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小洪是弟弟、小伍是朋友,他却不以为然,而且老是扭曲她,说句实话,这不就是他在乎她最好的证明?不过她不但不觉得高兴,反倒感到困扰。
她该怎么做,才能改善他对她的态度?
她看得很清楚,在他们两人之间,有一个布满地雷的恐怖地带,不要说踩错一步,就连说错一句话,光是吹出去的口气,都有可能引爆第三次世界大战。
她决定委曲求全,向他解释也好、求饶也行,只要他肯接受她,甚至承认他是爱她的……
“他只是好朋友而已。”纪淑芬像个在神前告解的修女,实话实说。
“大庭广众下模来模去,这不太像好朋友而已。”白云威指出,
“我跟他向来如此,你未免太大惊小敝了!”纪淑芬强调。
“在餐厅是这样,那在房里呢?”白云威意有所指。
纪淑芬逼不得已地吐实,“他是姊妹,你满意了吧!”
“同性恋也有尾巴!”白云威根本听不进去,无理取闹地挑衅。
“他的尾巴,是来戳你这种男人用的!”纪淑芬发火了,理智全失。
大部分的男异性恋视男同性恋为男人中的败类,尤其是服兵役的时候,只要发现部队中有此特殊癖好者,上至长官下至小兵,不分昼夜地以操死男同性恋为他们的乐趣,所以这句话对正常男人来说,无疑是非常大的羞辱。
老张赶紧拿出自备的耳塞,以图耳根清静;小洪则是火速地冲进厕所,隔了一扇门,至少能降低噪音;唯独小伍做人太憨直,什么准备也没有,置身在枪林弹雨中,只能祷告,战争快点结束,早日重见天下太平。
白云威下颚紧绷,咬著牙齿发出格格的响声。“你有胆就再说一遍!”
“一遍就够清楚了!”纪淑芬虽然表情是桀骛不驯,但心里却懊悔不已。
白云威冷哼一声。“好男不跟女斗。”她不敢说第二逼,显然是认输的表现。
“换个话题,说说你的女朋友。”纪淑芬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答案。
“她很好,肉肉的,但腿却很‘细’。”白云威加重最后一个字。
纪淑芬带刺地说:“你喜欢电线杆,看来你上辈子是狗!”
老张看不下去,打圆场地说:“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出发了。”
“我先唱首歌……”白云威把手一卷,仿佛拿了支麦克风,清了清喉咙,又朝手吹了口气,仿佛在吹掉惹人厌的灰尘,然后引吭高歌。“大象,大象,你的大腿怎么那么粗,妈妈说大腿粗才是漂亮!”
在幼稚园时,她曾被这首歌伤得体完无肤,但现在已经不会了。
这就像出水痘一样,只要冒过一次,终生就不怕感染第二次的机会。
为了应付这首歌,她早有准备,可以说是挤破脑袋,呕心沥血想出来的大作。
要比歌声,纪淑芬有百分之百的自信,能让所有人甘拜下风。“我也有一首自创的歌曲……”她学著他以手当麦克风,所有动作如出一辙,然后以她特有的鸡猫子叫声唱道:“小狈,小狈,你的尾巴怎么那么短,妈妈说尾巴短真是可怜!”
白云威掏了掏快被震裂的耳膜。“大象腿!好好看门!”
纪淑芬不甘示弱地说:“短尾狗!快快滚出去!”
一间公司,最重要的就是和气生财,这两个人为什么不能和平相处?
他们都是聪明人,不会不晓得公司兴亡,人人有责,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
小伍毕竟是个旁观者,他很快就想通,他们两个不是因为讨厌对方,而是因为喜欢对方才斗嘴。
追根究柢,最近的导火线就是他和小洪,她只要对谁好,老板就火冒三丈,把她视为招蜂引蝶的放荡女;这根本是自欺欺人的想法,但他很了解老板会这么想的苦衷。
一个有骨气的穷小子,这一生最怕爱上富家女,偏偏老板就是爱上了,为了让自己断念,所以干脆拒她于千里之外。
淑芬也真是的,明明有颗聪明过人的脑袋,却有一张冲动的嘴巴,她太容易被激怒,才会犯下口无遮拦的错误。
他不是没看见每次吵完架,她就一脸后悔莫及的表情;早知如此,她就应该好好管管自己的嘴,尤其是那可怕的歌喉。
“淑芬,下次麻烦你别再唱歌!”小伍好言相劝。
“你干么不叫他别唱歌?”纪淑芬勃怒。
“他的歌声比你好听。”小伍指出。
纪淑芬把大象腿抬到桌上。“你的头有没有比石头硬?”
“当我没说。”看来她还在气头上,小伍决定明哲保身为要。
“我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处处维护他?”纪淑芬越想越呕。
“我是想帮你,你不够温柔,”小伍毫不犹豫,眼中透出一丝同情。
纪淑芬阴沉了脸。“他对我那么恶毒,我干么要对他温柔?”
小伍直截了当地说:“自古以来,没有一个男人不喜欢温柔的女人。”
“谁稀罕他喜欢!”这句话如针刺进她心,印象中曾经有人说过同样的话。
“你稀罕,你别想否认,我看得很清楚。”小伍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
纪淑芬用力地反扭他的手。“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喜欢他?”
“心眼。”她的反应摆明就是“见羞转生气”,不打自招。
第5章(1)
“你在这儿干什么?”纪淑芬从便利商店买了瓶牛女乃走出来。
“兼差赚外快。”白云威正好在马路中央,划分隔线。
“你不用睡觉啊?”纪淑芬亦步亦趋地尾随他。
“睡两、三个小时就够了。”白云威回答。
纪淑芬眸中充满担忧地说:“睡不饱,开车很危险的。”
白云威没好气地瞪著她。“你不诅咒我,牙齿会痛是不是?”
“人家是好心提醒你,你别老是往坏处想。”纪淑芬备感心力交瘁。
“好心的大象腿,拜托你快回家睡觉,别妨碍我工作。”白云威催促道。
喉中一声哽咽,她再也压抑不住快夺眶而出的泪水,飞身住家的方向奔去。
看著她近乎摇摇欲坠的身影从眼帘中消失,他厌恶自己地叹了口气。
他的理智要他逃避感情,但他的心不允许,他真是个卑鄙的小人!他做不到不去想她,他的身体甚至渴望跟她缠绵,可是他却选择以伤害她来武装自己。
饼去那些离他而去的女孩子,在分手的那一瞬间,他可以将她们完全抛在脑外,更不曾失眠过一晚;唯独她,连开始都没有,他却能在梦中不断地勾勒出她的身影,不管她是微笑还是生气的模样,他都如数家珍。
他并不指望她会了解到他的绝情是逼不得已,完全是为了她设想。
以她月兑离不了名牌的生活习惯,她是没办法跟他喝粗茶,吃淡饭,穿地摊货,住小鲍寓,开货车出游,还有负担妹妹一家三口的生计。
像她这种要什么、有什么的富家女,绝对会找到下一个比他好太多的男人。
忘了他,对她来说是轻而易举,但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忘了她?
恐怕要很长一段时间,恐怕永远也不能,他知道,她是他心中最深的记忆……
累了一个晚上,天一亮就赶到公司,她比他还早到,而且非常勤快地在扫地。
一想到她把自己当菲佣,他心里的不忍油然而生,但是转头看到他桌上有瓶蛮牛,他立刻拉长了脸。
她到现在还不明白,他痛恨用女人的一毛钱。
“这是干么?”那瓶蛮牛仿佛掺了迷药,他连碰都不碰。
“让你清除疲劳,增强体力。”她正努力地朝温柔的目标前进。
他皱著眉,眼中怒火节节上升。“我很好,神清气爽,体力充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