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冬青小嘴轻颤,简直要哭出来似的,“我想回家。”她想念阿爹,想念姊姊,想念女乃娘!
元胤昀呼吸一窒,有股冲动想抱起她来安抚。
她离家那么久,那么远,其实常常想着家人吧?只是小家伙记着女乃娘的叮咛,要乖,要听话,阿爹才能快点来带她回家。
但她的家人早就不在了……元胤昀眼眶跟着泛红,不知这些善意的谎言能瞒她多久?她还那么小,一夕间失去所有亲人,原以为的暂别原来是永别,即使是成年之人也未必承受得了这种打击与心痛。
包何况,即便她长大了,也不能再回去看一眼故居故土,再不能回去祭拜亲人的坟,她的身世必须永远成为秘密。
元胤昀席地而坐,抱起小丫头。他不该欺负她,让她悲伤地想起自己寄人篱下。
她的避风港早就覆灭,从今以后这儿才是她的家。
是了,这儿是她的家,而他是她的亲人。
“你想不想吃红豆汤?”小家伙什么都爱吃,但特别偏爱甜食,其中最爱红豆,例如红豆包子、红豆汤。
小家伙其实很好哄的,“想!”她吞了口口水,吸了吸鼻子,模样可爱极了,看得元胤昀心头一阵莫名的躁动,只能把她抱得更紧。
“走,我们去厨房,周大娘应该有准备红豆汤。”他总是吩咐厨房每日要准备一道甜点,让小家伙在饭后吃。
“好!”小家伙破涕为笑。
这样的慰藉或许很短暂,真相总有一天要血淋淋地摊在她眼前,然而因为怜惜而生的情憬却悄悄开散了他们俩的另一扇门扉,门扉之后,那条能够相伴行走的道路上早已不再有来时路上的狂风暴雨。
那是元胤昀受伤后第一次踏出房门,为了替小家伙找甜点吃。
“少庄主请另请高明!”灰袍老者气得吹胡子瞪眼的,这已经是这个月以来第八次了。
“夫子请息怒,舍弟只是玩心重了些,心性尚不定,如果夫子能够继续督促教诲,元某保证会让舍弟明白夫子一片苦心。”说罢,瞥了身旁低头忏悔的少年一眼,警告意味浓厚。
十七岁的元胤昀,一年前已接管元家麒麟城内几处商行,即便年纪尚轻、资历尚浅,但超乎他年纪该有的沉着大气以及惊人的经商天赋,已经完全让他的对于不敢小觑。
“老夫没那个能耐,少庄主莫再为难,告辞!”
望着第九个“夺门而出”的夫子,太师椅上的元胤昀长眼轻轻瞥向站在一旁愧疚地垂着头、少年装扮的“某人”。
瞧瞧她这副模样,让他连跟夫子求情都觉得丢脸!
“你的脸是怎么着?”元胤昀戏谑的语气里有几分火药味。
再这样下去,他就算重赏黄金百两,只怕这麒麟城里都没有任何夫子愿意上元府来教这个大饭桶。
明冬青哀怨地抬起头,一脸无奈,大厅里所有下人都拚命忍住笑,总管老赖则差点喷笑出声。
扁一眼就能看出夫子为何七窍生烟啊!少年模样的明冬青原本白净的脸颊上印着墨迹——而且还是鬼画符似的墨迹,更确切来说,形容那是画符,还侮辱了道士哩!
“我……我昨夜焚膏继晷、悬梁刺股、发愤苦读,所以刚才上课时才会不小心……”说得自个儿都心虚了。
“哦?”元胤昀拉长了尾音,斜倚太师椅上,神情闲懒,然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其实是雄狮盘算如何将猎物一网打尽时的模样。
还知道“焚膏继晷”、“悬梁刺股”,他该欣慰才是。就不知是真的懂,还是自个儿胡猜瞎猜?他随手翻起夫子临走前丢给他看的本子,打开一看,第一页画了两个圆。
“我让你念书念这么久,你就只会写个‘日’字?”其中一个圆中央有一点。
哪有?明冬青不服气地凑上前看了一眼,“那不是日,那是包子,旁边的是馒头。”夜深人静念书,很容易饿啊!
“噗!”不只老赖,连元胤昀身边的护卫也忍俊不住了,而戴着夜叉面具的元胤昀感觉自己额上又有一根筋游裂了,但他还是冲着明冬青露出一个慈父般的微笑,“我怎么看不出有何不同?”
“有啊!包子有肚挤眼嘛!”
元胤昀抚着额头,乌鸦在一旁窃笑,老赖则摇头叹息。
“算了,你若不爱念书,就别念了吧!”父亲如意算盘打得响亮,却没想到这丫头根本不是念书的料。
还当家主母呢!
明冬青好想欢呼,但想想似乎有点对不起元胤昀的苦心,只得按捺着。
可不是她不爱念书、不想识字,这些年来除了元家父子请的夫子之外,元胤昀私底下也会教她识字,她学得挺快,不到一年,市集上卖的小吃食材、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她喊得出名字就写得出来。
还有,去年元胤昀带回来的、在老赛之间奉为传奇的食神周四海所着《神州珍喂集锦》的手抄本,她可是已经倒背如流,作梦都会梦到书里记录的人间美味——
有一些虽然没吃过,幻想一下也好。
可是她对之乎者也那套就没辙,明冬青实在不懂,讲话就讲话,又之、又乎、一下者、一下也,不累吗?一句话偏不讲得清楚明白,光猜意思都耗上半天,饭都不用吃了嘛!
说到吃饭,她肚子里的镜虫立刻叫了起来。
本噜咕噜咕噜——
总算长到这年岁,知道要脸红了,明冬青支吾着,“我可以吃饭了吗?”好久没使出讨糖吃的绝招,希望她“宝刀未老”啊!
元胤昀叹气,命人把饭菜摆上,顺道赏了丫头一颗爆栗子。“真是活饭桶!”
是他坚持要明冬青在外人面前女扮男装,他这副样子,这辈子是不打算娶妻了,但若能为丫头觅得良缘,届时只要对外宣称她是来依亲的远房表妹,让她回复女儿身,才不致毁她名节。
但现在,他开始担心这丫头这么贪吃,可能嫁不出去了,不知嫁妆黄金百两够不够?
从元驰昀十七岁开始,元启天陆续将“皓寅”所有大大小小事务交棒给儿子,短短三年,代表“皓寅”的白虎图腾威震八方,天朝第一奸商的传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元启天作生意虽精明,但为人诟病的地方就是太奸险,他的成功靠的是他足智多谋、长袖善舞,再加上一点无所不用其极,但这些却不是做大事的格局。
元胤昀与父亲不同,他让“皓寅”的老掌柜们与合作商号心服口服的是他的远见与经营能力。“皓寅”传到他手上确实更上一层楼,但元启天知道儿子的能耐不只是如此,他相信若将有一个人能成为掌握天下经济命脉的“地下皇帝”,那人一定是他儿子!如今的元胤昀缺的只有一项,就是“野心”。
方届及冠之年的元乱昀确实没什么野心,他接手“皓寅”只是因为必须克绍箕裘,然后多赚点钱免得元家被家里那只活饭桶吃垮,何况他还得替她准备丰盛的嫁妆免得将来没人要。
第4章(2)
“世侄果然英雄出少年,听说世侄尚未成亲,不如让老夫充当一回月下老人,如何?”
就唇的酒杯掩去嘴角笑意,元胤昀没有表露心中的讥诮,自从他自父亲手中接棒、并没有如外人预料那般表现平庸之后,这样的提议他几乎每回谈生意应酬之余都会被当面提及,但他全都一一回绝了,至于麒麟城有名的媒婆全都被他命人直接轰出元府,早就没人敢上门说亲。
说来说去还不就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些人怎么都不嫌烦呢?再说这老滑头开口闭口世侄来、世侄去,他今儿个是来谈生意,老家伙别的拿不出来,就只会倚老卖老,他真以为他元胤昀会比他父亲更吃那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