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着痕迹地瞄了瞄抵在唇边的酒,华敏嘴角隐隐抽搐两下,笑容发僵地道:“夫君千万别跟敏敏这般客气,敏敏出身低微,封家舅舅会说那些话也是人之常情……”
“敏敏不肯喝这杯酒,便是不肯原谅为夫。”封以扬美眸一黯,敦厚温雅的语气也失了笑意。
第3章(2)
这会儿,华敏连额角都在抽动。
居然搬出这种话堵她,他也太快放绝招了!
“敏敏是在生我的气?”封以扬又将青玉琉璃杯抵近她的唇瓣。
“我没有,只是……”
“既然没有,那就喝了这杯酒,好让我心安。”
望着他扬起迷人无害的笑,华敏当真是哭笑不得。
大哥,不是她不想喝,而是这杯酒已经让她下了药,浅尝一口便能昏睡上大半日,她怎可能傻到自己喝下。
为了逃过洞房这一劫,她事先藏了迷魂散,趁着方才喜房内四下无人,将迷魂散掺入了合卺酒。
她知道这是鸵鸟心态,即便逃得过洞房,也逃不了一世。然而眼前也只能出此下策,日后且走且看,再想方设法就是。
“我不太会喝酒,一喝就醉。”她胡乱搬出借口搪塞。
“我知道。”他高深莫测的勾唇。“所以我早已吩咐下人,将合卺酒换成甜汤。”
“你怎会知道我一沾酒就醉?”华敏愕然。难不成他不只是金算盘,还是金命盘,能够通天眼,神机妙算?
“自然是问过岳母而得知。”他从容笑道。
原来是自家娘亲出卖了她!华敏暗暗磨牙。
“难道这汤里有什么古怪,你才不愿意喝?”封以扬眉心微皱,作势想缩手端回合卺酒仔细端详。
糟了,他该不会真发现酒里下药?哎呀,不成!她的诡计可不能被识破啊,否则日后这尊金元宝哪里还会信她?
水眸瞬间瞪圆,华敏心中一紧,连忙攒握住他的手腕,一使劲便将合卺酒往自己嘴里倒,一眨眼便喝个精光,半滴也不剩。
拿开杯底见空的琉璃杯,华敏强颜欢笑的道:“这甜汤哪里会有古怪,你多心了。”
惨了死了完了!一整杯的迷药就这样入了她的胃袋,她今晚势必要成为刀俎下的一条昏鱼,任他享用。
华敏内心流下清泪数千行,默默嚎哭。
封以扬眉眼染笑,朱唇翘起,看上去心情大好,兀自接过她手中另一杯合卺酒,慵懒的一饮而尽。
取走她手中的空杯,随意往一旁小几搁下,他噙着笑帮她拿下一个月前特别请师傅连夜赶工制作的凤冠。
她小心肝越跳越急促,低垂下眉眼,不敢瞧他,就怕自己失了魂。
“敏敏,你终于是我的人了。”封以扬着手解开华敏身上华美缛丽的霞帔,她一颗心瞬间提到嗓子口,仿佛一张嘴就会蹦出来。
说句不用钱的老实话,远在二十一世纪时,她成天忙工作抢钱,根本没时间谈恋爱。
至于被男人追求……华敏暗自苦笑,只能说,来到这个异时空,忽然走了运,才会被封以扬这样的大人物看上。
望着眼神盈满柔意的封以扬,她心口一软,脑中忽然浮现另一张跋扈的俊颜,眼眶不禁又泛起酸涩。
“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封以扬安抚似的哄问。
“不是……只是觉得你对我真好。”一点也不像记忆中的“那人”,只会对她凶,老是对她冷嘲热讽。
“傻瓜,我不对你好,还能对谁好?”封以扬开始解起她一身红艳锦绣的嫁衣。
华敏想抗拒,伸出双手却发觉自己使不上力,倒映在眸内的俊颜,开始出现叠影。
“我的头……唔,好晕。”她扶住额角,眯细一双软润水眸,却怎么也看不真切他的动作。
“喝了一整杯的迷药,不晕才怪。”封以扬勾起一抹邪笑,嗓音低滑如丝的喃道。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次。”华敏轻轻晃动总是打着歪主意的脑袋瓜,只觉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就快支撑不住。
“我说,你累了,该躺下来好好歇息。”封以扬双手一抱,便将她弄上铺着深紫丝绸的鸳鸯锦榻。
“不……我还不累……你别月兑我衣服。”她努力撑开沉重的眼皮,迷茫之间,似乎瞧见一抹挺拔的身影靠过来,温热的大手月兑去她身上累赘的衣物。
那修长的手指,若有似无地抚过她雪白的胸口肌肤,她不自觉地颤抖,抬眼一看,赫然发觉他凝视自己的深邃阵光,竟与记忆中的“那人”像极了。
迷药发挥效力,让她意识昏沉,就连封紧的记忆缺口也不安分了,逐渐窜出那些她急欲消除的影像。
所有她想尘封起来的记忆,绝对与“那人”有关。
“陆雅清?”华敏闭起湿润的双眼,小嘴呢喃着一个男人的名字。
片刻,抚弄着她细致肌肤的大掌,忽而静止不动了。
封以扬缓缓扬起金褐色的美眸,看见一颗泪珠自她紧闭的眼角滑落,他的呼吸霎时变沉,胸口缩紧。
“敏敏,你在喊谁?”温醇的嗓音微微发哑。
“陆雅清……”华敏早已是半梦半醒,自然没听见他的问话,眼角噙着晶莹剔透的泪珠,兀自反覆喃着男人名字。
封以扬上身后退,坐在榻边静静凝视她极不安稳的睡容,终究还是伸出手,拭去她眼角那滴泪,然后倾身封吻住她柔软的唇瓣。
“你偶尔也会想起我吗?敏敏。”这次,嗓子完全哑透,泄漏了压抑已久的痛苦。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梦过陆雅清。
无论是还活在二十一世纪,抑或是被砍掉重练,来到这个异时空之后,都不曾有过。
这个名字,是她心底深锁的一个秘密,也是伤疤。
“喂,帮佣的女儿,你的手这么脏,为什么还要碰我的东西?”
这是丁敏敏十五岁,第一次见到陆雅清时,他对她说的第一句开场白。
那时候,因为老爸好赌,欠下一烂债,老妈逼不得已,从一个单纯的家庭主妇,成了陆家雇用的钟点帮佣。
当时的她年纪还小,有时提早放学无处可去,只能跟着老妈一起待在陆家,乖乖守在一旁,看着老妈替那些喜欢摆架子的富人做牛做马。
“我的手一点也不脏。”丁敏敏打从第一眼起,就不喜欢那个五官比女生还漂亮,明明才十五岁,身材却已经高得像棵巨树的大少爷。
陆家从爷爷那一辈开始发迹,创立了台湾前十大的大企业,是镶金烫钻的超级豪门。
陆雅清是富三代,还是个从小被宠坏的独生子,而且他资质聪明,不管做任何事都是优秀过人,因此养成了他高傲目中无人的个性。
她讨厌死这个大少爷!他好像在她身上放了追踪器似的,每一回她出现在陆家,不管他出门上哪儿,总会在那时忽然返家,与她撞个正着。
“丁敏敏,你是不是经常跑来我家偷吃东西?不然你怎么会变得这么胖?”
“丁敏敏,有没有人说过,你的长相很讨人厌?”
“丁敏敏,你这么笨,到底是怎么存活下来的?”
“丁敏敏,谁准许你碰我的东西?”
“丁敏敏,你前天为什么没有过来?”
从陆雅清十五岁开始,丁敏敏三个字就好像是他随时随地,拿来取笑调侃的关键词,他三不五时便要嘲笑她一番,或是很贼地,趁着老妈不在场的时候,故意找她的碴。
后来,孩子大了,各自有了谋生能力,也能帮忙分摊债务,和债主做好债务协调,她老妈总算可以辞去帮佣工作,改而找份没这么累的兼差。
那年她已经大四,忙着赶毕业论文,还要挤出时间打工,假日还会代班帮朋友摆地摊卖衣,每天累得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