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为何如此残忍?
他的气息愈来愈急促,僵硬的伸出手,眼前浮现那温柔娇笑的容颜。
“月痕……岳哥哥在这里……月痕,你走慢一点,等等我。”
他终于懂了,懂他当年与她相遇时,她死前为何说出那番话。
“月痕,这次没来得及,下次岳哥哥一定陪你捉蛐蛐儿,咱们可以快活的过日子,咱们无忧无虑,咱们女圭女圭生满堂,咱们……要相见啊……”
泪水自老人的眼角滑落,高举的手因为无力而重重的落下,面带微笑,没了气息。
片刻之后,沐府内传出阵阵哭泣哀号声……
※※※
“等一下。”尖锐的细笑声回荡在阴幽地带。
淡淡薄雾般的魂影,手上捧着忘世汤,他无情无绪的停下动作。
神色诡谲的老婆婆尖声笑着,锐利的细眸冷冷的望着他,“你忘了一切吗?”
“忘?”那抹幽魂神情虚无,茫然不知她说些什么。
眼看他目光空洞,不需要回答,她已经知道答案了。
“嘿嘿嘿……原来真是忘了,那很好,快喝下忘世汤,去投胎吧!”
她的忘世汤,果真令人忘世啊!否则真要连他都还记得一切,岂不是太伤她忘世婆婆熬炼出来的汤?
虚幻的灵魂听话的再次捧起杯子,正准备将忘世汤一饮而尽时,倏地,他的手松了,茫然的眸子变得清亮。
“不,不能喝,再喝下去,真的什么都要忘了。”口中喃喃着,淡淡的魂影缓缓的摇头,身子往后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神色变得哀伤,“月痕……”
他又迟了,这一次他迟得好彻底,彻底得到死后成为一抹魂才想起她,他竟然……竟然又错过她了。
“想到来了?哼哼,这可真是要不得的事,你们一个接一个,喝下我的汤,却又不肯忘世。”老婆婆再也无法得意,半眯起诡骇的眸子,口气十分冷冽。
男人缓缓的抬起头,哀伤的望着她,“老婆婆,月痕可走了?”她是否离开这里?是否喝下忘世汤?
“走?哼哼,早走了,这里的一日,下头的十年,她已经走了数日,嘿嘿嘿……她忘了你了,她说苦啊!盼不到你,寻不着你,她放弃了,要去一个好人家生活,要幸福度日,从此忘了你啊!”老婆婆诡冷的眸子令人瞧着直发毛。
“她要……忘了我?”她……放弃了?因为他一次又一次的错过?因为他让她等了这么久?
“是啊!你放宽心,喝下忘世汤,下一次的命可是好的呢!儿孙满堂,富裕富足,夫妻相亲相爱,你就舍弃坚持吧!”她尖锐的笑说,伸出手,画了画,半空中的杯水缓缓的移至男人的眼前。
“她放弃了……我如何能在下一世儿孙满堂?我的妻子只有她一人……她放弃了,那我还需要爱做什么?”他又何需懂得爱?
不,既然再也无法与她相遇,那么他不要再相信爱情了,他不需要其它的女人,只要她!
她要幸福,不要与他再追寻,要在没有他陪伴的日子中快乐……
幽幽淡淡的魂影下定决心,毫不犹豫的将忘世汤一饮而尽。
他放她幸福,不再坚持,如果他的遗忘可以让她在下一世快乐的过日子,得到另一个爱她、愿意疼宠她的男人,那么他放手,接受一切的痛苦。
没有她,他有什么需要执着?有什么幸福可言?
他……不需要了,不再爱任何人,除了月痕之外,他……谁都不要。
幽渺的冥魂缓缓沉落沼泽,带着绝望和放弃一切的哀伤,他的魂消失在沼泽底下。
“嘿嘿嘿……傻啊!这些人是怎么回事?死都死了,执着些什么?哼哼,傻啊!喝下我的忘世汤,却带走今生的记忆,这些人真是傻……”老婆婆不满不平的哼怨,眯起锐利的双眼,在一闪而过的瞬间,有着淡淡的温度。
“咳!谁要拉你们一把?这是傻事,不关我的事。”
她弯子,掩藏自己的面容。
“下一个,喝下我的汤,转入下一世,不想喝就滚下去。”骇人的尖锐声再次响起。
在幽森的冥界,细锐的笑声不曾停歇,不会消逝,她持续着,不断的……
全书完
后记
嘿嘿嘿,其实这本书里的古装部分只有一点点啦!
在写的时候,其实有很多话想要说,但是写完后,交了稿,脑袋也瞬间空了,连要说的长篇大论也都忘光光。
必于这本书,有很多事想要和大家分享,但是口拙,实在不知道应该从哪里开始。
让我想一想……嗯,也许该从打算写这本书的那一刻说起。
好,就从这里开始讲。
这本书,小媛想了很久,从很久之前就一直想写它。
如果要问,所谓的很久之前,到底是多久?
嗯,好问题,从我刚出第一本小说开始,就已经想写了,算一算有五年之久。(够久了吧!笑)
罢开始,这个故事在我的脑中成形时,我用手写,将剧情、大纲、男女主角的名字,和里头有哪些配角全写了出来,又把一世又一世的走向用一、两句话简介,并自动上演故事内容和程序。
好想写、好想写,好想把这个故事写出来……虽然我想了整整五年,可是有自知之明,那是一块我碰触不得的地区。
那时的我十分确信自己的写作方式不够纯熟,形容的方式不够活用,想象的能力不够宽阔,会卡死在某些地方,我有自知之明,而且非常了解,所以不碰这一本。
其实,这本书看起来没有这么难。
我想,亲爱的你们在看完后,一定有些人会这么认为,也许有些人会觉得小媛太夸大了。
可是小媛不否认,自己的能力并非真的好,在写作的路途上,身边前辈们的写作能力,除了比大拇指外,找不到另一个形容方式,这是小媛跟不上的地方,因为我太随兴了,太容易因为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所以也知道自己的写作风格还不定。
有时写了一点悲,有时写了轻松搞笑类,有时写了一些虐,有时写了一些单蠢的爱情,但就是没有一个特定的稳定,让人家一看书的内容就能直接说:“啊!这是某某人的书,不用看作者也知道,因为这是她的风格。”
汗颜啊!小媛似乎真的太随兴,也太自我意识了。
也因为加此,当小媛决定要写这本书时,其实故事已经在脑中成形许久,但是有一个部分让我很挣扎。
迸代!
是的,如果亲爱的你们有发现的话,应该也知道小媛不碰古代稿,从第一本至今,从来没有写过。
嘿嘿嘿,问我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小媛想到古代稿会头皮发麻。
因为吹毛求疵,所以不敢碰。
怕用词变成现代版,怕一些不该使用的形容词句错放在内容中,怕自己的写作能力和方向不对,怕东怕西。
我必须承认,比起中国造词,我研究的是西洋文学;比起中国历史,我熟悉的是西洋历史;比起秦始皇,拿破仑比较吸引我;比起皇上,我更喜欢国王;我不懂宰相的地位阶级从何而来,但是能详细的解释伯爵的由来和权力地位……
看到这里,我想,亲爱的你们明了小媛为何不碰古代稿了吧!答案就是两个字,龟毛。
是啊!我就是龟毛,而且很彻底。
我也知道这本书不算完全古装版,但是相信我,为了这一些些不完全,关于沐月痕和苍岳的过去,几乎耗费我半个月的时间。
为什么?
因为我一边写一边修,不断的重复。
总觉得这一句好像不太对,以前的人会这么说吗?以前有这种形容方式吗?以前的人有这种动作吗?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