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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主的小恶女 第1页

作者:朱轻

第1章(1)

这里就是荷花镇啊!

陶小乐一手拿着刚刚买来的糖葫芦,一手还捧着刚刚出炉的香甜脆皮蒸糖糕,吃得不亦乐乎。乌溜溜的眼珠四处转着,根本看不到半朵荷花嘛,害她好失望,还以为这里是盛产荷花才取名叫荷花镇。亏她一路上还在心里暗自盘算着,说不定可以吃到以荷花为食材的当地特色料理,现在这个如意算盘看来是落空了。

她顺着光滑的青石板路自在地走着,这里可是荷花镇唯一的大街,虽然说只是大街,但真的走起来,没花个一天是逛不完的。

陶小乐一边大吃一边欣赏着这个独具特色的小镇,宽阔的街道,两边整齐的房屋,建筑都是典型的霞霭国特色,朱红的大门进去是明亮的大堂,再连上雕工精巧的窗棂,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舒服。

这条大街也很热闹,小摊贩摆在两旁,热络的叫卖声和无数的行人,将小镇烘托得分外热闹。而最让陶小乐开心的是,这里吃的东西特别多,让她这一路起来,基本上是走走停停,嘴都没闲下来过。

看来这次到这里找采情,还真是来对了,想到这次来到霞霭国,她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好友。孤身一人跑到这个陌生的国家也算了,竟然还为自己找了个夫君。

大半年没见面,一传来消息就是好友已经成亲甚至快为人母了,让她不得不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本来认为以采情那种死心眼的个性,会一直暗恋裴超然那个绝世酷男到死,谁知采情却变心爱别人。

连采情这样的温柔好女人都改变了,这世上还有什么能永恒不变的?当然,她也不是希望采情一辈子就暗恋着一座冰山不放,只是那么深刻的感情短短半年就变得如此彻底,她真的对那个能改变好友的男人感兴趣了。

苏醒风那该死的家伙,怎么都不肯透露采情的夫君是个怎么样的人,害她好奇地要命,再加上跟娘吵了一架,她干脆收拾包袱,到霞霭国来找自己的好友,一来看清楚采情的夫君;二来可以躲过娘亲的紧迫盯人;三来最重要的是自己可以尝尝抱月国以外的美食,这个她最爱。

啊,好香!不远处飘来一阵奇香,让她加快速度将手里的食物全部塞入嘴里,再顺着香味找到位于转角处的小摊贩。

“于家八宝豆腐?”她从那个小小的招牌一直看到忙碌的不起眼的老板,红通通的灶火上面放着重重迭迭的蒸笼,那股奇香就是从蒸笼里传出来的。

“于大叔,你的八宝豆腐香味特别不一样呢。”陶小乐砰地一声在一旁的食桌旁坐下,一脸垂涎地望着那热气直冒的蒸笼,“给我来一盘。”

半晌,没有一点回应。

“于大叔?”这个老板真是奇怪,客人上门都不会主动招呼的哦?

“我不姓于。”一声冷冷的男声回应道。

陶小乐抬眼仔细将招牌扫了一次,没错啊,是于家八宝豆腐,“可是你招牌明明就写着。”

“那就一定要姓于吗?”谁规定的?老板连看她一眼都不屑。

陶小乐翻了翻白眼,算了,就像荷花镇里没有半朵荷花,于家老板不姓于也不奇怪,反正她的重点不在这里,“那不知名的大叔,可以麻烦你来一盘八宝豆腐吗?”面对美食,她一向很有耐心,“那个豆腐要女敕一点,酱汁记得要多淋一些,谢谢。”看着一旁锅里准备好的香香芝麻油咽了咽口水。

“不可以。”

“为什么?”有生意不作的吗?

“你自己看。”老板往她的右手边一指。

陶小乐随着他的手往前一看,天哪!那里什么时候排了那么长队伍了?

“小泵娘,你没看见我们都在这里排队吗?”队伍里面的某位大婶开始讨伐不懂得排队的陶小乐。

“就是,大家都是来吃马老板的八宝豆腐,这可是老规矩了。”另一位大婶也加入鞭挞的行列。

“抱歉,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请见谅。”陶小乐笑咪咪地走到队伍旁,踮起脚尖看了看这条长龙,看来这家的八宝豆腐是有名的,肯定好吃到不行。

罢刚她就是被那股奇香吸引过来的,她平生除了吃就没有别的爱好,一见到好吃的东西就完全顾不了其它,而这条长龙当然她也没有看见。

走到排第一位的那位大婶面前甜甜笑着,“大婶,我是外地人,从来没有吃过这里的八宝豆腐,真的好想吃,不知道漂亮善良的大婶可不可以让我先买来尝尝味道?”

“当然不行!”大婶气愤不已地说着:“大家都知道马老板的八宝豆腐一天只卖一百碗,我今天排了好久才抢到第一位,怎么可能让给你。”笑得再甜也没有用,一会儿八宝豆腐一做好,她就要抢着买,想到那种美味的口感,她口水都快要止不住了。

“那不知道这样行不行?”陶小乐从怀里模出一锭亮闪闪的银子,在大婶面前一晃。

“没问题、没问题。”大婶一把从她手里抢过银子,笑嘻嘻地让出位置,今天运气真不错,虽然没吃到豆腐,可是这锭银子可真是一大笔钱,了不起明天她再早点过来排队。

陶小乐一排进队伍,两眼就瞪着那直冒热气的蒸笼,等到那色香味俱全的八宝豆腐一端到她的面前时,她激动得差点没掉下眼泪。

筷子夹起那滑女敕的豆腐,放进嘴里时,才知道世上竟然有这等美味,她感动得眼睛差点飙出泪来,大口狂吃,吃得几乎将整个头都埋到盘子里。

☆☆☆

这是第五天了,陶小乐坐在桌旁,吃着盘内的八宝豆腐,这次来霞霭国的目的她已经丢到九霄云外,现在每天唯一期盼就是守在这里吃百吃不厌的八宝豆腐。

她就是这种个性,看到好吃的东西,天大的事都能丢到脑后,就像凌波时常感叹说:“以陶小乐的性子,什么事情都难不倒她,哪天要出事,也就出在吃上面。”

她吃东西很挑剔,这是认识她的人都知道的。但她吃东西有个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就是好吃的食物,她就猛吃、狂吃,一定要吃到腻了为止,虽然这样不好,可是她真的控制不了自己。如果不让她吃下去,她肯定会发狂的,就像现在,每天一早都来这个摊子,所有排队的人都抢不过她。

她的死忠连那个死人脸的马老板都服了她,每次她去就会直接盛好递给她,怕了她那股对美食的执着,也不敢限制她只准吃一盘,因为她真的很会烦人,如果不让她吃个够,她肯定会跟着他回家,再一直吵着让他再做。

陶小乐满足地用锦帕擦了擦嘴,拍拍自己被撑着胀胀的胃部,今天吃过瘾了,现在好想来杯冰凉可口的茶水,她习惯性地伸手模了模自己挂在腰间的玉佩,那空无一物的触感让她心头一惊。

币在这里的玉佩怎么可能会不见了?一时间她慌张起来了,低头将身子打量一遍,没有看见玉佩的踪影,再将身上模了一次,悲惨地发现自己除了挂在身上的玉佩不见以外,还有钱袋也失去踪影了。

很明显,有小偷趁她吃得投入之际,偷走了她的钱袋和玉佩,钱丢了事小,玉佩不见了才是大事,那块玉佩是她过世的姥姥留给她的传家之宝。从她出生那天就带在身旁,这玉佩不仅本身是稀世珍宝,而且还代表着姥姥对她的爱,她怎么可以把它弄不见了?

“老板!”她气呼呼地转过身,看见那在收拾灶台的马老板,“我的东西在你这里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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