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23年死的,死的时候才十八岁,生前是广州市近郊的一个普通农村小孩,娘是城里的歌女,因为家道中落才在茶楼卖唱。爹是乐队的乐师,山旮旯里出来的,老实巴交老受人欺负,连我娘也瞧不起他。
“后来,娘因为一个意外破了相,被歌舞团扫地出门……没有人可怜她,只有爹爹依旧对她很好……再后来,他们就成了家,用所有的积蓄在广州市郊的张家村买了块地皮,
搭了两间小茅屋,靠种菜卖菜为生,接着就生下我和弟弟妹妹:花笙、花鼓和花箫……
“这些都是娘告诉我的。那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可是过得很开心,花鼓和花箫又乖又听话……当然,我也是很乖的,只是偶尔去吓吓张大伯养的小鸡仔、去张大婶家的玉米地去掰十几根新鲜玉米……但都不是故意的,祈祈,你不要用怀疑的眼神看我嘛……我后来有送白菜去道歉哟……
草屋门前有口老井,打出的水比现在的矿泉水可清甜多呢,家里还养了头大黄狗,我给它起个名字叫大白菜,怎么样,好听吧(你的品味还真是一百年不变。)?大白菜又忠心又老实,天天晚上趴在菜地旁边的草棚里值勤守护。有一次,它和隔壁村的花斑狗打架……对不起,祈祈,你脸色不要这么难看,我把话题扯远了……
“我经常把菜担到广州市的上下九附近去卖,那里热闹,菜卖得快,当然,要缴的保护费也不少。所以我干脆冒险把菜担到有钱的大户人家,挨个挨个地敲门,有时候是会被踢啦,特别一些从政的官老爷家养的狗,黑油油的,咧着大嘴、舌头又红又长,可凶咧!我的肩还被咬过一口,出了好多好多血,差点死掉,那户人家的少爷出门时顺手抽了我十几鞭,皮开肉绽的,要不是隔壁的大牛哥就在那府里帮佣,我当时就死啦(祈帅环抱着笙笙的双手下意识地紧了紧。)!
“后来,还是爹上山采些奇怪的草药给治好了,只不过,留下一道大疤,好难看。”
“伤好了以后,我继续到广州市去卖白菜,然后……”
笙笙垂下眼睑,神色黯然,“我就遇上平生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容绍桐容少爷。”
“什么?!”祈帅眼若铜铃,捋了捋袖子,“那个臭男人是什么来历?不会是我的前世吧?”我要找他单挑。
“你不要打岔好不好?听我说下去嘛。”笙笙送他一对
大大的白眼,“那不是你啦,他是当年西关首富“怀容”钱庄的少东家。”
那更找打了,少东家?一听就是油头粉面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败家子。
“自从我被大户人家的狗狠咬一口,又被鞭子打个半死,我就非常讨厌有钱有势的人了。”笙笙回想起往事,笑得甜丝丝的,“可是刚认识的容少爷让我改观很大,他人很好,温和谦逊有礼,没有一点富家子弟的坏脾气。
“那天,我到圣耶华女子大学附近去卖菜,容少爷的车把我给撞倒了。可是他并没有驾车逃走,用了很好的丝绸手帕帮我把腿包起来,还把我送到洋医院,让医生用最好的西药治疗,所有的费用都是他出的(当然是他出啦,他撞伤人,还想肇事逃逸啊?)。
“当时,我问他,为什么对一个卖菜的下等人这么好?
他说,女孩子的脚,留下疤就不好看了。不知怎么回事,我听着,心里觉得甜丝丝的很开心。”
“哼!”祈帅的脸那个不屑呀——听就知道是公子的常用语调,还“女孩子的脚,留下疤就不好看了”咧,鸡皮疙瘩都满地走掉,我呸!
笙笙懒得看他的夸张反应,咬了一口绵滑的巧克力,继续述说:“后来我打听到他是容家的少爷,每天都会到圣耶华去接他的未婚妻——于家的小姐于雯放学,所以我天天担菜到圣耶华去卖,就为了多看他几眼。”
“你可真够痴情的。”祈帅嘴里那个酸呀,都快可以腌泡菜了。
“是真够傻的……”笙笙反复折叠着手中银色的锡箔纸,“容少爷风雨无阻地去接于小姐,我就风雨无阻地躲在旁边的小巷偷看,有时候很羡慕,如果我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穿上漂亮的衣服去学校读书,可能也不比于小姐差。
娘每次教我的诗句我都记得很牢呢……我就一直这么幻想着……直到,他们结婚。
“于小姐结婚后,就没再去圣耶华读书,容少爷也不再出现。我重新到上下九卖白菜,生意越来越红火,也有些富人家开始愿意定期在我这订菜。如果我没有重新遇上他,也许就找一个爱我的人嫁了,生七八个娃儿,一辈子平平淡淡。
“有时候,老天最喜欢捉弄人玩,祈祈你上次教我的话叫什么来着?嗯,人算不如天算……两年后,我又再次遇到容少爷。那天他喝得烂醉如泥,我扶他回家休息,我们算是重新认识。慢慢地,他当我是好朋友,我也才知道,于小姐已经过世一年多了,她天生有心脏病,注定活不久的。
“我对容少爷的感情,却不止好朋友那么简单,我常常找借口到他家去玩。容少爷很聪明,也逐渐明白我对他的心意,却没有做出什么表示……自从于小姐死后,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从豪门千金到小家碧玉,容夫人为此很焦虑,对于我的出现,她态度宽容。
“容夫人很快拿了我的八字去和容少爷合,居然和死去的于小姐同年同月同日生,瞎子算命先生说我能旺夫益子,
容夫人喜出望外,马上张罗着要把我纳作容少爷的妾室,容少爷也忽然对我热情了许多,开始回应我对他的好,不再是朋友那种,而是情人……”
靠!你们究竟进展到哪个阶段了?A、B还是c?祈帅大大不爽。
“祈祈,你的想法不要这么龌龊(笙笙新学的词)好不好,以前的人牵牵手都是逾矩(来源同上)了,你还能担心我们做到哪一步?”
我没说话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看你的眼神和五官表情就知道啦。”笙笙嘻嘻一笑,“他带我出海玩了七天,为我准备了好多好吃的,对我又温柔又体贴,就像当年对待于小姐,而且海上的风光也好漂亮,我从未见过,快乐得就像踩在云端一样,飘飘欲仙。”
哼,下次我带你到夏威夷或者希腊去玩,那里的海更漂亮,谱一段21世纪的罗马假日,广东沿海算什么?当然前题是我赚了足够的钱。
“那时,我天真地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笙笙自嘲的苦笑一下,这样的神情祈帅从未在她脸上见过,“可当游海回来,我就被迷晕捆绑起来。那人蒙着我的眼,说要把我运到邻省的某个地方。我迷迷糊糊的被人
押着辗转,又坐汽车又乘火车,可笑的是俺这一辈子都没坐过这矜贵的玩意,惟一一次乘坐竟然是死亡之旅。
“当俺最后被安置下来,是一个几百平方米的地下室,俺被关在其中一个隔问里,定时有人来送吃的,却没有人和俺说说话,晚上孤孤单单一个人……不知道哪来的风从焊上铁栏杆的窗户“呼呼”地刮进来,就像钻进了一个怪兽的肚子里,好可怕!”笙笙回想到了当时的情形,噤若寒蝉。
祈帅用温暖的手包住她的身躯,“笙笙,别怕,有我呢……”
“三天以后我见到容少爷,我央求他救我,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