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五根涂了粉色蔻丹的手指头掩起嘴巴,做作地蹬大眼睛倒吸口气,然后呵呵呵连笑几声,在他尚未出声之前,她先软声说:“很显然,我还没来得及和总裁有一腿,先和宋公子有一腿了,唉,真是可惜啊,对象怎么会是你呢?”
司机老陈从照后镜里把这一幕全看进眼里,忍俊不住噗哧一声大笑出声,少爷这回是碰到对手啦。
“哦哦,换句话说,你真正想踹的其实不是我,是我老爸?可惜啊,果然是很可惜,有机会我会把你的心愿传达给我爸爸,请他的小腿随时做好Standby。”
媺华瞠目结舌,他的语汇理解力还真让人龇牙咧嘴。果然,和痞子打交道,不是普通疲惫。
她转开头,皮笑肉不笑地把自己的包包整理好,身子往前倾拍拍司机的肩膀说:“陈叔叔,我在前面下车就可以。”
她直接无视宋立杨。
可惜宋立杨这个人脾气有点糟,人家越不想理他,他就越想要招惹。
“这样可不行,如果让老爸知道我这样亏待他的小秘书,说不定一个火大,再不让我出席这等重要场合。”
第3章(2)
他在讽刺她,媺华听得出来。
进会场前,她对他耳提面命,郑重叮咛,这是很重要的场合,要他千万“说话仔细”,不要看到长相不坏的女人就调情,要知道里头的小秘书没几个,多数是名门闺秀,很可能会成为他未来的结婚对象,耍痞不是坏事,但前提是要会看场合。
她真真心心、全全然然把他当成废渣看待。
以前同学之间讨论,最喜欢的话题之一就是男人的长相、荷包与能力,何者最重要?
喜欢崇拜偶像的自然说长相,拜金的说荷包,而媺华是崇拜英雄主义的,因此她选择能力。
当然也有贪心却又聪明的同学说:有什么好选的,这是三合一啊!
漂亮的去当明星,赚得荷包满满谁敢说他没能力。有能力的进大公司,辛辛勤勤往上爬几年变成高阶管理人,就算他长得再丑也会有人说他魅力无穷。至于荷包深的,整型医生在旁随时待命,有钱就有底气、就有自信、就有能力。
所以长相、荷包和能力三者是紧密相扣、密不可分的环。
媺华并不完全同意这个论调,她认为有才有能的男人才是真男人,所以她选择杜立勋,他聪明又勤奋,虽然长得不够花美男,虽然穷得很心酸。
杜立勋比媺华大四岁,学业却只大两届,两人熟悉之后她问:“当中的两年,你跑去哪里?”
他回答,“当兵。”
她觉得很奇怪,哪个男生不是念完大学、研究所才当兵的。
他没等她提问,就主动说明,“先念完大学的好处是比别人早点毕业,但先当兵的好处可多了。”
她想半天想不出任何好处,满眼疑惑地望向他,看着她呆呆的表情,他哈哈大笑,他常说他就喜欢她这种傻傻憨憨的模样。
他说憨傻的她看起来有点天然呆、有点小鲍主。
她从来不是小鲍主类型的女生,但不管是不是,任何女人都希望自己在心爱男人眼里是个公主。
然后他解释,“当兵有薪水,等待当兵的期间还可以赚外快,如果运气好的话,当爽兵还能买卖期货股票。”
他的资金不多,但经过一年多的炒作,他银行里有一笔四年的学费在生利息,如果先念书,他背负的助学贷款也生利息,只不过是替银行生,不是替可怜的穷学生而生。
杜立勋没有说谎,他读书很厉害,不是因为有良好的求学精神,他是真的想要那笔奖学金,他打工、他用四年的学费炒股票,他帮别人写论文,他赚取所有能够赚到的每一分钱。
媺华和他不一样,她每个月要向老妈领一万块生活费,他却有本事每个月给老妈一万块生活费,每次和他在一起,媺华常觉得自己笨得厉害,而每次和教授、同学在一起就会听见别人夸奖他,教授不只一次预言过,杜立勋将来一定会是个成功人物。
他很抠门,花一分钱都算得小心翼翼,但从不对她小气。
他算什么都算得精,只有在她身上糊涂,所以他在圣诞节前夕给她买了红色的Nike鞋,然而平安夜的晚上,他只吃一个饭团果月复。
知道这件事,她的心又甜又酸,她的眼睛又哭又笑。她心疼他,却为他对自己的疼爱感动万分。
有了杜立勋在前面做比较,宋立杨在她眼里很难强大。
她没说出口,但,是的,她看轻宋立杨,一个只会依靠爸爸生存的男人,她无法慎重看待。
她不知道总裁今晚把儿子推出来,是不是真有扶他接班的意图,如果有的话……不是她刻薄恶毒,要经营出一个大规模企业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何苦把它毁掉?
车子开到媺华家前面的五百公尺处就进不去,老陈面有难色地转头看向宋立杨,她却挑挑眉毛,带起两分得意的表情。
她住在大学附近,大学生多小吃摊就多,小吃摊多就会塞车,所以摩托车还勉强可以过,轿车就困难了,更别说是加长型轿车。
“陈叔叔,不必麻烦,我在这里下车。”
说着,她推开车门,砰一声把门关上,当她双脚站定时却发现宋立杨也跟着下车,并且绕过车子站到她身他弯下腰对司机说:“陈叔叔,你先回去,我送蓝媺华回家后再自己搭计程车回去。”
“不必啦,我开车在这附近绕绕,少爷送蓝秘书后再打个电话给我,我马上过来。”
“好,等我电话。”
老陈挥挥手,看着少爷和蓝秘书的背影,咧开嘴笑出声,他拿出手机拨了总裁的电话说:“总裁,我是老陈……”
走不到十步路,媺华已经第三次被人撞上,宋立杨看不下去,一把将她拉到自己身后叮咛,“跟好我。”然后拉着她的手,护在她身前走。
很小的动作,却诱发出她的鼻酸,那个时候……立勋也是这样牵着她的手,在人潮当中护着她一步一步走着,他们靠得相当近,近到她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薄荷那是她给他买的体香剂,他觉得浪费,可是她说喜欢薄荷香味,于是每次他出现就会带来她喜欢的气息。
他牢牢地记住她说过的每一句话。
现在,她靠得他很近,他身上也有若有似无的香气,她下意识地深吸口气,然后提醒自己,他不是立勋,他身上的气味是Burberry。
她想挣月兑他的手,想告诉他,她不是小孩子、不需要被保护,但他比她更快有了下一个反应,他指着一摊卤大肠问:“喂,那个好吃吗?”
“你没吃过?”
“吃过?也许吧,在出国之前,但……我不记得了。”
他耸耸肩,无辜的表情让她突然感觉抱歉。是啊,他失忆了,因为一场车祸。她不知道他恢复几成,严格来说他还是半个病人,她对他的要求似乎有点过分。她抿唇,笑出两分坏,问:“要不要尝尝看?我请你。”
“你请我?”
“是啊,这里是我的地盘。”她指指自己经常光顾的几家小吃摊。
“那么我需要请你什么?”
“宋妈妈已经请我吃派了。”
“好。”他走进店里,原本在吃东西的顾客纷纷抬头看他,他很帅又穿得像明星,不看他看谁?但他态度自然,不理会周遭的眼光,大大方方走进卖卤味的小店。
媺华超慷慨,大肠剪一段、小肠买一份,然后,没有了!
“这么少?你怕我吃?”他抗议,有人请客这么小气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