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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财小娘子 第45页

作者:寄秋

“看,我们的茶山。”

数月后,这对新婚夫妻一大早便起身,方开明带着妻子爬上三年前置下的茶园,连着好几座山头都种满叶片翠绿的茶树,迎着日头的树芽闪着金黄色光芒。

这是他的骄傲,也是她的欢喜。

两夫妻共同努力了这么多年,终于看到了成果,他们心里的喜悦无法形容,像是孕育了爱情结晶。

除了船运、海货、盐之外,他们还将多了一项进益——茶叶。

“今年的雨水丰,茶树的生长好,没有遭遇虫害,采收的茶芽应该不错。”如她所见的生女敕青翠。

“我们去看看采收下来的芽叶,你教他们怎么炒茶。”他娶到一位好妻子,几乎没有什么是她不会的。

岳父大人太可恨了,把好书全留给他的宝贝女儿,教学生只用四书五经随便打发。

娶到旺夫妻的方开明还认为是季夫子藏私,把好东西给了自己人,一点也不觉得妻子的聪慧异于常人。

对于身为直接受益人,他有什么好抱怨的,如果没有遇到季薇,他还困在方家那个令人窒息的囚笼里,无法拥有自己的产业,也无法建立明威海运,更甚者连老婆也娶不到。

“好,你拉着我,不要让我像以前那样扭到脚。”一跛一跛的不好走路,她还有很多事要做。

一想到扭伤脚,夫妻俩相视一笑,他们刚认识那一年便连伤了两回,都是两人在一起时,但还好的是两人年轻体壮,身子骨好,连最严重的由山上滑到山下发现咸水湖时,他的背几乎体无完肤,可敷了草药止血,他回家再另外上药后就复原得很快。

“我背你吧,脚不落地就伤不着。”这一生他只背着她走。

见他蹲了,抿着唇笑的季薇毫不客气的爬上他的背,两腿夹紧。“明老头,你这辈子注定要为我做牛做马。”

闻言,他低笑,“我愿意。”

一句“愿意”温暖了她的心,眼中有着湿意。“傻瓜,把宅子盖在我的庄园旁,是你想占我便宜,还是白送给我,问都不问一声就将两家相连的墙开了个月洞门。”

几年以后,方家大宅分为东院、西院,还是很讨厌小孩子吵闹的季薇在儿子们年满五岁后全丢进东院,任他们自生自灭,而她和丈夫及小女儿住西院,一墙之隔安静多了。

不过打小独立的儿子们长大后反而很黏她,而女儿才刚满十五岁就被来自京城的混蛋王爷给拐走了,成了齐王妃。

而这些都是后话了。

“呵呵……夫妻是一体的,你的和我的有什么差别。”他喜欢“我们的”。

“哪里一样了,你的是我的,我的是我的,丈夫有抚养妻子的责任,我赚的银子叫私房钱,知道不。”丈夫负责养家活口,妻子的妆奁是她的陪嫁,丈夫不能动。

她硬拗的歪理惹得丈夫哈哈大笑。

“好好,都给你,我连人都是你的,还有什么不能给。”他家娘子刁蛮得真可爱。

一入茶山深处,原本茅草盖顶的破工寮已改建成茶庄,连着十几间屋子和制茶室,一进茶庄便感觉到规模不小,刚采下来的茶菁味道满馥清香,带着淡淡的青草味。

茶庄管事丁大满脸笑意的迎了出来,看见背着妻子的方开明也只是微愣了一下,很快的将东家带进制茶室,采下的芽叶必须赶快制茶,否则一下子就萎凋了,茶香出不来。

季薇对丈夫说:“把我放下。”接着对丁大和其它师傅道:“我先炒一锅你们学着,以后这就是你们要干的活。”要传承才有延续,她也想喝到好茶。

三、四个年近三十的炒茶师傅面颊泛红,十分激动地靠近炒锅,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看。

在家里练习过的季薇手法熟练地叫人倒入茶菁,她双手有如蝴蝶飞舞的翻炒着茶叶,锅子是热的,她手的动作快得好似未沾到锅底,优美得如同在作画一般,叫人看得眼花撩乱,惊奇连连。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锅茶炒好,倒在筛筐上晾凉,它还要再经过粗揉、揉捻、中揉之后,再晒上几日口感更佳,这叫晒菁,这种茶具有阳光晒出的芬芳,如碧螺春。

“把茶具拿来,自己做的茶不喝喝看怎么成。”看了茶叶色泽便觉口干的方开明让人取茶具来,试泡第一泡。

茶水是现煮的山泉水,像是活着的茶芽一被水冲开,整个叶片立刻舒张,在水中跳舞一般的旋动着,慢慢的飘出悠远香气。

“来,娘子,你是大功臣,第一杯理应由你先喝。”他这是借花献佛,茶园从无到有,她贡献最多。

看着丈夫深情的双眸,季薇像是被情丝勾住的蜜蜂,满身是甜的蜜,她笑着伸出藕白雪臂,欲接下茶杯……

蓦地,她发现丈夫的手离她好远好远,她怎么也触不到,接着突然眼前一片黑暗……

咦!这里是哪里?

黑暗中出现一丝光亮,季薇顺着光亮处往前走,突然间,她看到气爆现场,地面上一片血肉模糊,她走着走着,踩到自己断掉的手臂,当下惊吓得发出尖叫声。

然后画面变了,她像是倒带般的往回走,气爆案没有发生,她倒回公交车上,又回到了家,接着是洗澡,而后是出门,同样又是公交车上,她到公司,看到了一个如无头苍蝇似的男人在原地来回的走动绕圈。

“季薇呀!你怎么现在才来,没有你我怎么活得下去,你快来帮我看这件衣服是怎么回事,你是怎么了,还不来帮忙,我等你等得望穿秋水、肝肠寸断……”

猪头老板?!还有他惯用的口头禅,怎么。

“停,史密斯先生,你先跟我说说发生什么事。”季薇一如往常的镇定,先捉住重点再说。

猪头老板不是外国人,他姓史,名密斯,他爸妈为他取名时的小小恶趣味,他上头有个哥哥叫史艳文——布袋戏的主角。

“你没看到吗?没看到吗?你一双媚得吓死人的眼睛是怎么长的,没瞧见这里有一条这么明显的皱褶吗?”史先生的十指比起莲花指,已经进入歇斯底里第二层,濒临崩溃线。

顺着他所比的位置一瞧,季薇要很仔细、很仔细的眯起眼才能瞧得见那指甲片大小的褶痕。

她淡淡的开口,“史密斯先生,你那件粉红色的西装做好了,你要不要试试,它非常衬你柔白的肤色。”

“真的吗?”一听到有新衣服穿,他两眼冒起小爱心,像个爱吵闹的孩子被安抚了。

“你高雅的气质配上粉色系更能衬托出你贵族般的优雅,彷佛十五世纪从古堡中走出的伯爵大人。”尼古拉爵爷,吸血鬼。

一被赞美,他得意了,转怒为笑,“还是我家季薇最可爱了,怎么没有男人瞧上你呢?大概是我太优秀了,男人的眼光完全在我身上,你这只陪衬的小麻雀自然被忽视。”

被忽视的小麻雀……她忍,忍字头上一把刀,为了六位数的高薪,她无论如何也要忍下去。

她万能助理的名号可不是叫假的。

“瞧瞧你这头发长得像杂草,是没钱整理吗?去找我亲爱的仙蒂,算我帐上,出门没个体面的助理怎么能看,你那双阿嬷鞋已经穿了N次,不要再来伤我的眼睛,低俗的品味,我怎么没能把你训练得和我这般出色呢……”

仙蒂是男的……至于阿嬷鞋是新鞋,穿不到一个礼拜,但到爱美得龟毛地步的猪头老板眼里,凡是穿过三次以上的鞋子就该扔了,那叫旧鞋,重复穿有损他顶级设计师的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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