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他们为何会觉得是灰狼,那些狼群的嚎叫,就连在城堡那儿也能听到,但他不认为有很多只,这些足印没有被重复踩踏。
如果那些灰狼成群结队,不会特别闪避,他觉得只有一、两只。
至少,这些足印不是人的。
这里离边界还有点距离,越过南方那片森林,再渡过一条河之后,有一座高山,那条河和那座山,就是他领地的边界,山的西边是卡尔兄弟的领地,山的东边是费雪的。
虽然从这儿到另外那两位恶邻的城堡,不是最方便的路线,他却仍甩不开心头那抹不对劲的感觉。
第8章(2)
波恩直起身子,跟着那足印往前走,离开了麦田,来到了森林的边缘。
这里的栅栏也倒了,四爪的足印朝着森林的方向,消失在那黑幽幽的林子里。即便方才那些农夫没说出口,但他猜,他们都觉得那叫乔治的,已经被狼群吃掉了。
天已经要黑了,虽然他不怕迷路,但他知道狼在黑夜中,一定看得比他更清楚,如果有人埋伏在里面,也不容易被发现。
看着那黑暗阴冷的林子,他没有走进去,只转过身,和跟着他的士兵与农民,道:“晚了,我们先去休息吧。”
听见大人没有要进森林,朗格、穆勒和安德生闻言都松了口气。
那满脸胡子的农民带着他们回到村子里,他们把最大的屋子让了出来,屋里被打扫得十分干净,一名妇人带着两个孩子,替他们送上热腾腾的杂菜燕麦粥,那东西淡而无味,但他知道这已是他们所能拿出来最好的食物。
他不饿,他肚子里还塞着那块牛排,可那妇人和农夫带着热切的眼光看着他,所以他把自己碗里的燕麦粥塞进嘴里,心里想着,之后要让人再送一点燕麦过来补给他们。
饭后,屋子的主人还想把床也让给他,他推拒了。
“我们今晚睡田里。”
屋子里所有人闻言都呆了一呆。
“你们说你们早上起来,就看见麦田被破坏了,显然那些破坏田地的,无论是人是兽,都是深夜才行动。”
那农夫听了,紧张的说:“大人……可是……晚上有狼……”
“我知道。”他说着,朝朗格挥手,“所以我们准备了这个。”
朗格见状,从身后的麻布袋里,掏出了一只动物。
人们见状,纷纷瞪大了眼,瞬间骚动了起来。
一只鸡。
那是一只鸡,活生生的鸡。
被提出来的时候,它还咯咯咯的叫着,振翅欲逃。
几年前,在饥荒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一分尼可以买上五十颗鸡蛋,自从饥荒和瘟疫在世间横行,所有的东西都跟着飞涨,如今,一分尼能买到一颗鸡蛋就很了不起了,更遑论是一整只鸡了,那现在根本就是天价啊。
村子里的人怎么样也没想到,男爵大人非但亲自前来,竟然还会愿意拿一只鸡,来当捕狼的诱饵。
于是,本来害怕狼群的男人们,因为如此,加上人多势众,也纷纷自告奋勇,要一起守夜巡田。
“不用,人多了,狼反而不敢来。”
波恩告诉他们,要农夫们好好在家休息,就带着三个士兵,自行到田里设置陷阱。
说是陷阱,其实就只是把鸡爪绑上一条绳子,然后将绳子绑在栅栏上。
那只鸡一离开朗格的手,立即往旁飞逃,但很快就因为绳子的绑缚而跌倒,可过不久,当它发现自己可以在一定范围自由活动之后,很快就忘了脚下的绳子,开始对着地面啄食虫子,浑然不知大祸即将临头。
波恩确定了风向,和朗格他们一起待在下风处的麦田里,两人一组,分配好轮班守夜。
入秋之后,夜里风寒,四个人裹着毯子,在麦田中窝下。
波恩躺下时,听见安德生那孩子开口问。“那些狼跑到麦田里做什么?它们又不吃麦子。”
“也许是为了追田鼠。”穆勒耸了下肩,回答那个上个月才刚正式被升为士兵的男孩。
“赛巴斯汀队长说,这可能是卡尔兄弟设的陷阱,他们去年也来抢过我们。”
安德生不安的道:“也许他们趁机绕道跑到城堡那儿抢劫去了。”
“麦子都还没成熟呢,现在去抢,能抢什么?”
“我们有燕麦啊。”
“喏,小子,我问你,你喜欢吃面包还是燕麦粥?”
安德生闻言,眼也不眨的道:“当然是面包啊。”
面包又香又有嚼劲,比燕麦粥可好吃多啦。
朗格听了,好笑的道:“那如果再等一个月,你就有麦子可以抢,你会等麦子成熟时再抢?还是要花力气去抢燕麦?当然是等麦子收成时,再一次抢一抢啊,傻子才在这时候大费周章,只为了抢一堆燕麦回去呢。再说,就算大卡尔真的带人来抢,城堡里还有赛巴斯汀队长和迈克尔呢。”
安德生恍然大悟,“对喔。”
穆勒伸手抽了他一脑袋:“好了,小子,保持安静,盯好那只鸡,我们可不想它就这样白白被狼给叼走了。”
穆勒和安德生负责轮第一班,蹲坐在前方,低低的说着话,但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狼群如果只是踩踏了麦田,那问题其实并不大,那些农夫会把事情往上报,和乔治的失踪有关。
这村子里不只有男人,还有女人和孩子。
波恩待过这种村子,农忙时,男人与女人都要下田,比较大的孩子也要一起帮忙,田地太大、太广,狼群之前不太会袭击人,只偶尔会攻击牲畜,可这
几年闹饥荒,能吃的牲畜都被吃掉了,才开始传出有人被狼群袭击的事件。他知道,他们担心今天是乔治被攻击,明天可能就是自己的孩子或女人。躺在麦田里,波恩看着天上星星在眼前闪烁,鼻尖全是泥土与青草香。他说要到田里来守夜时,朗格曾提议他们自己来就好,但他不想留在那栋屋子里,尤其是他可能整晚都无法睡着的时候,他需要找点事来做。
一路上,他不让自己多想,但那女人的脸,不时仍会在思绪的边缘浮现。森林、白雾,农舍、麦田,甚至眼前在天上闪烁的星星与月亮,都会让他想到她。
当他转身离开时,她追来了,伸手抓住了他。
那一瞬间,他心头是如此激越。
几乎已经熄灭的希望,瞬间熊熊燃烧起来。
他以为她想通了,想留下来,要告诉他,她是他的妻子,不管发生什么事,她都会和他在一起。
怎知道,他转身后,她还是说不出话,他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不知道她到
底想做什么,那一瞬间,他真希望她给他一个干脆,直接告诉他,她要和那个女人一起离开。
或许,她现在已经走了。
这念头,让他不自觉绷紧下颚,若不是主动要了这差事来做,他几次都想回头,回去找她,开口要她留下。
他知道她对他不是没有感觉,他看见他抽手时,她脸上的疼、眼里的痛。但在那个当下,失望和愤怒攫抓住他,让他无法顾及她的感受。
如今想来,也许他太过急切,或许他不该这么急着要她做出决定,换做是他,他早抛下这一切,选择回到富足的威尼斯当大小姐,而不是留在史瓦兹这偏远的乡下,当一个贫穷男爵的夫人。
天知道,他甚至不是一个真正的男爵。
但她还留着,还留在这里。
只是因为她的那位阿姨生病了。
心中一个声音嘲讽的说着,可他无法不去妄想,妄想他回去时,她还留着。
他在折磨自己,他知道,却停不下来。
满天的星星,无声朝他眨着眼,抽高的青绿麦草不时随风摇晃,波恩仰躺在田地里,紧抿着唇,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