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餐厅一天被操十八个钟头,剩下六个钟头坐车吃饭洗澡睡觉,你觉得我还有力气去做什么吗?”
“那……大学里呢?”
“你是在作史调查?”
她终于被逗笑,“我真的很难相信……”
“你讨厌帅哥,我呢讨厌当帅哥,被黏多了就会练成冰冻功法,谁也别想黏上身。你以为‘冷面大厨’的名号是怎么来的?”
“难道一直都没有……喜欢的人?”
“我向来最有感觉的就是做菜,也许我注定要爱上心里也只有做菜的女孩。”
身体继续发热,因为心中的悸动而烧得更炙;他的吻移到她耳朵,舌失探入耳内,她全身颤栗。
“小原……”
热烫的呼唤正对着她耳朵,她的名字像是他在她身上的烙印。
“你一直没有问我,但我知道你在全国大赛里做的菜是为我做的。”她一震,他……真的吃出来了?
“你知道我吃了是什么心情吗?”
“什、什么心情?”
“我从来只知道做菜的快乐,你让我吃到了快乐。”
他按在她小肮的手终于动了。她穿着裙子,裙摆被他一寸一寸撩起,她觉得自己几近赤果,脸只能往他肩窝埋。
以为已经不能更敏感,当他的手伸进她两腿间贴在她的小裤上,她几乎叫出声。
“天,你好像刚出炉的面包——”
她、她有吗?她倒觉得他像是很有噃劲的牛排——
她差点笑出来。他们真的很没救,连这时候都想到吃的。
“你觉得我很好笑,对不对?敢笑师父没经验,你这个徒弟会后悔的!”
“我哪有——”
来不及了,他已经将手指探入。
这一晚,厨房里变得很热、很吵、很限制级,还很……好吃。让人想一吃再吃,停不下来。
——全书完
后记
写这个故事时,沙沙正好在巴黎小住。原本就是个爱吃的人,像是到吃到饱的餐厅吃buffet—样完全不能克制自己,只可惜这里的餐厅既没有buffet,也不便宜,所以只能省着钱吃,不知怎的居然还能吃胖三公斤。
吃不过瘾,用写的总可以吧?!罢好认识了一些来巴黎学烹饪的各国朋友,沾染到一点厨师的气息——那真是一群热情无比的人啊,进了厨房就精神焕发。
沙沙自己没正式学过做菜,在家里当然是做饭给家人吃,但家族中爱下厨的不少,自己做的无非是家常等级,从来没有人来求:“沙沙呀,你帮我做一道XX好不好?”
不过沙沙喜欢做实验,尝试不同的食材、调味、香菜、做法,尤其喜欢做不同的组合,每次混出来的结果都很——呃,只能以“意外”两字来形容。
没关系,没关系,自己做的沙沙通常都很喜欢吃,不会浪费地球资源。
在世界几个地方住饼之后,最棒的回忆,第一是朋友,第二当然就是吃的;尤其当两者合在一起,实在是美妙无比(如果朋友能请客,那就堪称完美啦,嘿嘿)。
写这个故事,心情的起点其实不是吃,而是曾看到一个坐在路边的流浪汉,顶着寒风坐在路边,手上紧紧握着一支酒瓶。
手中即使没有食物,也放不开酒瓶。他有什么样的真实故事,没有人去问,也没有人敢问。落魄潦倒的人即使开口相告,过路人大概也会忙不迭地闪避吧虽然写到了酒,但酒多半是果而不是因;什么样的伤痛会让人举杯想要忘我?要有怎么样的一只手才能将人拉出溺人的酒乡?
沙沙没有答案,只能写一写自己的心情。
在巴黎看人喝酒有多种面貌,最多的是吃饭时悠然啜着,和同桌人笑谈人间事。
当自己在品尝美酒时,沙沙会想到远方的家人,想着回去时一定要带上一瓶,想着酒只有在分享时才醇香。
写完这个故事,沙沙好饿啊,这就打牙祭去也。沙沙的蛋炒饭和辣子鸡丁也不错嗯!
写给读者宝宝的,希望是个有点酸、有点苦,余味却香甜可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