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霓儿无论如何都得嫁进萧家!
“我已经有喜欢的女子,倘若叶霓姑娘强行嫁进萧府,不会幸福的。”
他今来到叶府来闹这出,竟是为了一个女人?叶知瑾突然松了口气,只不过是一个女人,小事,天底下哪个男人不三妻四妾?他自己身边就有好几个姨娘,喜欢人家娶进门便是,何必闹大。
叶知瑾道:“叶家女儿旁的不敢说,这点当家主母的气度还是有的,你有喜欢的女子,待霓儿进门之后,再领回去当姨娘,霓儿定会喝了她的茶,认下她的身分。”
“可我并不想委屈她做小。”
“不委屈她做小?你的意思是要委屈我家霓儿?不行,萧家别想搞什么平妻,我绝不同意!”叶夫人一听,急忙尖声嚷嚷。
“小侄与叶夫人意见一致,我不会娶平妻,我要娶那女子为正室,因此还是请叶大人主动退亲,否则日后受苦的只会是叶霓姑娘。”萧易礼说得斩钉截铁,非要让对方明白自己有多坚定。
“胡闹,走!现在我与你回萧家,问个清楚,这门亲事谁说的算数。”叶知瑾气急败坏,一把拉着萧易礼就要往外走。
叶夫人担心事情要是真的闹大,婚事无法顺利,她正在往宫里使力,想帮云儿在德王府谋一条出路,倘若霓儿的婚事出了岔子,可怎么办才好?她一把拽住叶老爷,急忙道:“有话好说,大家都别闹意气。”
叶知瑾恨恨甩开萧易礼,指着他的鼻子怒道:“无官无名,尔等布衣没有资格同我说话,想退亲?可以!回去让萧老爷出面,我倒想看看,他有什么话对本官说!”
叶夫人看看丈夫,再看看萧易礼,两人硬碰硬,只怕会坏事儿,于是缓步上前,好言再劝,“萧二公子,你这行止不恰当,既是家里替你订下亲事,为着门庭、为孝道,你都该遵从父母之命。大家都年轻过,知道男人心里总会有那么几个放不下的女子,现在看得重,是因为喜欢上了,却尚未纳入翼下,倘若……时日一长,自然也就看淡了。
“我这话也不是要你放手,只是想劝劝三公子,身为男儿还是以成家立业、开枝散叶为首要,你喜欢便喜欢,我们家霓儿性子善良,也不是个不容人的,到时,你尽避把人给娶进门便是。
“只是退亲这种话,千万不可以轻易出口,女子最重名节,两家订下亲事,不管你认是不认,霓儿都已经是萧家的人,你万万不能讲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话,倘若非要退亲,也请萧家给个说法,看看是我们家霓儿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才会落得如此下场,否则……”
她想劝萧易礼打消念头,没想到这时候婢女进厅里禀报,婢女惊慌失措,满露惊恐,看见老爷夫人的同时,双膝一跪,泪水滚下。
“发生什么事?慌慌张张的,不成体统!”叶知瑾觉得脸上无光。
“老爷……”婢女哽咽道:“小姐听说萧少爷想退亲,一个想不开,投镮自尽了……”
阿礼离开的七天以来,叶雪每天都很想他。
那天他是这么说的——
我有姑姑、姑丈的消息了,我想去见见他们。
没有人能够说不,那是他留在京城数月的主要原因,即使大家心都悬着,担心他一旦见着姑姑、姑丈之后,会马上离开叶家,投奔真正的亲人。
但临走前,他向她保证——
放心,我很快就回来,回来时,我会带工匠一起,到时候我们就准备盖房子吧。
他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明明时间已经不早,他还非要陪着她去和王叔谈买卖宅子的事,连手续都到官府里办清楚了,他才去寻访亲人。
只是,真正让叶雪牵挂的,另有其事。
那天白天,阿礼终于剃掉大胡子,他们看清楚他的真面目。
他长得不差,虽不是花美男,却有一张端正、干净的脸庞,不需要太多的打量,就可看出他是个正直男儿。
然而,她并不是因为阿礼样貌端正才对他牵挂思念,而是因为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当天,她没有把话对他说清楚。
只是在那个当下,她真的无法说明白,时间窘迫、亲人在场,更何她也担心他会误解,以为她试图冒名顶替,衍生其它想法。
她其实有些感叹,如果在他讲出自己的奇遇记之前,她先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就好了,如果她能够早点认出他,比他更快提出香港两个字就好了。
可惜,她晚了一步。
听胡涂了吗?可不是,就连叶雪自己也很胡涂,整件事情就是乱七八糟。
好吧,话说从头。
叶雪大学未毕业就考上精算师,被香港银行以百万港币的年薪挖角,毕业后理所当然去那里工作。
这件事不但让她赢得骄傲,也让学弟妹们以一种赞叹崇拜的姿态仰望她,为此,她相当得意。
她偷偷想着,如果她说自己是台湾之光,不算夸口吧。
但是一分钱、一分货,老板给这么高的薪水,自然必须付出相对的劳力与价值。她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面对上司无止无尽的要求,压力大到晚上偷偷躲在棉被里痛哭。
可她是多么自负的女生,工作再辛苦,也不会到处诉苦,何况在那样竞争的环境下,环绕她的,没有朋友,只有对手,因此任凭压力再大,她也只能咬牙吞下,不喊累、不哭诉,甚至连打包回台湾的想法都不敢有。
不管什么时候打电话回家,她都使劲儿在电话这头拉起笑脸,语调轻松地告诉家人,“我很好,工作胜任、老板看重,你们想要什么尽避告诉我,下次休假我带回去,不要客气哦,我的薪水高嘛。”
她非常辛苦,只有自己知道。
直到那天,她下班开车回家,上路不到十分钟,她就撞上一个男人。
不对,有撞上吗?她不确定,因为没有听到碰撞声,她甚至不知道他是怎么凭空出现的。
一发现他,叶雪立刻踩煞车,车子在他身前停了下来。
他与她对视,三秒、五秒……或者更久,她受到惊吓,脑中一片浑噩,直到他在她眼前缓缓趴倒,她才回过神。
他是个奇怪男人,束着长发,穿着一身怎么看、怎么怪的古装,那样的装扮,她只能联想他是个演员。
他没有流血,却晕过去了。
她打电话叫救护车,把车子停在路边,跟着他上救护车,一路上,她害怕得厉害,好几次想打电话回台湾求救,她怕他脑震荡,怕他再也醒不过来,她握住他粗粗的手掌心,不断唤他。
猜出来了吗?没错,那个人,就是阿礼。
荒诞?她同意。怪异?她承认。但她都可以从未来穿越过来,凭什么他不能从大魏朝穿越到二十一世纪?
做完各项检查,结果显示他没有外伤、内伤,各方面都很正常,在叶雪好不容易稍微放松心情的同时,他清醒了。
可是,他什么事都记不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医生找不出理由,只能说他是强烈碰撞,导致短暂失忆。
强烈碰撞?呵呵呵,又是一个罗生门。
叶雪无法和医生争执,谁让她没装行车纪录器,所以她请假在医院陪他一个星期,然后带他回家。
在医院的那个星期,两个陌生人面对面,有点尴尬,自我介绍成了认识彼此最好的捷径,只是他根本记不得自己任何事,于是发言权全都落在她头上。
她先跟他聊自己的家人,身为老师的父母、天才哥哥、傻气妹妹,聊起家人,她的话变得很多,在生活很辛苦的香港,想念家人,变成她生活中最甜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