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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不散 第11页

作者:千寻

因为他的懂得,让她觉得备受呵宠,她想,如果她真的依母亲的意愿,嫁给一个用金钱堆起来的男人,她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理解这种感受。尾牙那天,老板办桌请吃饭,除了公司员工,还请了几个知名作者。

有位作者不光写书,还是电视广播界的名人,那天一到场,就拉着另外也作者尖叫,“你买了?这是的幸运草珠宝表,是今年最受瞩目的款式,我记得要卖四十几万吧?”听两人讨论完那只价值四十几万的表后,继续讨论在瑞士买的六十五万劳力士表,再讨论脖子上价值百万的宝石项链,听得李薇频频翻白眼。

她低声问阿尚,“我以前有没有那么讨人厌?”

他还没回答,在一旁偷听的小芙抢快一步说:“你光是穿那样进公司就够讨人厌了。”要是再讲那种话,她会被她们哨得尸骨不存。

见李薇嘟起嘴巴,阿尚拍拍她的肩膀道:“我从来没有觉得你讨人厌过。”他的话让一群暗恋他的女同事吐舌,小芙更忍不住斜她一眼,说:“你现在更讨人厌。”另外一位女同事皮笑肉不笑接话,“等阿尚看清你的真面目、重返正途,你就不会那么讨人厌。”看她们那样,李薇刻意哈哈大笑几声,回应,“被嫉妒的感觉真是棒呵!”她的话尚未招惹白眼无数,一名侍者不小心把饮料弄翻在名作者衣服上,吸引大家目光。

阿尚在她耳边低语,“仔细听,她马上要告诉我们,那件衣服值多少钱。”果然,阿尚才说完,知名作家立刻放声尖叫,“天呐,这件衣服要十七万耶,我才第一次穿……”噗哧一声,捂着嘴,李薇笑歪在阿尚肩膀上。

后来她封那位作者为报价机时,他说:“把那么多钱放在身上,还不如去做公益。”同居第四个月,她发觉有自信的女生不需要名牌包、当季新款洋装来虚张声势,她的头发没有用离子夹或电棒,天天制造新效果,也还不错看,而没有高跟鞋可以衬托的两条腿,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短。

因为阿尚的态度让她相信,没有限量款或由知名设计师打造行头,人类也可以活得自信满满。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讨人厌的尾牙对她来讲还是有收获的,虽然名牌不重要,她还是在抽奖时,抽到第一特奖——名牌对表。

她一只、阿尚一只,他们总算有一项俗物来证明两人关系匪浅。

同居的第五个月,农历春节悄悄地接近了。

李薇打电话回家,本想探探妈妈的口气,看她能不能带阿尚回去吃团圆饭。

会打这通电话,是因为她知道,今年家里会倍加冷清,因为大嫂离开大哥了,大哥根本提不起劲过年,而外国学校不放农历年,王叔和王婶请了假,决定到国外和儿子团聚,家里只剩下爸妈。

没想到,接到她的电话,妈妈竟然摆臭脸、装高调,问:“知道在外面日子难过了吗?要回来,可以,以后什么事都得听我的安排。”听到这里,她想也不想,直接把电话挂掉,腮帮子鼓得像求偶中的青蛙。

阿尚一如往常,走过来揉揉她的头发。只消一眼,他就看出这通电话传达了什么讯息,他递给她一杯卡布奇诺,笑问:“现在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我以为今年可以到你家打游击,因为我爸妈和大哥大嫂决定到大陆陪我二哥二嫂过年,安慰出门游子在外打拼的辛苦。”

“你不跟着去吗?”她清楚,他应该去的,农历春节一直是团圆的重大节日,而他们还没结婚之前,什么都不算数。他定眼望着她,轻唤一声,“傻瓜。”他怎么可能让她一个人在家?他承诺过的话,不会更改。

“我还有工作没完成。”他坐到她身旁,让她自然而然靠到他肩上,然后拉起毯子,把两人盖住。寒流,好冷。“所以……”

“所以今年过年,只有我们两个。”他像宣布减税似的,口气激昂。

“两个人的年啊,那要怎么过?”

“既然要准备过年,我们得按部就班来,第一,年终要拜门口?”

“好啊,我还没弄过那个呢。”她开心得像个小女孩,两只手在毯子底下猛拍着。

“还有,得把楼上楼下都大扫除一番,你可以帮我吗?”

“当然没问题,我现在的打扫技术可是大精进呢,我们明天就到大卖场买清洁用品。”

“说到大卖场,我们还得办年货。”他指出过年最让人兴奋的工作。

“听说某些大卖场在晚上十二点过后去结账,就可以买两千送两百。”他笑望她。千金小姐也懂得省区区两百块钱了?不晓得是不是他太亏待她。

“我们不差那两百块,何必熬夜办年货。”他知道,她很重睡眠。

“两百块不少了。”

“我有没有跟你提过,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穷。”

“有,可是我决定要学着过生活。”她语气坚定。

虽然家事还是做得不怎样,东西老是忘记摆回原处,房间仍然乱成一团,但她的确在改变中。

“你学得非常好,也很努力。”他拍拍肩膀上那颗头,给予鼓励。

“是不错,但还没有非常好,我有自知之明。”她皱皱鼻子。

“是吗?你给自己定的标准很高哦。”他侧过脸,看着她微噘的红唇。

“别忘记,我早上才把你刚养出来的九层塔当杂草拔掉。”想起这件事,李薇忍不住噗哧笑出声。

她想到早上她把九层塔幼苗拔掉时,他惊呼一声,眼睛瞪得极大,好像她拔掉的不是九层塔而是摇钱树。“没关系,再养就行了。”

那棵不是普通的九层塔,是经过改良的品种,是大哥花了大把心血才培育出来的,而他用了几十颗的种籽,只成功养出一棵。虽然心很痛,可是看见她献宝似地把杂草捧到他跟前,他怎么能够假装不知道,她很想帮他做些什么。“我还把肥料当成鱼饲料,丢进池塘。”她想起自己做过的鸟事,还真不胜枚举。“有那些肥料,明年池塘里的莲花一定会开得很好。”经过三天的仔细观察,发现池塘里的鱼还没有死亡迹象,看来它们已经逃过命中劫数,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相信它们会越磨练越坚韧。

“每次陪你去晨跑时,老要你背我回来。”她是饲料鸡,当不了放山鸡,体力爆烂,每次跑不到目标路程的一半就撒娇耍赖,非要他把她背回来。

“这样正好,可以做负重训练。”

事实上,他喜欢背着她跑,喜欢她在他耳边说话,喜欢听她软软的调子、甜甜的嗓音,不断说着五四三二一。这个对他而言,并不辛苦。“阿尚,一直替我收拾麻烦,不累吗?”她坐直身,转头望向他的眼。

“幸好有你的麻烦可以收拾,不然生活那么无聊,漫漫长日才难熬呢。”五个月的同居生活可以培养出很多默契,也可以彻底了解对方的言行,只要有心。

因此他证明出,她是他第一眼见到的那个女生,一个不矫揉造作、其实可爱的女人,喜欢她,理所当然。

“阿尚。”她的额头碰上他的额头,她爱上当他的哈巴狗。“怎样?”他摇摇头,磨蹭着她的额,对于肢体亲昵这回事,他们已经习惯。

“我最近在想一件事。”

“什么事?”

“能够嫁给你,是件非常非常棒的事”

“所以心动了吗?”他开玩笑的问。

“嗯,很心动。”她郑重点头。“那么你还愿意娶我吗?”问完,她没等他的答案人先不好意思地笑了,身子一歪,仰躺在他的双腿上,由下往上看着他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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