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兰雨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睁开迷蒙的双眼,她习惯性地抬起头,想看向摆在床头柜上的闹钟,若是时间不到七点半,还能再赖个床。
平常上班日她一向七点半起床,接下来花四十分钟盥洗、更衣、吃早餐,八点十分骑车出门,八点半前到公司。
这一个星期为了要做今天开会时用的简报,她天天加班到十点,昨晚回来后又花了两个多小时整理资料,上床时已经凌晨一点多。
也许是昨晚太晚睡,今天脑袋有些昏昏沉沉,所以她的眼睛有些花,不仅没看见摆在床头柜上那个她用了六年的蓝色闹钟,还看见了些奇怪又陌生的东西……她怔了怔,心忖她可能还在作梦,重新闭上眼,隔了片刻后,再张开眼——
还是一样。
可能是眼睛糊到眼屎了,她抬起手想揉眼睛,当她的手抬到眼前时,她惊悚得整个跳起来。
啊啊啊,这是什么鬼东西?她的手、她的手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低头再仔细看,自己的两只手确确实实变成两只毛茸茸的爪子。
不可能,不可能发生这种事!一定是她今天早上睁开眼睛的方式不对,她赶紧阖上眼睛,深吸几口气,再慎重地张开眼,慢慢地低下头——
“嗷呜——”她惨叫一声,但发出来的声音却是凄厉的狗嚎声。
她惊恐地瞪大了一双圆滚滚的黑眼睛,“怎么会这样?是谁在恶作剧?!”
耳边响起的不是她的声音,而是一串汪汪汪的吠叫声。
她惊骇得张着嘴巴,久久回不了神,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
“哪里来的狗,吵死人了。”嘎吱一声,一扇破旧的木门被拉开,一名约莫三、四十岁的男人走出来,瞧见杵在自家门前的那只狗,毫不留情地一脚踹过去,“好啊,就是你这只死狗一大清早在老子门前鬼叫,把老子的好梦给吵醒了!”
“该——”她被踹得滚了两圈,痛得哀号一声。
“噫,这死狗小遍小,皮还皱巴巴长得丑不拉叽,不过那身肉倒是挺多的,足够炖一锅香肉了。”
男人那饱含着恶意的语气,让她浑身打了个机伶,顾不得再想其他,迈着四条腿赶紧先逃再说。
男人哪肯让到嘴的肉就这么给逃了,立刻拔腿追上去。
她吓得魂都要飞了,肥嘟嘟、皱巴巴的小身子,拚命往前跑,心里不停告诉自己,她一定是在作梦,但就算是梦,她也不想被吃掉啊!
男人见那狗跑得飞快,追了两条街也没追上,停下脚步悻悻地咒骂,“啐,下次再让老子看见那死狗,非宰了它不可。”
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回头见那男人没再追过来,这才气喘吁吁地吐着舌头停下来。
妈呀,刚才真是吓死她了。
惊魂未定的她抬起手想拍拍胸口,一瞥见那毛茸茸的爪子时,她整个人又不好了。
快醒过来,快醒过来,她不要再作这个梦,太可怕了!
可不论她重新闭上眼,再睁开眼几次,都没能月兑离这场恶梦,正在她急得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脑袋里陡然响起一道陌生的嗓音——
“哼,看你这臭丫头还敢不敢说本大爷丑,等你知错悔改后,本大爷要是心情好,也许就宽宏大量让你重新变成人。”
她错愕得转动脑袋,想找出那在她脑子里说话之人,但在她眼前只有一座池子,附近并没有任何人。
“你是谁?”汪汪汪,她听见自己吐出的不是人声,而是狗吠声,但此刻她顾不了这么多,急着再问:“是谁在跟我说话?你出来!”汪汪汪汪汪……发出的仍是狗吠声。
她慌忙找遍四周,没看见可疑之人,就彷佛之前那突然出现在她脑子里的声音,是她的幻听。
她无助又疲累地坐在池子边,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眼神惶然迷茫地看向池子。
池面映照出一只皱巴巴,约莫七、八个月大的土黄色沙皮狗,她整个人……整只狗震惊地呆愣住,目不转睛地瞪着池面上的倒影,不敢相信那只狗就是她。
那狗身上一层层皱巴巴的毛皮,让她想起昨晚下班回家途中,她骑机车在等红绿灯时看见一对情侣,抱着一只沙皮狗过马路,那女孩子逗着被男孩抱在怀里的狗,笑得很甜地说着——
“它好可爱哟。”
她当时看去一眼,只觉得那只狗身上和脸上就像老人一样,堆叠着一层层皱纹,实在说不上可爱,忍不住在心里喃喃地回了句——
“哪里可爱,明明长得很丑。”
记得那时她在心里说完,感觉那只狗突然朝她看了过来,那眼神凶巴巴地,好像很不高兴地在瞪她。
她当时有点吃惊,但没多想,心想,就算这狗再有灵性,也不可能听见她心里的话吧,只当那狗看人的眼神就是那样。
绿灯时,她骑车穿越十字路口,轮胎忽地失控打滑,车头一歪,冲撞向路旁一支电线杆,匡地一声,巨大的撞击令她整个人在那一瞬间被高高抛起,再重重坠落,在她昏厥过去前,似乎听见有人对她说——
“你这臭丫头敢说我丑,本大爷就让你变成条狗,等你真心悔改后,本大爷也许会宽宏大量,让你重新变回人。”
昨晚的事,和刚刚突兀地出现在她脑袋里的声音,令她不敢置信地想到一个可能——她该不会是被那只狗给惩罚变成了一只同样的狗,还穿到古代了吧?!
第1章(1)
易平澜刚要上马,一个约莫五、六岁的小男孩从屋里跑了出来。
“二叔、二叔,您要进城吗?也带观儿去。”他小手紧紧抓着自家二叔的手,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骨碌碌瞅着他。
“二叔要进城办事,下回再带你去,你快进屋去。”易平澜揉了揉侄儿的小脑袋,哄着他。
“二叔办事,观儿可以帮二叔看马。”他模样生得可爱,噘着红润的小嘴儿,女乃声女乃气的认真说着。他年纪虽小,却也知道二叔那匹马可矜贵了,整个栀山村里,有养马的人家,连他们家在内也只有三户。
栀山村邻近大安城,村子泰半的人家都是茶农,种茶维生,因栀山一带所出产的茶,带着一抹独有的栀子花香气,又被称为香栀茶,在大安城一带还算小有名气。
易家也有一片茶园,这片茶园是由易平澜的兄长易平江在打理。
易平澜拍拍马儿的颈子,笑道:“黑风不会乱跑,用不着你看着。”
这匹马是他数年前亲手在大漠上驯服的一匹野马,这些年一直跟随着他征战沙场,当初在他准备解甲归田时,有军中兄弟欲重金向他求购这匹黑马,但他不肯割爱,带着它一块回来。
小男孩不死心,撒娇地往二叔怀里蹭着,“观儿不会吵二叔办事,二叔带观儿去嘛。”
易平澜被侄儿缠得没辙,最后只好允了他,回头朝兄嫂说了声,便抱他上马。
黑风速度极快,出了栀山村,两刻钟后,便到了大安城。
城里不方便骑马,他将马先寄放在一家熟识的客栈,让小二给马儿准备草料和饮水,再带着侄儿往城东去,途中经过一处烤鸡铺子,见侄儿眼睛直勾勾地黏在那挂在店门口一只只的烤鸡上头,他掏银子买了只烤鸡,撕了条鸡腿给侄儿吃。
他十五岁上战场,二十四岁返家,离开九年,与母亲和兄弟们都有些生分,也许是多年来征战沙场,他身上染了几分煞气,家里人都不敢太亲近他,只有这个侄儿不怕他,常缠着他,要他说战场上的故事给他听,故而回来这两个月,他与这个侄儿倒是最亲近,也最宠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