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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袋主母(上) 第2页

作者:寄秋

不说庄子的价值,光是以八十亩的中等田地来说,市价一亩少说四两左右,加上庄子,四、五百两是跑不掉,而且土地上还有庄稼,再过一个月就要收成了,起码值个百儿、八十两的,没六百两是拿不下。

小谢氏以不到一半的价钱就想强买强卖,想当然耳是行不通,皇甫婉容再无知无力也晓得庄子是他们母子三人唯一的立身之处,若被小谢氏抢走了,他们还能往哪里去?

于是皇甫婉容温声软语的摇头,这让志在必得的小谢氏很是着恼,一想到皇甫婉容长媳的身分,又思及“失踪”的大伯子,她一恼生怒,便用力地朝皇甫婉容一推……

皇甫婉容原就羸弱,再加上长期吃不饱,体力不济,轻如柳絮的身子宛如风中残烛,被她这么一推便往外跌去,脑壳重重地往石阶磕去,当下流了一地的鲜血。

看到止不住的血,小谢氏吓到了,她匆匆地丢一锭五两银子要仆妇去寻大夫便赶紧离去,怕担上杀人的罪名。

那一推把皇甫婉容的命推没了,在拖了一天一夜后,香消玉殒,足足断气了有一刻。

但是没人发现,因为她原本就气息微弱,一儿一女又太年幼了,只当母亲睡着了,而她的女乃娘夜嬷嬷年岁已高,禁不起熬夜,只能顾白日,夜里由年仅十三的丫头浅草看顾。

只是小丫头浅草也是个迷糊的人,顾着顾着就打起盹了,丝毫未曾察觉主子没气了,打了个盹忽地醒来,见着主子胸口还有细微起伏,该熬药、该喂稀粥还是照做。

凌翎回顾皇甫婉容短暂的一生,她一点也生不出怜悯心,她认为皇甫婉容太柔弱了,不忮不求不是心胸宽大,而是无能,堂堂大户人家的长媳居然被逼到流落乡野,还遭到弟媳妇的欺侮与凌辱,她的骨气和尊严到哪里去了?

为母则强,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了那一双伶俐可爱的儿女着想,她一再的退让是逼他们去死。

要不是跌破头,血流满地吓跑了小谢氏,这会儿庄子早就保不住了,母子三人不知要到何处栖身。

曾为女史的凌翎无法忍受懦弱和认命,她在北方狼地整整待了十五年,见过最严苛的天气,以及为生存所必须有的狠厉,想活下来就得比别人更强悍,否则沦为俎上肉。

当年公主的和亲队伍有四名女史、八名女官,两百名宫女、太监,五百名侍卫和三百名匠人。

三年过去后,存活的人剩不到三分之二,不是适应不了北方的环境和食物,便是被长年的贫瘠吓出病,在知故土难归的情况下,思乡情切,没多久便病笔他乡,真的回不去了。

又过了十年,活下来的不到一百人。

一直到她死之前,公主身边只剩下五名左右的宫人,其他人已尸埋黄土,再也听不到熟悉的乡音。

“娘,娘……”女乃声女乃气的声音又响起。

“啊!怎么了?”凌翎头一低,对上一双如镶黑玉般的眸子。

“娘,呆呆……又呆呆了……”莹姐儿说起话来还有一些咬字不清,无法完整的表达一句话。

这又是皇甫婉容的错,她忙着自怨自哀,感慨人事无常,完全不曾细心地教养一双儿女,任其野生野长,连四岁的儿子都还未开蒙,大字不认识一个,一数到十还会数错。

第一章上一世,钱袋女史(2)

凌翎一见眉清目秀的隽哥儿居然没拿过笔,她心里气得要把皇甫婉容给凌迟了,家里穷是一回事,但她好歹是县官之女,也识些诗文,教些启蒙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不成吗?自个儿不成器还拖累孩子。

成为皇甫婉容的凌翎重生已月余了,头几日她因为头部受伤而浑身乏力,休养些日子后身子渐渐好转,当她发现儿子居然目不识丁时,震惊之余她便着手开蒙之事。

她真的没想到皇甫婉容会这么穷,除了小谢氏匆忙丢下的五两银子外,钱匣子里只剩下二两多的碎银,那点钱割一斤肉,买二十斤米、二十斤白面,再买一些日常用品就没了,更别提买药补身。

不过什么都能省,笔墨纸砚不能省,光是买文具的银子就花了三两,如今她手上连一两银都没有。

眼下,她最重要的一件事便是想办法弄钱。

“是发呆,不是呆呆,来,跟娘说一遍。”启蒙要趁早,她这女儿不要求她精明,最起码要灵慧点,别被人骗。

凌翎不晓得她何时会走,就像她不知为何会在皇甫婉容的身体醒来,她的上一辈子最渴望的是有个自己的家和一双可爱乖巧的孩子,如今也算是“美梦成真”了,她打算尽可能地带好两个孩子,除了弥补前一世的缺憾,也能让他们过得好。

虽然这一个家少了父亲的角色,但是她并不介意,若是身边真多了个丈夫,她还真不知要如何应对。

现在这样就很好,她想,希望能一直保持下去。

“发呆。”莹姐儿跟着念,小模样很是惹人怜。

“嗯,是发呆,娘有时绣累了就想休息一下,这叫放空思绪。”她是常常走神,不自觉的回想过往。

上一世死时刚过三十岁生辰,当时她正听闻可以返回故国了,喜极而泣,谁知她是回来了,却是装在黑漆福字棺木中被运回,魂魄坐在棺木上入关,却连家门都到不了。

她的兄弟们前来接灵,就在兄妹、姊弟要碰面之际,凌翎忽觉有一股困意袭来,当她再有知觉时是被痛醒的,身上盖着花色已褪的被褥。

“喔,放空……我也要学……”莹姐儿很兴奋地捉住她的手,兴高采烈的眯着眼笑。

闻言,凌翎失笑地揉揉女儿稍微长点肉的面颊。“这不用学,等你长大了就会,以后你有得是机会。”

若一直养在闺阁中,还能不无聊死。

凌翎是在京城中长大,是凌太傅最宠爱的小女儿,打小要什么有什么,凌太傅简直把她宠上天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擅长骑马、射箭,整日跟着兄弟们疯玩,还去过同人馆。

同人馆是外邦使臣与非本国商人居住的会馆,外邦使臣较少,通常是来做生意的商人居多,语言很杂,常和哥哥、堂哥堂弟混迹其中的她不仅学到他们的语言,还学到怎么做生意,哪国的丝绸最便宜、哪国的瓷器最好卖,她一清二楚。

这些本事让她日后多了很多便利,摊上一个糟心的公主后,她成了无所不能的全才,既要为荒唐成性的公主排除万难、分忧解劳外,还要为她的奢靡过度找财路。

要不是公主太会花钱了,凌翎说不定会是全突厥最富有的女商人,美貌加上才华,根本不愁嫁。

“娘,我跟你学刺绣,绣好看的花好卖钱,给莹姐儿买新衣服。”莹姐儿盯着绣了一半的绣布,她看不懂上面绣了什么,只觉得好看,娘绣好了就可以拿到县城卖钱。

以她的年纪只知道有了银子就有香喷喷的米饭吃了,再淋上剁得细细的肉酱,她一次能吃两碗白饭。

看到莹姐儿身上有些过小的衣裙,凌翎笑着搂了搂她。“等夜嬷嬷回来就有银子了,娘给你和哥哥扯几尺布,咱们都穿新衣服好不好?还给莹姐儿买头绳和头花。”

皇甫婉容的身子太弱了,略通医理的凌翎在自行调理下养了快半个月才好了些,手上也没有银子,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想了想以她目前的身子状况,走是走不远,吃重的活也干不了,除了拿手的刺绣外,旁的事也没法干,为了糊口,便拿起针线试试水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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