子,各种仪器记录着她现在的状况,一头的白发令她鼻酸;这两年她太疏忽女乃女乃了,千般万般的懊悔都已来不及,现在女乃女乃病成这样,她却无能为力。

“小绵。”叔叔喊她一声。“来,我有话跟你说。”

叔叔抽完一根烟,又模索着打火机再点一根。

她的背挺得直直的,薄唇紧抿着,苍白的脸上显得那么平静,平静得令人心疼。

叔叔叹了一声,细看着她的眉目,勾起多年来的往事。“你长大了啊!记得当年那么小,瘦得像一个小布偶,现在已经变成一个漂亮的大女孩了。”

无奈和伤感一丝丝漫上来,叔叔的鬓边冒出许多白头发,英挺的眉目在岁月的淬砺下有条条深刻的纹路,还不到五十岁,佝偻的身影看来竟像六十岁了。

“都是叔叔和婶婶照顾的,如果没有你们,就没有以绵了。”

他毕竟是她的血亲,是他这二十年来的照顾,她才能衣食无虞的长大。

“小绵。”一辈子艰难困苦,面对大哥的骨血,他又是感慨又是怜惜。“在我的心世面,你跟淑美、阿志一样都是我的孩子,没有分别。”

眼眶微样着泪光,她咽下哽咽。“叔叔,我知道,我知道你对我好,在我心里你不只是我叔叔,也是我父亲。”

这孩子的懂事击中他心里柔软的一角。“我知道这些年来你受委屈了,你婶姊……她不识大体,处处亏待你,幸好你聪明用功,事事独立,不让人操心……小绵,在这三个孩子里,你最委屈,我对不起大哥和大嫂……”

泪水忍不住泛了出来,她轻声道:“叔叔,我不委屈,是婶婶委屈了,这一大家子都靠她,她很不容易,她对我很好,你们没有亏欠我什么,是我欠你们太多了。”

叔叔的眼眶也忍不住泛红,低下头振作了一下才抬起头来。“还好这些年来先生和太大一直对你很好,都是靠他们资助你的学费,你才能念那么好的学校。”

她低头沉默不语。

“小绵……”他叹了一声。“少爷很好,但是……我们配不上人家,他们家的门那么高,我们攀不上,你懂吗?”

她的头慢慢地低下去,看着自己的鞋尖,这双驼色皮鞋是他送的,很低调的颜色,样式也很筒单,他说一双好鞋可以穿很久,也可以走路走得很舒服,可以不穿好衣服,但一定要有双好鞋,而这鞋真的很舒服,又柔软又暖和,走再久的路也不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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