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男人真的甩了她,那他……
墨庭风思绪凌乱,眼看着窗内那两人相对而坐,一本正经地谈着什么,却是迟迟没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场面,楚明欢甚至还笑了……
他心一紧。
莫非是他多想了?其实这真的就只是一对恋人久别重逢的约会?
见他神情不定,在一旁守候的方郁及阿丁交换一眼,即便是迟钝的阿丁也看得出来少爷魂不守舍。
“郁哥。”他小小声地探问。“难道少爷真的喜欢上楚小姐了?”
“你现在才看出来?”方郁赏他白眼。
“其实早就有点感觉了啦。”阿丁不好意思地模模头。“不过为什么每次少爷见到楚小姐都要跟她吵架啊?搞得我都迷糊了,他们到底是要好还是不好?”
“你没听过欢喜冤家吗?”方郁一派老师指导的口吻。
“欢喜冤家?”阿丁愣了愣,接着慢慢地点头。
懂了,少爷跟楚小姐这种一下斗嘴、一下又和好的相处模式,还真像那种吵吵闹闹的欢喜冤家。
可转念一想,阿丁蓦地慌了。“那怎么办?里面那个听说是楚小姐从美国回来的男朋友耶!”
“是啊。”
“楚小姐的男朋友回来了,那少爷岂不是要失恋了?”阿丁愈想愈担忧,禁不住提高音量。
好死不死,墨庭风正巧往他的方向看过来,将他这句惊喊听得清清楚楚。空气霎时结冻,两个猛男保镳只觉得少爷的眼刀凌厉得足以杀人,不禁毛骨悚然。
方郁试着打圆场。“呃,少爷,阿丁不是有意的……”
“对啊,少爷,我就爱胡说八道,你别理我。”阿丁咧着嘴苦笑。
墨庭风可没心情陪他们笑。
“滚!”十分简单明了的一个字。
两人身子同时抖了抖。“可是少爷,老爷子要我们保护你……”
“我说,别让我看见你们!”不容置疑的命令。
“是、是!”
苞屁虫很识相地滚离一百公尺远,拉开与他的距离。
墨庭风重新望向窗内,眼神是难以言喻的忧伤,忽地,一道袅袅娉娉的倩影闯进他的视线内,他微微一愣。
楚明欢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
想哭吗?
不,她一点都不想哭。
懊笑吗?
嗯,她是努力笑着,可也不晓得看在别人眼里会是什么模样。
别的女人遇到这种情形,恐怕早就歇斯底里地发作了,再不然也要骂对面的男人几句,而她只是静静地坐着,静静地听着男人一句一句苍白的言语。
他说,他并不是不爱她。
他爱的,他一直记得他们初相恋时那些甜蜜的点点滴滴,他记得她爱吃甜点,尤其爱炸得皮酥内软的地瓜条,记得她爱喝女乃茶,夏天时喜欢喝啤酒,酒量却很差劲。
别的女孩子爱拿着手机自拍,她却向来不喜这一套,手机里存的都是“爱恩园”那些来来去去寄住的孩子们的照片。
他知道她是个好女人,在现代这个社会,愿意这样傻傻地等候一个男人将近四年的女人不多了。
他爱她,真的爱她,就只是两人的缘分尽了而已。
所以,他考虑了很久,虽然很舍不得伤害她,还是决定要和她分手。
听着男人百般婉转的解释,分手也分得如此温柔,照理说,她该觉得心酸或感动,但她只有满心的麻木。
不难过,不心碎,能够呼吸,还能够端起刚刚点的花茶,一口一口慢慢地啜饮。
比起男人讲到情动处,几乎哽咽,声泪俱下,她觉得自己冷漠得过分。
也许是因为她终于领悟,这段时间自己犹如鸵鸟一般将理智埋在沙土里的行为有多么荒谬可笑,明明已经不在的爱情,却还当作在遥远的海那边依然存在。
其实,这朵爱情花早就枯萎了,死得彻彻底底……
思及此,楚明欢自嘲地弯弯唇,放下茶杯,清清淡淡地扬嗓。“多久了?”
他愣住。
“你跟那个女人,交往多久了?”
他倏然变了脸色,忘了自己方才还端着痛惜万分的表情,此刻脸部肌肉微微扭曲。
“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你真当我是傻瓜吗?”她淡然地笑。“你对我冷淡了,电话常常不接,信也只是敷衍地写几句,我当然感觉得出来你变心了。”
“你……”Kevin神色惊疑。
“我只是觉得奇怪,既然你都变心了,而且显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为什么……干脆一点承认呢?为什么还要说爱我?”
“我……”他脸色难看。
“爱这个字不是随便说说就算数的。”
“你……这是在教训我?”Kevin恼羞成怒,亏他事先演练了半天,自以为在她面前成功演了一场情深难舍的戏,结果她居然几句话就戳破了,还冷静得仿佛今天提出分手的人是她。
“要分手就分手,其实我早就有心理准备了,可我没想到你连分手的理由都要对我说谎,到现在还不肯跟我说一句实话。”虽是怅惘的言语,她说来的口吻仍是冷静异常。
他又惊又恼,顿时感到狼狈不堪。
“亲爱的,早就跟你说了,这个女人根本不值得你这样做。”一道柔媚埋怨的声嗓轻飘飘地落下。
楚明欢一凛,转头望向那个正盈盈走来的女人,是个美女,比她美多了,身材又凹凸有致,艳妆短裙,装扮极其性感。
“莎莎。”Kevin连忙起身迎向她。
美人娇睨他一眼,娇软的身体往他身上靠了靠,他很自觉地伸手顺势搂住她的纤腰。
楚明欢注视着这刻意在她面前展现的亲密,镜片后的大眼睛眨了眨。
“楚小姐,Kevin跟我提过你。”莎莎就连跟她说话,嗓音也是酥媚柔腻的。
楚明欢忍住手臂上窜起的鸡皮疙瘩。“Kevin却没有跟我提过你。”她淡定地回敬。
莎莎没听出她的讽刺,嫣然一笑。“我跟Kevin是三年前在美国认识的。”
三年前就认识了?楚明欢眼皮一跳。
莎莎似是看出她的思绪,笑得更得意了。“那时候我没理他,他太呆了,整天就只知道泡图书馆,一点情趣都没有!”说着,妩媚的眼波往Kevin身上一撩。
他倏地发紧,笑得像只口水直流的小狼犬,渴望主人的怜爱。
“不过虽然我没怎么理他,他却老是跟在我后头,只要我Call一声,他随传随到……你也知道,烈女怕缠郎,久而久之我就看上他了。”涂着彩色蔻丹的玉指在他鼻尖上俏皮地点了点。
楚明欢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一幕,或者该说,她逼自己无动于衷。
莎莎美人却朝她递来同情的目光。“Kevin答应我会跟你分手,可担心你难受,才不敢告诉你实话。”
楚明欢不笨,自然明白莎莎的意思,她是在向她炫耀她的男友早在三年前便成了别的女人的俘虏,而且还是紧追着人家摇尾乞怜的那一种。
可叹她直到这一、两年才渐渐感觉到一点眉目。
“我说楚小姐,Kevin也算对你仁至义尽了,你不会怪他吧?”
骗了她三年,对她说了三年的谎,叫做仁至义尽?
楚明欢飘忽地微笑。“就算我怪他又能怎样?感情的事本来就是你情我愿,既然不爱了,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能看开就好。”
是啊,她是看开了,日复一日的等待,月月年年的消磨,感情是会淡的,再温热的心也会变冷。
她深吸口气,抬眸直视面前这对亲密相偎的男女,正欲开口,锋利的嘲讽却抢先砍下来——
“其实你也不能怪Kevin变心,你想想,哪个男人愿意在床上面对一条冷感的死鱼……啊!”莎莎蓦地顿住,小手坞住朱唇,仿佛很抱歉似的。“不好意思喔,我不该说这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