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天女散花的场景再度重演一次。
可怜的吴佳凡稍稍平息了激动的情绪之后,开始逼问好友:“你们重逢,而且现在还同居?叶小栩,你立刻马上给我说清楚,不然,我跟你绝交”这么重要的消息,她居然现在才知道,她还当她吴佳凡是好朋友吗?
哎唷,那么激动干嘛啦!叶心栩向来快人快语,几句话就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交代清楚了,然后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吴佳凡,等候指点。
“唔,所以说,现在的情况是,你哈他哈得要死,可是他对你一无所动?”
“这样讲也没错。”叶心栩点点头,不过她的尉迟哥哥是因为害羞,绝对不是不喜欢她,这点很重要。
“那现在你是想要怎样?”
“就是刚刚才问你呀!”叶心栩用一种“你很笨”的眼神望着自己的好友,“怎样才能让男人喜欢你?”
“前提是,你真的喜欢他吗?”五岁时的感情,听起来就觉得怪怪的,她觉得叶心栩从来没有经历过感情,对于爱情,她未必真的了解;也许只是把那种亲人般的依赖感当成了喜欢,再加上重逢的惊喜太大,所以掩盖了一切。
“唔,我也不知道喜欢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捧着面碗,抬头望着被风吹得直晃的树叶,“我只知道,一天没有见到他,我就难受得要命,只要听到他的声音,我就会莫名地高兴;见到他时,心跳比爬了二十层的楼梯还要伙,一想到如果再次跟他分开,就觉得心里好痛。”
叶心栩转头,望着自己的好友,“什么是喜欢,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再次见到他之后,我就已经决定再也不能失去他;哪怕他不理我、不跟我讲话,只要让我陪在他的身边,我就觉得很开心;喜欢不喜欢,有什么重要呢?反正我不想再离开他。”
吴佳凡傻傻地望着她,在什么时候,自己的好友已经成熟到喜欢上了一个人,还那般深呢?她该为她感到高兴还是悲伤呢?情窦初开,是喜事,可是如果她喜欢的那个人,不喜欢她,又该如何算?
“我想要陪着他、我想要他喜欢我,讨厌他对我冷淡、讨厌他总是推开我.”叶心栩望着好友,眼里闪着热烈的光芒,“所以佳佳,你告诉我,到底怎样才能让一个男人喜欢我?”
她该怎么告诉她?叶心栩虽然冲动、虽然莽撞、虽然爱打抱不平、虽然爱惹事,可是她率真、她热情、她坦承、她可爱,她的魅力,只要了解她、认识她,就会自然而然地喜欢她;可是爱情呀,就是这么恼人的东西,不会因为许多人喜爱,你想要的那个人就会必然也爱上你;所以缘份才是世上最难捉模的吧?
不过没关系,难得叶心栩喜欢上一个人,她身为好友当然要力挺了。
“来来来,别担心,我有办法。”将手里已经冷掉一半的面碗放到一旁,拿过自己的包包,从里面抽出好几本拥有粉女敕封皮的书,“锵锵锵!这是本小姐的典藏版好料,超级无敌的恋爱法宝,出奇制胜的关键,管他什么阳光型、帅气型、冷酷型还是优雅型总裁,再平凡的女人都可以手到擒来喔!”一把塞进叶心栩的怀里,“别客气,拿去随便看啦。”她家还有很多,看完可以再借喔!
“可是我家尉迟哥哥不是总裁呀!”她看了看那画得唯美动人的封面,有几分迟疑。
“真笨!”赶紧将刚刚叶心栩丢给她的评语还给她,“连总裁都可以搞得定,何况你家的竹马?”
“我家尉迟哥哥比那些什么阿里不达的总裁厉害多了!”什么都可以说,但贬低尉迟哥哥就绝对不行!
“哎呀,我只是打个比方。”然后好奇地问。:“那你家尉迟哥哥到底是做什么的?”
“……唔……那个……我也不知道……”
“啥?”
“吃面、吃面,都快冷掉了!”
第7章(1)
男人与女人相遇、相恋,然后在一起,不管是多么离谱的相遇经历、不管是多么扯的相爱理由,他们会在一起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他们是主角!
叶心栩将翻开的书抛到一边,“砰”地一下在柔软的大床上躺平,感觉头好晕。
她其实看不太懂里面那些愁啊、情啊、爱啊的,也不明白那些纠缠啊、怨恨啊、什么的,她整整看了一个礼拜,得出的结论就是,作者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管你爱有多深、恨有多沉!
“你真是个粗线条!”
她将自己的读书心得跟吴佳凡报告之后,得到了这句评语。
好吧,她承认,自己可能天生少了那根柔弱敏感的神经,不像那些书里的女主角各个多愁善感,美得惨绝人寰、天地失色,所以她也看不出来,书里的女主角到底是怎样得到男主角的爱的,吴佳凡,只有一本又一本地狂塞过来的小说,看得她头大,却一无所获。
“你就一点启发都没有?”吴佳凡不敢置信地问道。
“唔,有的。”看完这些之后,她也是有启发的,“那个,对女人的身体还有男人的身体有了更深的认识,还有舌头、还有手指……”
“啊啊啊,叶心栩,你!”
“啪”的一声被挂断的电话,宣告她的第一位指导老师阵亡。
“什么?”她瞪着手机非常无语,“明明是你自己借给我看的说。”
而且她说的就是实话呀,看完这些书她才知道,原来男女情爱这门功课,深奥程度绝对不亚于最复杂的理化公式,看,就连接吻,都还分什么浅吻、法式深吻之类的,说到这个,她就不免想到那天晚上她主动吻上他那一幕。
虽然,只是简单的唇碰唇的动作,可是那时,她的心真的跳得快要从嘴巴里面蹦出来了;从来没有想过,那样一个轻微得不能再轻微的动作,可以那般动人心弦;她也是在自己吻了他之后才发觉,自己对他的感情不一样了。
小时候的喜欢,只是简单的因为他陪伴着她、宠着她,生活里面总有他,所以她就只认定了他,那时候是依赖、是信任、是单纯,可是现在却不一样了;就算依赖仍在、信任依旧,却不再单纯,她会在看见他时,眼睛怎么都舍不得移开,每天只要可以看到他,就觉得好满足;而当他望着她时,她真的有种繁花开遍的错觉,好像拥有了全世界;他不理她,所有的东西都失了颜色。
这种强烈又陌生的感觉,让她有点不知所措;但叶心栩很勇敢,她不怕受伤、不怕拒绝,她喜欢沈尉迟,单纯而热烈、执着而认真,她希望他也可以像她喜欢他般地喜爱着她;沈尉迟对她,绝对不是毫无感觉的,不然他不会让她住到他的家里;这时,叶大小姐自动忽略掉明明是她自己耍赖留下来的这个事实。
有几分重的敲门声,打断了叶心栩的思绪,“叶小姐,请下楼用餐。”
是那个傲骄的男孩,于竟,也就是她来的那天,等在大宅门口的那个男孩;住在这里快半个月了,她发现自己很喜欢去惹他,这个男孩明明很不喜欢她、对她意见多多,却还要摆出勉强忍受的态度,勾起了她爱玩的心思。
虽然她到现在也没有搞清楚,这幢大宅里到底有多少个人,但目前知道的是,主屋里面住了沈尉迟、地,还有那个冰山男韩子诺,再加上于竟一共四个人;沈尉迟住在四楼,而她住三楼,至于二楼就是另外两人的天下,一楼是餐厅和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