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睽违多年的书展,距离上次参加书展的套书,约莫……原谅我记忆力衰退,居然已经算不出来了。
细数去年的书宝宝,汗颜的发现是我近年来最努力的一年,更惊人的发现,默默写着,居然也突破三十大关,尤其雷集团画下了句点……好吧!不是很完美的句点,看在年纪是女人头上第二把刀的份上,大家就别再用眼神凌迟我了。(说到女人,我最近才知道,有人猜我是男的……泣血)
先谈谈《腾云衔玉》这本书吧!接续《无价之宝》之后,写到让我毫无信心可言,对古装,真的只能无语问苍天,尤其文中常常套用现代用语,辛苦的编编,一定出现年代错乱的困扰。我真的问题很大!所以咱们别再虐待编编,让她好好的安养生息,下一本暂时不再写古装。唔……好吧!被大家看穿了,这确实是挡箭牌,真正的原因是在下已经阵亡,短期之内不想再写“膳”这类的文字。
在写这本书时,抽空去了趟日本,选择的地点是日本鹿儿岛,印象最深刻是山城上的猫咪,它们完全不惧怕人类,甚至愿意安适的蜷伏在脚边,任由旅客对它们上下其手。当然,我也不客气的偷吃了几块豆腐。
不同于东京,鹿儿岛的生活步调缓慢,偏偏我们的行程紧凑,如果下次有机会,希望可以慢游其中,至少学会闲适。
说到这里,各位可能会问,到底有多累啊?想想一天只睡四个小时,连续六天,会是什么感觉?相信大家都会回答:想死的感觉!
不能免俗,新年新希望,不晓得各位有什么愿望?中乐透?我也投了一票。
不管愿望是什么,祝大家心想事成。
第1章(1)
银雪不融,堆叠在山壁峰项,远看千仞绵叠,岚气旋绕时,深不可测。
凤鸣族,根据族中长老口耳相传,居住在长白山长达二十一代,他们不过问俗事,自给自足,会耕种,擅狩猎,族中不分男女,相貌皆美丽。
凤鸣族是母系社会,早年应该以男性为主才对,所以才有凤鸣的称呼,不知道从哪一代开始,族内的新生儿多是女娃,成年后只好下山寻找对象,等成了亲再回到长白山居住,时过局变,渐渐演化成母系社会,唯一不曾改变的是凤鸣族族人的外貌,男俊女美,宛若仙人之姿让他们有些人娶了名门闺秀,成了一方富贾,也有些人嫁入显赫官邸,过起贵夫人生活。
当然,红颜薄命不是戏言,所以凤鸣族族人的寿命普遍不长。命运乖舛的凤鸣族女子也会遇人不淑,走投无路时,只好回到族里寻求庇护,通常族人会接纳,但是否真心则不一定,毕竟自私是人之常情。
“好丑!娘,他为什么长这么丑啊?”黄髻娃儿大喊,手指着不远处在挖着山薯的男孩。
男孩又黑又瘦,直挺的身子僵住,没有料到有人会在这时候出现,他已经尽量挑在初阳未升、冰露未现时出来找食物了。
“丑奴,你怎么在这里?”黄髻娃儿的母亲跨着大步来到男孩身边。
“我来找些山薯。”男孩站起身,声音细小微弱。
女子皱起眉头,“怎么回个话也有气无力的?你母亲呢?”
男孩摇摇头,不肯再开口说话。
“八成又下山去找那男人,真是的,没有半点我们凤鸣族的魄力,拿得起,放不下,这样纠缠像什么话?!丢光凤鸣族的面子。”女子冷哼一声,满脸嫌恶,牵起娃儿的手,迅速走远。
男孩一动也不动的看着他们母子走远,才慢慢的蹲,强忍着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继续找山薯。
他不能哭!哭根本没有用!男孩子也不能哭。
下一秒,场景扭曲,长白山的白桦林海不见,取而代之是朱红大门,上面嵌着两只足足有成年人手臂粗的铜环,两只石狮威风的坐镇左右,丑奴的身长似乎抽高,但一样的黝黑,跪在门阶上。
砰的一声,蓄着黑胡子的男子把丑奴踹到大马路上。
“这是哪来的野种,居然敢到我江府门前撒野?!我的每位夫人貌美如花,所生的子女皆属龙风,你居然敢说你是我儿子!你有没有照照镜子?尖嘴猴腮,又黑又瘦,你哪点像我啊?如果像你娘,那你当大爷我瞎眼吗?”
“老爷,别气了,小的会把他撵走,你快进去歇着吧!”门房涎着脸,陪笑的说。
吐了口痰,江老爷转身走进府邸。真是触霉头!看了就让人不愉快的阴沉孩子。
门房随即露出凶狠的表情,“我家老爷说的话,你都听见了,快走吧!真是的,时局不好,要饭吃也不是这种要法,居然骗到我们江府头上!你走是不走?”
男孩瞪大双眼,一动也不动。
门房被他看得心里发毛,不禁恼火,拿起扫帚,连打他好几下,却依然无法摆月兑那双讨人厌的眼睛。
“我叫你走啦!走开!”
男孩沉默不语,维持同样的姿势。
门房气急败坏,又打了他几下。
突然,竹条划过男孩的脸蛋,渗出的鲜血让脏黑的小脸更显狼狈,他没有喊痛,只是直瞪着门房。
这男孩好邪门,被他这么一盯,居然有种被看透的感觉!门房倒抽一口气,背脊发凉,连退几步,一时没注意到红色门槛,整个人跌坐地上。
他一个堂堂七尺高的男人,怎么会被一个娃儿的眼神恐吓?
门房恼羞成怒,随手抓起石子,用力一丢……
懊死!好痛!
当扈申吟着坐起身,放下原本捂住眼睛的手。
什么都没有!他又作梦了。
懊死!他好几年不曾作过这个梦,怎么又……
既然已经清醒,当扈知道自己再也睡不着,索性起身习剑。
再过半个时辰,他就要起程前往相州,处理群雄割据所产生的运权问题。
这些张扬起义为名的流寇,虽然不成气候,衍生的小事端却不断,或许真是到了他该向唐王输诚的时刻。
从黄土飞扬的边关城一路向南,古凤玉大开眼界,早先的无趣慢慢的转为兴趣盎然,黄沙滚滚的景致开始有了生气,她选择跟着商队果然是明智的。
当她利用脉冲及非脉冲器成功的跨越历史洪流时,就代表完成了母亲的遗愿,证明利用磁力的理论是可行的,这对她而言非常重要。
只是,完成这个她视为人生最大愿望之际,心突然变空了。
怎么也没有料到会在十六岁这年完成她母亲没有完成的愿望,没有未来的目标让她开始茫然。
那么之后呢?她要做什么?再回学校做学术研究?
但是,她志不在此。如果走进产业界,她不善交际,没有学宝的手腕,也没有学柔的胆识。
她知道自己的个性沉默、慢熟,讲白一点,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尤其长久处在实验室的单纯环境,让她对于环境转变的适应力钝化,当初若不是学柔一直热情的与她攀谈,她们不会成为好朋友。
迸凤玉知道当初同意这趟历史旅程的三人都抱持着不同的目的,学宝希望可以藉由古董的搜集获得更巨大的财富,学柔是标准的考古狂,而她呢?除了完成母亲的遗愿,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改变自己,所以她坚持与其他人分道扬镳。从目前的状况看来,她相信自己可以做到独立,并且完成这趟改变自己之旅。
商队进入涿郡后,由陆运转为河运,水光潋滟,岸边奇岩峥嵘,山景倒映入川,美不胜收。
迸凤玉不由得赞叹,如果是张大千大师,就能挥毫成画,隽永留存,只可惜她的美术天分奇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