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欢冷冷一笑——他知道杀章飞绝不是像海伯说的给他练手这么简单,因为他知道海伯似乎有自己的一股势力,另外他发现海伯要自己杀的都不仅仅是武林高手,而且都是些有权有势的一方霸主……而他这样做会不会只是想通过杨欢的手来铲除异己?
这一切杨欢并不愿多想,他只是沉声道:“但在这之前,我必须去做一件事。”
海伯略为诧异地看着他:“你是指刚才你答应那个杀手的事?”
杨欢点头。
海伯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答应他,既然他已经死了,你就不必再……”
“不!”这是杨欢二十几年来第一次打断海伯的话。
海伯眼中闪过一丝令人不易察觉的怒意,良久,他才淡淡地道:“好,既然你一定要做个重信守诺的人,我也不勉强你……他叫钟通,就住在三十里外的沙镇……办完这件事后你立刻去杀章飞,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才好……”
失望?杨欢倦然一笑,海伯知道他是不会让他失望的,他什么时候让他失望过?
第2章(1)
夜。淡烟细雨,烟雨凄迷。
只可惜这里并非是诗人笔下的千金良宵,多情烟雨,即便是李白重生,柳永转世,面对此情此景,只怕也生不出丝毫诗意情趣。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这里是乱葬岗。
天上飘着的是雨,地上迷漫的是烟,就在这蒙蒙烟雨累累坟莹间,隐约亮着一盏灯,灯光错黄如豆,灯火飘摇不定。
泥土因秋雨而变得潮湿松软,很容易挖掘,灯下的人很快就挖好了一个坑,坑不大不小,刚好放得下一个人,但究竟要放什么人?
人本来可以分很多种,但在这里却只能分为两类,一类是活人,另一类是死人!而埋在这种地方的人应该是无论上活着或是死去都是不太值得别人去关心的小人物。
也许今夜不同。
灯下的人终于缓缓直起身腰,抬起头,露出满意的神色,这人赫然是余有!有谁想到如此深夜、如此坟场掘坑的人竟然是湘鄂一带最有名、也最有钱的大盗余有!
余有不愧是一个大盗,值得他去作的案子一年也还过是一两个,但只要他一出手,就足够他舒舒服服地享受好几年,所以近来他的名气几乎可比昔日之江漫天了……
难道余有这次亲手挖坑葬人也能令他舒舒服服地享受几年么?
当然不是,这次他只求能够平平安安地多活几年。
无论是谁,如果得罪了“洛阳王”,他最好是赶快挖一个坑把自己埋进去——而余有正是要准备这样做,因为很不幸,他得罪了“洛阳王”。
“洛阳王”并不是真正的王侯,但是洛阳城真正的王公贵族也要敬他三分,让他三分;而在江湖上混的人,就算不知道自己有几根手指,也一定要知道“洛阳王”是谁。
“洛阳王”控制着这一带地区黑白两道的一切,甚至连盐业、绸布、油米、钱庄,中原地区至少有三分之一属于他。这地方出了这样一位有钱有势的大老板,那些小偷毛贼的日子便愈发难过了,很多人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打劫“洛阳王”的店铺,因为饿着肚子至少比丢了脑袋要强得多。
而余有则不然,他竟然在一夜之间打劫了“洛阳王”的两处当铺、三家钱庄,收获了足足十八万两银子,但他并未因此而开心,反而后悔起来。
本来余有也不想招惹“洛阳王”的,可那日他已有七、八分醉意,而且又是在几个朋友的怂恿之下才有了胆量的。
余有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事实上胆小的人是做不成大盗的。可在这事后的五天之内,与他一起喝酒怂恿他做案的朋友都相继离奇失踪,他忍不住害怕起来。
余有看来也只有死路一条。他不怕死,可他实在不想就这样死。幸好他还有一位朋友,这位朋友不但跟他交情不错,而且武功也很高,他已经飞鸽传书叫这位朋友立刻来。七天,只要他能躲过这七天等到他的朋友,他便得救了。
问题是余有能不能躲过这七天?
雨还在下。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余有转过身从石碑后面拖出一具尸体。令人惊奇的是,这具尸体无论是身材还是容貌都与余有有七分相似。
七分相似已经足够!死了的人总是差不多的,没有人会盯着一个死人瞧上半天,“洛阳王”也不会。因此,只要这具尸体能够瞒过“洛阳王”七天便已足够。
“想不到我余有竟也如丧家之犬般落入这种地步!”余有黯然长叹,弯腰将尸体拖进坑内。正当他想伸手取灯再看看有什么不妥时,仿佛有一阵风吹过,灯灭了。
夜风阴冷,余有忍不住浑身一颤,心中升起一丝寒意。
突然传来一阵桀桀怪笑声,这声音一会儿起自南,一会儿响自北,一会儿又东南西北同时响起,余有只觉得头皮发炸,连身上的寒毛都一根根竖了起来。
余有大声道:“是什么人?谁在那里装神弄鬼?”
忽然余有感觉有人在他后颈吹了口气,笑道:“这不是装神弄鬼,他们本来就是鬼。”
不等余有回头,他已经看到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同时闪出四条白影,一跳一跳地缓缓前进,与此同时,隐约响起一阵摄魂般的铜铃声。
余有是湘西人,他知道那里有一种巫术叫赶尸,难道这四条白影……直到四条白影走近,他才看清,这四个原来是人。
忽又听有人在余有耳边道:“想必你也已经看出来了,他们与你还是同乡呢,他乡遇故人应该高兴才对呀!”
这四个人正是以“僵尸拳”成名、为江湖人所不齿的“湘西四鬼”。而那摄魂般的铃声正是来自他们每人左耳上挂着的一个碗大的铜铃。
余有刚要松一口气,突然想到一直在自己耳边说话的人,不由迅速转身,只觉得身边蓝影一闪,三丈外静立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人,神态自若面带微笑,但眉宇间有说不出的阴鸷与冷酷,他淡淡道:“你很害怕我么?我若想杀你,刚才你至少已经死了五次了。”
余有蹙眉道:“你是谁?”
锦衣青年笑道:“诈死这种方法你不是第一个用的,我本以为你会想出更好的主意呢,大盗余有是个聪明人,用也要用个新鲜有趣的方法才行,不是吗?”
余有心头一沉,冷冷道:“你是‘洛阳王’的手下?”
锦衣青年笑道:“我不是‘洛阳王’的手下……”他见余有暗松了一口气,又笑道,“我是他的儿子。”
余有脸色陡变,道:“你们终于还是找来了……好,有本事你就杀了我吧。”
锦衣青年笑着摇了摇头道:“我怎么能就这样杀了你呢?现在有胆量和我们作对的人越来越少了,我倒想看看你有胆子有多大,你的心是什么做的。”
余有沉默了半晌,终于冷笑道:“你不要太张狂,老子若是怕死就不会去偷‘洛阳王’的东西……”
锦衣青年眼中闪过一丝冷酷,淡淡道:“你不怕死为什么会偷偷躲到这里来挖坑诈死?”
余有不但闭上了嘴,而且闭上了眼。他这么做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这是他一个美丽而痛苦的秘密。
锦衣青年笑道:“我知道你现在虽然是光棍一条,但是你在南城有一个相好的女人叫阿香,而且她已经怀了你的骨肉……”
余有的身体明显地一震,颤声道:“你……你怎么会知道,你把阿香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