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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犬这条路 第3页

作者:香朵拉

罢刚下楼梯时她没拿好水晶球跟桃花剑,竟然失手掉下来,她简直快吓死了,想说水晶球会不会摔破?桃花剑会不会断掉?这可是她花大钱买下的宝贝溜~~

事实证明两者完好如初,可喜可贺……

啊不是啦!当门打开发现有人进来时,她才真的吓到心脏要停了,如果伤到人就不好了……

幸好这男人很敏捷,帅气地躲去水晶球攻击后,知道躲不过桃花剑的追杀,于是使出了“抱头鼠窜”这一招!

美丽的唇角勾起,知道男人等等抬头就会破口大骂,可是她如果亮出美丽的微笑,相信任何男人都会骂不下去吧?

“你差点把我杀了!”

曲东宇抬起头,尚没看清眼前女人的长相就连连开骂。

“就算是棒球都可以把人砸到脑震荡,何况是这种水晶球?这么危险的东西不拿好,你有没有搞错?!”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频频说着对不起的谷雁安,目光终于与曲东宇对上,连珠炮似狂骂的男人与佯装乖巧小绵羊的女人,同时噤了声,呆望着对方。

下一秒,谷雁安唇边的笑意收起,换上森然冷嗓。

“那可真是对不起了,大概我的水晶球怕脏,砸到你这种负心汉怕洗也洗不干净,才让你逃过一劫。”

曲东宇目光一凛,向来牙尖嘴利的他竟无法反驳,定定看着她一会儿,才懒洋洋地说:“被你这种迷信疯女人的东西砸到脚,我看我得考虑截肢才有用。”

“你……”盯着他迳自往上走的身影,谷雁安气得跺脚。“曲东宇!你气死我了!”

他总是这样!

嘴上不饶人,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可向来习惯被人捧在手掌心上的她,却飞蛾扑火似地迷上曲东宇。

他总带着高傲的目光看世界,有点唯我独尊的姿态,个性冷漠不够热情,随时都很理智不失控,也不浪漫,不听女友的话,叫他往东他偏往西,像那种千山我独行的侠客。现在想起,她那时真是傻了!

八成是被爱神的箭射错,竟然栽在他身上,真是她恋爱史上最惨烈最让人想要埋葬的一页!

比雁安瘪瘪嘴,甩了甩头发,捡起水晶球跟桃花剑,上了车后,很认真地思考,是否要拜拜去霉运?

但又很尴尬的耳根热起,被前男友看见她带着桃花剑跟水晶球,好像很糗齁?

惨!

第2章(1)

九年前——

唉自大学毕业的谷雁安,顺理成章进入家族企业下的百货公司工作,身为大小姐的她,挂了个行销主任的名,却没得到周围同事或部下的信任,不敢轻易将工作交给她接手。

镇日无所事事的她,上班除了穿得漂漂亮亮外,就是每日进补,早餐午餐下午茶,助理为了讨好她,从公司楼下的早午餐轻食买到网购远在高雄的手工饼干,谷雁安整天被喂饱饱,偶尔晃出办公室跟同仁口头嘉奖,却未握有实权,生活轻松惬意。

胸无大志的她,直到某日发现牛仔裤拉起来得深呼吸时,狐疑地踏上体重计,随即发出尖叫——

“三……公斤!”

她怔望体重计上数字将近一分钟,才跳重计,深吸一口气后,再次站上去,看着一模一样的数字,痛苦地闭上眼睛。

万恶的办公室下午茶派对,让她发胖了!

身高一五七点五却无耻号称一六零的她,三公斤可不是小菜一碟,就算再怎么平均胖,也是会大上一圈,谷雁安握紧拳头,下定决心——

她要减肥!

于是每天早晨六点钟,谷雁安在住家附近慢跑,足足跑了一小时后,才回家梳洗上班。

在她的慢跑路线中,会经过一家便利商店,她在那里遇见了曲东宇。

他总是坐在便利商店外的椅子上,一个人发呆,目光很淡,身影虽融于城市街景中,却又清晰特立,谷雁安很难不注意到他。

俊秀的面貌以及偏白的肌肤,让他看起来有些透明,走过他身边,她发现他有一双修长的手,犹如艺术家,这样的手该用来绘画或弹琴,他脚边放着的却不是琴谱袋,而是写着《XX日报》的绿色帆布袋。

比雁安没有注意到,她有太多目光停在他身上,已经变成一种习惯,两个礼拜过去,她也习惯跑完步后在便利商店买个豆浆,坐在他附近,偷偷注意他。

某天,下起大雨。

无法跑步的她,仍像被下蛊一样撑伞出门,步行到便利商店,带着莫名的执着等他到来。

那天,曲东宇穿着便利商店卖的十元黄色薄雨衣出现,他浑身湿透,将大迭报纸交给便利商店店员,工作完成后,他困扰地看着下不停的雨,接着步入雨中。

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已,他昏倒在便利商店门外不远处,第一时间只有谷雁安发现,她跑到他旁边,紧张地拍了拍他的脸。

“喂!喂!”

触手而及的烫,让她的心颤了下,她跑回便利商店找店员帮忙,叫了救护车后,送曲东宇到医院急诊室……

当曲东宇缓缓清醒时,感觉自己轻飘飘的,脑袋昏沉且恍惚,然后,他看见一张明媚美丽的脸。

“你……”

“你在便利商店前面昏倒了,还记得吗?医生说你重感冒还过度疲劳、营养不良,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还是很饿?我去买东西给你吃!”

她拉哩拉杂说了一堆,一点也不觉得应该先自我介绍——好吧,其实她忘了,毕竟在她的世界里,她注意他那么久,感觉、好像……有点像熟人了。

她的嗓音轻软,带点娇娇的语调,莫名让曲东宇一阵放松。“我认得你。”

他习惯送完报纸后在便利商店休息一下,这是他整天唯一的放空时间,但今天因为大雨有点迟了,拖到刚刚才送完报纸。

其实每天在便利商店巧遇的路人,他也不是每个都记得,是她外放如玫瑰的美丽成为一道风景,自然而然便记得了。

“我叫谷雁安,山谷的谷,雁……”她想了一秒。“雁门关的雁,你知道雁门关吧?”不等他点头,她笑着续说:“平安的安。”

他听进去了,接触到她的眼神,美丽大眼凝视着他,似在等他回话,他皱了下眉,始终没再开口,终究逼得她问:“你呢?”不该自我介绍一下吗?

“曲东宇。”

她拍了下手。“我弟叫谷乐冬,冬天的冬,好巧喔!”好吧,她也知道这巧得很牵强,但他不主动细说的情况下,她也只能这样“循循善诱”吧?

曲东宇没那么容易被钓上,他懒懒地闭上眼睛,微皱的眉头显示他的不舒服,都怪身体太虚弱,他很想睡一觉——绝对不是这个初识的谷雁安在旁边的关系,莫名让他放松下来……

“要不要帮你联络……”家人?

她收住口,见他闭着眼睛,忽想若是他家人来了,她就没有留下的理由了,还是算了吧?她很热心,给她照顾也是一样。

“现在还有人营养不良喔……”她咕哝着,望着他偏瘦的手腕,一股不舍袭来。“那么瘦……如果交给我,一定把你补成大猪公……”

以为曲东宇已经熟睡的谷雁安,没有注意到,他的唇角浅浅勾起笑弧。

那日后,谷雁安真的进行起养猪公计划,每日带了自制爱心早餐到便利商店,一开始她以为要用骗的,还想好了说词,假装是自己带太多吃不下,才拜托曲东宇吃,但没想到他完全不拒绝,一看到她带着一堆明显吃不完的早餐坐在那边时,就自己过去问:“有我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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