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这个民宿主厨比起来,我的专长是野地烹饪,质感上可能没这么讲究。”他说。
“我才不是什么主厨呢,只是因为我妈希望节省成本,而我做菜至少不会把锅底烧焦,把厨房烧掉,所以我妈就硬把主厨的工作塞给我。其实民宿不像大饭店,除非是特别有规模的,可能会提供个午餐之外,大部分都只要准备早餐就好,有时根本连早餐都不用准备呢!那些背包客比较喜欢自己找巷弄里的本地小吃,我们只要负责介绍就好了。”
“可是我看你常做点心。”
巫元宵脸颊一红,“主要是兴趣啦。”没写稿时就做做甜点,或弄弄花草什么的,“有时会请一些熟客吃,或者住得比较久的就会当作额外招待,请他们吃个下午茶什么的。”
曾有些客人问她能不能做些甜点来卖,让他们买回去,她只说要考虑,其实也没怎么认真想过,毕竟她真的只是做好玩的而已,加上自己也爱吃,平常弄些果酱花草茶当早餐,偶乐做点蛋糕或派,犒赏一下工读生和阿桑,当然后来发现项阳爱吃甜食后,她确实做得比较勤一些,也比较常研究新口味和花样。
在家当然不能像在野外一样,能吃的就拿来煮,项阳做了西班牙海鲜饭,不忘事先声明:“一点也不道地,而且完全懒人做法!”
巫元宵笑看着他把炒过的海鲜、肉类、洋葱、大蒜……重点是他用了台湾米!全部丢进烤盘,开始淋高汤。
第9章(2)
那天她吃到一顿味道难于形容,但倒不难吃,甚至可以说颇好吃的西班牙海鲜饭,饭后跟他在客厅外的阳台上一起喝啤酒,看月亮。
那是她第一次喝啤酒。当然要说得更有意义一点,那是她第一次吃心爱的男人为她做的饭,她想她会对这一天印象深刻。
老实说她觉得啤酒一点也不好喝,或者应该说,除了水果酒和低酒精浓度的小米酒外,她从来体会不出任何酒类好喝在哪里。虽然做甜点时会加点白兰地或红酒,但调味和拿来喝又不一样。
项阳看她皱着眉头,就丢了颗梅子到她的啤酒瓶里,“摇一摇,过一会儿再喝。”
她照做,冰凉微苦的啤酒果然变得像梅酒一样酸酸甜甜,她开心地喝掉两瓶,有些微醺地和他一起倚在栏杆边,项阳靠过来时,她也把脸贴近,沁凉的晚风拂过脸颊,齿间还有梅子的酸甜,而她则尝到他冰凉的唇和啤酒的香气。
原来只觉得苦涩的酒味,原来也有这么迷人的味道……
挪揄的口哨声响起,巫元宵恍如大梦初醒,才想起两人还在阳台上。
项阳低咒了一声,搂着她的肩膀进屋内,不忘把窗帘拉上。
“以后我们的房子阳台外绝对不要有邻居!”他有些赌气的口吻让她忍俊不住,但更让她心中柔情与激情荡漾的,是他“再次”说出了属于他俩未来的蓝图。但愿这次他们能一起实现它……
烛光晚餐有了,花前月下有了,他邀她留下来过夜,她也答应了。
洗完澡,两人躺在床上,他却只是一直陪她聊天,巫元宵不禁有些气闷。
她吻他,不过项阳只是回应她的吻,依然维持着同样的姿势,抱着她,大掌有一下没一下地抚过她的发,在她背上轻拍,要哄她入睡。
巫元宵不是什么豪放女,可是……可是……都到了这地步了,他还一点动作也没有,难道她就这么让他没胃口吗?
巫元宵翻过身,项阳的手掌刚刚好就罩在她浑圆饱满的左ru上,她感觉到他身子一僵,很快地收回手,拉起棉被盖住她,依然由她身后将她收拢紧抱在怀中,继续聊着过往经历的趣事。
“……”难道他嫌她胸部小?她好歹也有C罩杯好吗?!巫元宵哀怨地赌气不理他了。
好半晌怀里的人儿都没反应,项阳以为她睡了,一手又握住她的柔荑,倾身,鼻尖在她颊畔一阵似的磨蹭,吻了她一次又一次,然后才抱紧她一起入睡。
巫元宵噘起嘴,干脆再用力翻身,与他面对面,大眼瞪小眼。
“我以为你睡了。”他说。
她的脸好烫,幸好夜灯昏暗,稍稍掩饰住她的羞赧。
“我以为你……”她嗫嚅了半天,终究没胆问他为什么对她没兴趣,只好再翻身躺平,瞪着天花板,小手揪住被子。“你觉得我身材很差吗?”她小猫般地抗议完,立刻抓起被子蒙头盖住。
听见身边传来闷笑声,巫元宵的脸更烫了。
项阳一把拉开她盖住头脸的棉被,怕她闷坏。
“并没有,你不要乱想好吗?”他忍不住捏捏她的脸。
他开始诉说他过去的情史,确切来讲,也可以说是少年奋斗史。
对于感情,他不喜欢玩玩,所以每一次都很认真。
少年时,他不会拒绝有点欣赏、但其实不是那么令他心动的女孩子。也许和家庭环境有在,毕竟家里有四只母老虎——这里没算母老虎的大头目和二头目,也就是他老妈和他伯母。他们家的家规包括了:男人要是薄幸,就该抓他去撞墙,撞错了就拖去填太平洋!
结果高三那年,他被第一个女朋友劈腿,对象是他的好友。
“我总觉得其实你没那么爱我,小伟却说他没有我不行。”那时女友的泣诉让他原谅了她的不忠,虽然项晚咒骂着说要去找那对狗男女算帐——那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不是外面抱回来养的小孩。
其实那女孩说的没错,他当时全部心思都在考大学上面。他放荡了两年,在高三时才浪子回头,本来就要比别人更努力,是他不该轻易答应要交往,所以那次失恋他只郁结了一天,第二天继续努力准备联考。
第二次失恋就严重许多,大二那年他开始和同班同学交往,想不到他去当兵那年被兵变——正确来讲与一般人兵变的定义有些差别,因为那女人和他的初恋女友是完全相反的类型,初恋女友没有爱情就会枯萎,这一任的女友则独立自主。两人交往了那么久,他又是骨子里有点古板的男人,绝不会带她去宾馆或在野外那种不正经的地方要她,结果她说要出国深造,不想浪费青春,就跟他说bye-bye了。退伍后他追到美国,那个女人好样的,学业打工样样拿第一,还交了个哈佛毕业、目前在知名企业当CEO的男友。自己则打算朝女强人之路迈进。
“所以你就开始到世界各地流浪?”
“也不是,只是她的决断带给我很大的冲击和领悟。仔细追究起来,她并没有对不起我,她的新男友是她和我分手后两年才交往的,只是她那种有了目标就坚决完成的态度让我有些启发吧。”
人生说到底就是如何去作选择,有人守在原地,有人远走它乡,有人随波逐流,也有人一生都在寻找方向,没有谁对谁错。
“她选择了她想要的人生,而我想要的人生是什么?总不能等到老了才来思考吧!”大学那年他迷上了登山,又有学长邀他加入当时人数不足面临界废社的摄影社,玩久了也玩出兴趣来了,他想他可以朝这两个方向发展。
兵变事件让老妈和老姐对他深感同情,告诉他退伍后可以提供他半年经济支助让他好好散心——毕竟一个男人既不偷吃又不爱花天酒地,要人才有人才,要身材有身材,长得不帅但也堪称性格,偏偏两次谈恋爱都被女人毫不留情地甩了,未免也太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