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吗?子京经常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他,子晨更是落落大方地对他说:“如果不是确定主子是寡妇,我怀疑你是小悯的爹。”
瞧,所有人都看出端倪的事,韩希帆硬是看不出半点不对劲,这是怎么搞的?
那天,他说他有个很要好的朋友,是镇北王府的世子爷。她的表情没有分毫改变,像是听见又像是没听见似的,她明明偷听过他和二哥的对话,明明知道他叫申璟然,是镇北王府的三少爷啊,可是她无感,这让他情何以堪?
真的忘记他了吗?忘得那么彻底?
就算当年他用布巾掩去眼睛和大半个鼻子,但为他洗澡时,她曾经亲手解下巾子啊,她确确实实看过他整张脸,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那双独一无二、浓得像泼墨似的黑眉毛,找不到几个人与他相似的呀,她怎么就认不出来?一好吧,就算认不出他的脸,至少认出他身上的味道,他身上的味道与众不同,可以轻易分辨的,可是她不怀疑,连提一句和海伦公子或申璟然有关的字眼都没有。
太过分了,他们同床共枕整整四十六天啊!
他曾做过很多设想,假设她独身,她身边没有其它男人,那么他便要给她一个天大惊喜,告诉她,“我不当世子爷、不娶公主,我决定和你坐在摇椅里白首到老。”
倘若她身边有了其它男人,而那男人没办法让她快乐的话,他就将她远远带走,他虽然吃醋〖不会计较,因为五年了……五年的光阴让他明白,韩希帆对他申璟然有多重要。
倘若她有了丈夫,过得幸福快乐,他就压制心中的情感,当个高尚的男人,在她家附近结庐定居,做她一辈子的好朋友,支持她、看顾她。
他假设过无数状况,有些状况让他含上蜜糖,有些状况让他心痛到快死掉,却怎么都没想到,结论竟是她认不出他!
不,更正确的说法是,她完全不记得他这号人物。
如果你是个男人,是个自尊心比天还高的男人,怎么能够忍受这种污辱,那是比用婴儿肥形容他更严重一百倍啊。
“不,我喜欢,非常喜欢,我想请问你是在哪边采的,很遥远吗?是路边长出来的,还是人家府里种的?”
希帆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她就是想要那株茉莉,彷佛有了它,她便能回到过去,回到浓浓的记忆里。
“那是我朋友府上种的,离这里……”他上下扫了她两眼,道:“依你的脚程,约莫两个时辰路程。”
那个朋友不是别人,是他本人申璟然,他在青湖有个房子,不是为了落脚,而是为了等待一个渺茫的希望,希望有一天,她突然想起两人之间的戏言,跑到青湖开铺子,那么不管多久远,他们都能再见上一面。
“你的朋友愿意割爱吗?”
他不答反问:“你想要?为什么?我不知道他肯不肯割爱,不过我知道附近有个花市,我可以陪你去逛逛,也许可以在那里找到。”
如果她愿意和自己出门,那么再远、再麻烦,他都会让人到花市去卖茉莉花,她对自己的全然陌生让他挫折不已,只能试着重新唤起她的熟悉。
可惜她反对,“我不要逛花市,我只想要你朋友的茉莉花。”
第十七章记忆深处的香气(2)
“为什么非要茉莉花不可?”璟然追问。
他告诉自己,只要她给的答案和海伦公子沾上一点点边,他就立刻坦承自己的身分。
她回答,“它会让我想起故人。”
心,突然鼓噪起来,她指的故人是他吗?她是想他、念他的、在乎他的,她没忘记过他,只是自己变化太大,他瘦了黑了丑了老了,上回刘先生见到他,不也说就算他站在皇上面前,皇上也认不出他。
没错,就是这样。
希帆一句话,就让他开始替她找理由,这一找,找得自己身心舒泰、通体欢畅。
“方便知道你那位故人是……”海伦、海伦、海伦,他的心带着强烈的节奏,大喊相同两个字,深情凝眸,期待她嘴里吐出他想要的名字。
“是我母亲。”她不好说出海伦公子,只好说自家老妈。
可她没说谎,对茉莉花的喜爱是从小起的头,只是对它香味的深刻,缘自一个男人温暖的怀抱。
她不愿意思念他,思念太辛苦,她想用花香来取代,但愿每回想起他,只有甜甜的幸福感,遗忘他伤人的话。
她是个宽怀的女人,向来都是。
希帆没想到,自己的说一半、藏一半,在不知不觉间又砍了他一刀。
闷闷地痛着,受伤的动物会反击,受伤的他也不想让她好过,于是他硬了脖子说:“我朋友对茉莉花爱逾性命,无论如何都不会转让!”
丢下话,转开头,绕过她离开,他不愿意被她脸上的失望影响。
希帆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间生气,只是看着他的背影时,霎时觉得……他好像海伦公子……
不!猛地摇头,她疯了,海伦公子的背至少是他的一倍半宽,两人相像?她应该把脑袋剖开洗一洗。
她握紧拳头,对自己低喊:Stop!韩希帆,停止在他身上寻找海伦公子的痕迹,他不是海伦公子,他是江伦,虽然只差一个字,但他们是迥然不同的两个人。
希帆下楼,问子晨,“小悯去哪里?”
她一问,子晨满脸神秘,似笑非笑的说:“小悯在院子里呢。”
“在院子里?”
她还以为他又窝到子京屋里偷看书。
这孩子也不知道懂或不懂,老拿着四书五经背,她真怕那种教条式文学把小悯的脑子给弄僵了,不准他读,他便假装到子京屋里,藉玩耍之名行背书之实,他是个怪小孩,绝对是!
“嗯,江爷在后院教小悯练功夫呢。”
“练功夫?怎么可能!”
小悯是风多吹两下、觉少睡半个时辰就要闹头痛的,他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他的懒是出了名号的,要不她也想逼他运动调身体。
练功夫?不可能!
“厉害吧,光是这一点啊,我就衷心佩服江爷了。”
“怎么一回事?”
“就早上啊,江爷采茉莉花回来,小悯见着乐了,也嚷嚷着说要去采花送给娘,江爷可恶着呢,居然嘲笑小悯的身子板儿,说他风吹两下就倒,那花儿在很远的地方,怕小悯还没走到,人就先晕了。”
讽刺孩子?要不得!希帆皱眉问:“然后呢?”
“小悯最不服输,一把抓起江爷就往外走,非要证明自己能够走这一段路似的。江爷竟也任由小悯拉着往外,哥哥不放心跟着出去,果然小悯走没多久就满头大汗,腿酸得走不动了,哥哥想把小悯抱回来,却被江爷阻下,小悯不认输,咬着牙,一面挥汗一面走,哥哥说,小悯第一次走这么远的路呢。”
是啊,她清楚自家儿子,那脾气也不晓得是学谁的,什么都吞,就是不吞输,要逼他臣服?很简单,使个激将法就行,柔弱的身子却配上一副巨人的灵魂,她真不知道要怎么说他。
“所以小悯摘到花了?”
“哪能啊,那路程远得很。不过江爷总算良心发现,一把抱起小悯,施展轻功像鸟儿似的一窜一飞,就飞得看不见了。哥哥心急火燎的,追不到人只好赶紧跑回来,拿一把斧头劈开江爷的房间。”
“做什么劈人家房门。”
“要看看他的行李在不在啊,万一他是专门偷孩子的坏人,把小悯给拐跑了,可怎么办?幸好江爷的包袱还在,哥哥打开包袱,看见里面有好多银票,偷偷算了算,有好几万两呢,这才放下心,几万两,连咱们铺子都能买下了,应该不会拐走小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