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使力倒不小,他没喊疼,反倒觉得光天化日下被娘子吃了豆腐,有些开心。“怎么会不在,半个月前岳父、岳母就已经派人带口信过来,说明日大舅子的新生儿洗三,叫我们要提前到,帮忙招呼客人,你忘了?真的是睡胡涂了。”洗三是大日子,房家一门皆是朝中大员,他们又是姻亲关系,除了送礼,人是一定要到的。
大舅子……“房时……哥有儿子?对啊,我想起来了,的确有这回事。”她差点咬到舌头,她……刚刚是梦到以前的事了吧?那以为自己濒死,后来却奇迹似的好过来的记忆……
她紧紧抓住闻人凌波的袖子,无法言语。
“不如我们改天再去吧,你看起来不太舒服。”他一脸忧色,低声吩咐着。
“阿青,让马车回去,我们去找大夫瞧瞧。”
“王妃,萼儿扶您。”伸过手来的是萼儿。
房荇错愕的看着她,眼中夹着水光。是了、是了,萼儿梳了妇人头,她两个月前成的亲,嫁给了阿青,还是自个儿为她准备的嫁妆,她怎么就忘了呢,这记性!
“我没事,哥的第一个孩子我怎么可以不到。”她掀起车帘唤回阿青,这才注意到马车不知什么时候已停下了。
“不成,为夫的以为我们还是先去看大夫,阿青,你先去告诉舅老爷,说我们随后就到。”闻人凌波将房荇扶起来。
她依旧抓着闻人凌波的袖子不放,生怕这一放,他会消失。
“怎么了?”他的口气带着不自觉的宠溺。
“你捏我,我好没真实感。”
“把你捏哭了我可不管。”他怎么舍得……他俯身,吻她。
族拥在马车外的下人齐齐将脸转过去,然后很有默契的一致对外围成半个圈,不让外人看见,虽说在王府这对夫妻也常常亲热,但这可是外头啊!
房荇被吻得晕头转向,两脚发软,忽然一颗圆珠般、穿着青面白底小朝靴的人影从车门外窜了进来,很不识相的从闻人凌波的胳肢窝下穿过,直接扑向房荇的怀抱,哭声震天,眼泪鼻涕狂喷,全抹在房荇的胸口上。
“娘只抱爹,就是不要欢儿……”
因着想让妻子好好睡觉,被勒令抱出马车另外坐的小胖子在挣出琴曲怀抱后,爆发了。
还没好好品尝妻子香甜的回应就被从中破坏,闻人凌波低声喝斥着琴曲,“怎么没把世子顾好?快把他抱开!”
琴曲一脸委屈的试着想将小胖子拉开,不料,他却抬起泪眼汪汪的肉饼脸蛋,再抹一把鼻涕,然后嚎啕大哭的告状。“娘……娘……爹坏,欢儿讨厌爹。”
房荇咽了好大一口口水,这和闻人凌波活生生是一个铺子出来的,别无分号。
方才的她只意识到闻人凌波的存在,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孩子从头到尾在一旁呜呜噎噎,哭花了一张脸。
罢刚,她把孩子吓坏了吧?
她搂过小胖子,接过琴曲递过来的帕子,揩揩孩子脸蛋上的鼻涕。“你是男孩子吧,男孩子不哭的。”
她和重赫是夫妻了,她刚刚怎么就忘了他们连孩子都生了?
真好……
她一手圈住一个,将这对争宠的父子牢牢的抱着,“……谁说娘不要欢儿的,你们两个,我都要,都是我的心头宝。”
世事轮回,流转成缘,不管恶缘或良缘,每个缘结下,都是为了日后的重聚。
番外一:游子
上山的道路风大,刮得人肌肤生疼,少有人烟的古道两旁,几乎被高尖芒草掩没,若是挑这时节上下山的人,可是要吃尽苦头的。
这对他来说并不成问题,他只知道,那山腰上,有间庵堂。
那里,有他迫切想见的人。
石头垒的低墙,满是苔藓的屋瓦,庵堂带着经历岁月的颜色,可以一览无遗的外观却十分干净,可见平常很用心维护着。
他一反平常的不拘小节,有些绑手绑脚的掸着身上略微发皴的短打扮,因为不确定,又模模下巴,啧,急着赶路胡子忘了刮,她,不会因为蓬头垢面的老样子就认不出他来吧?
他老了吗?是啊,都过了这些年。
他重重的擂着木门,又想,手劲应该轻点的,他这粗鲁的德性会骇着里面的人,可下手轻了,在朔风野大的这山腰,又怕里面的人听不见。
这放不开的他,这心思忐忑的他,不管了!
吱呀——缺乏油润的门榫一响,门打开了。
一张看不出年纪的脸探了出来,是个比丘尼。
这种地方几乎是没有香火的,看见居然有来客,不管是经过还是专程到访,比丘尼马上挂起殷勤的笑容。
“小师父,我远道而来,敢问庵里的静尘主持在吗?”
“主持师父不见男客,请施主见谅。”
“请小师父通报,我与她是故人,你这么跟她说,她或许就会见我的。”他再接再厉。
比丘尼看看他,不作声,好半晌才说道:“请稍候,我去禀报师父一声。”
“多谢小师父。”
他们是青梅竹马,还在母亲肚子的时候,双方父亲就玩笑的指月复为婚,定了女圭女圭亲,他们从懵 懵懂懂开始就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夫、未婚妻,两家大人相聚时,小孩也会玩在一起。
两家门户相当,时有往来,慢慢长大,一个郎才,一个女貌,就很理所当然的以为以后也会一直在一起。
那时的他年轻气盛,家中虽有万贯家财,却只是个商户,即便每年花出去的善捐和不乐之捐多到可以从京郊铺一条路直抵皇宫门口,上缴的税收一般人家几辈子都吃不完,即便如此,士农工商,身为三百六十行中最为低贱的商户的父亲还是要处处与人鞠躬,才能在行商的道路上少一点阻碍。
他不想自己以后也变成和父亲一样,他不要让人踩在脚下,他想自由自在的做自己,他也知道,要翻身,除了军功,没有别的路。
于是他从军去了。
从跑腿的传令兵做起,那时,西北苦寒,盗匪流寇,还加上异族铁蹄,枕戈待旦,日子非常不好过。
六年军营舌忝血,造就了他铁一般的功勋。
终于他回来了,回到那京城软红十丈里,功成名就的同时,也失去了她。
听说她足足等了他五年,年华老去,在父母的逼迫下,嫁人为妾。
一年后,她那年迈的丈夫老去,她被元配赶出了府邸,当他寻去时,已人去楼空。
因为一再的错失,他尝到了后悔的滋味。
后来再辗转听到她的消息,她已经遁入空门。
那种日日夜夜的懊悔,一天比一天还要深刻的想念,让他放弃了所有,居无定所的行走江湖,满山遍野的找她。
她却说,她已经不再爱他,男欢女爱已是前尘,空山寂寥,长伴青灯古佛才是她想要的。
他重新在江湖浪荡,从此没有酒便无法入睡……每年,他总会来到这座山下仰望那山腰的尼庵……一年两年三年……这又过去多少年了?
肖不害没有等太久,那位比丘尼很快出来,告诉他的还是那句话,主持不见男客。
是夜,雨下的时候,一刚开始,润物细无声,但雨越下越大,禅房里的女子穿着普通的灰色袈裟,头戴灰色帽子,静静盘坐。
雨夜漫长,无休无止,雨声叮咚,扰乱人心。
她唤来比丘尼。“那人走了吧?”
“住持……还没呢,都在外头坐了一夜,会生大病的,您去瞧瞧他吧,就算让他走也好。”小姐没出家的时候她是丫头,那时的她年纪小,小姐以为她不记得那位少爷了,她怎么会忘,那人曾是小姐心中的良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