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于宠物猫猫琉色
从小到大,琉色对可爱的小动物们就没有任何抵御能力。
这小动物的范畴包括所有能够用两只手拿得起来的,比如小狈、小猫、小鸟、小鱼、小标甚至小蛇。
当然,其中琉色最最最喜欢的还是猫咪啦!
为啥喜欢猫咪?
哦!这个问题实在是太太太多余了!
看猫咪的眼睛多漂亮啊?深深亮亮、神秘幽雅,发光时简直比夜空上的星子还要明亮!要不猫眼石怎会那么值钱呢?
看猫咪的身段多苗条柔韧哪!小说里比喻女子身段绝佳,不都说那女子优雅柔美如猫吗?
还有,猫咪的脾气是多么的让人沉醉哪!
她温柔,但是绝不奴性,就算对你再再再友好,也总会保留一些些的距离,可能这就是猫的野性吧。
没有了性格的猫咪会是呆呆的,就如同没有了性格的美女一样,只能算木头美人。
所以,我喜欢猫的外表、猫的内在,喜欢把一只肥肥大大的猫咪抱在怀里逗弄的那种感觉,与她无比亲昵,却又得时刻提防她的小爪子。
小时候,琉色在极力要求下,曾经获得养猫的权益。那是一只胖到不能再胖、精到不能再精的大花猫!没办法,那胖是琉色用大块肉肉养出来的,那精也是琉色抱在掌中宠出来的。
除了琉色,大花猫不肯亲近任何一个人,甚至对于琉色,猫儿也是若即若离、欲擒故纵的。要想与牠亲密接触,非得用好吃好玩的贿赂不可。而万一谁不小心得罪了牠,比如踩到牠的尾巴啦、踢翻了牠御用的食盆啦,那就惨了!
大花猫会狠狠的记住你,用一切牠想象得到的法子来报复!
比如咬你的袜子或鞋子,而且每次只咬一双里的某一只,或是抓你的衣裤,而且每次都抓坏某些不显眼但无比重要的部位……
为了纪念这只可爱又可恶的大胖猫,琉色才动笔写下了这个文文。要说文里的江随心和殷无邪是男女主角的话,那还不如说大肥猫小色是绝对主角。
呵呵,希望广大喜欢猫咪的姊妹们,能够和我一样喜欢坏坏又可爱的小色!
第一章
清晨,白雾茫茫。
苍翠树林中雾气飘动,走来一大一小两道身影。
大的是三十多岁的俊伟男子,腰间挂着青钢长剑,表情沉肃又威武。小的是个七岁的可爱女娃儿,眼睛圆圆、鼻头圆圆,面容娇美又可爱,活像只漂亮的无锡泥女圭女圭。
“江叔叔,爹爹真的跳到悬崖下边,不回来了吗?”语声娇女敕,女娃儿抬起头,望向身旁高大男子。
跋了几天的路,这个问题她已不知问了多少次。
不厌其烦的一再重复。
“是……”江方毅脸上有一丝黯然,低头无奈的回望她。
“可是爹爹那么厉害,一定会飞上来找无邪的!”女娃儿的小脸上满是不信。
爹爹是全天下最厉害的人,不但力气大得像老虎,还可以抱着她像鸟儿一样飞上树梢,为什么只是跳下悬崖,就回不来了?
难道是不喜欢她、不要她了吗?
想着想着,殷无邪眼底蓄满泪水,眼看就要溢出来。
“呃,无邪乖,妳爹爹虽然跳下鹰落崖,但是……当然……一定会回来的。”江方毅艰涩开口,无措的安慰她。
他实在不知该怎么向一个七岁的小娃儿解释,再厉害的人也终归是血肉之躯。鹰落崖下万丈寒潭,不要说是个不会飞的凡人,便是雄劲苍鹰掉下去,恐怕也保不住性命。
而“死亡”这两个字,对七岁的殷无邪来说实在太残酷,也太深奥了些。他不忍说,更不想说。
殷无邪却半点也不怀疑,挥着短胖小手,天真的笑道:“好啊好啊,那无邪一定乖乖的等爹回来!他会回来看无邪的,对不对?”
雪白粉女敕的脸蛋可爱至极,一如她的名字──无邪。
天真无邪,不解世事。
江方毅的目光马上移开,不敢再看她,只低声道:“是,无邪,妳爹一定会回来的。”
而在这之前,他会代替殷傲诀,好好照顾年幼的女儿。
若不是殷傲诀舍去性命,那么几天前跌下鹰落崖粉身碎骨的那个人,就会是他!
名震武林的飞鸿剑客江方毅和北刀无敌殷傲诀,是相交十数年的好友,更是天地为证的结义兄弟。一同闯荡武林、一同铲奸除恶,为无数江湖中人所崇敬。
一个月前,得知杀人无数的邪道高手申屠云在江西出现,江方毅便邀殷傲诀一同前去除恶。谁知两人虽然合力将申屠云逼上危崖,申屠云却拚死一搏,使出与两人同归于尽的招数。
殷傲诀奋力上前挡住申屠云的杀招,却不幸坠入悬崖,万劫不复。而他为殷傲诀舍身相救,留得性命。
现在,殷傲诀只留下一个女儿,此后,他自然要代替好友,好好照顾殷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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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板道并不长,没多久便走到尽头,一座宽敞的宅院出现眼前。青石砖墙,红漆大门,上方悬挂着一块大大的硬木牌匾,用金漆书写着“飞鸿庄”三个草体字。
“夫君!夫君你总算回来了!”还没等江方毅领着殷无邪走近,门口便有个少妇快步奔了出来。杏黄裙裾随风飞扬,语调中满是欢喜,俏丽的脸上也笑意盈然。
她是江方毅的结发妻子唐秋凌,年少时也曾闯荡江湖,性情爽快、不拘小节。今日一大早便领着下人候在门口,迎接夫君回家。
“嗯。”江方毅看着她略略点头,脸上没有半点喜色,只把躲在身后的殷无邪拉到身前,低声道:“秋凌,这是殷兄弟的女儿无邪,以后便住在我们家。”
“啊!殷大哥他……”唐秋凌顿时楞住,瞧瞧殷无邪,再瞧瞧夫君,脸上的神色又是惊讶又是难过。
江方毅点点头,用眼神示意她不必多说。拉着殷无邪小手,又道:“无邪,这是江叔叔的妻子,妳可以叫她婶婶。”
殷无邪望一眼唐秋凌,马上低下头去,怯怯的轻声道:“婶婶好……”
她年纪幼小,又有些怕生,所以唤声比蚊子叫还要轻上几分。
还好唐秋凌耳力不错,听得清清楚楚,连忙弯下腰,努力绽开热情的大笑容,“无邪真乖啊!呵呵,以后妳住在这里就是婶婶的女儿啦!不用怕,我们一定会对妳很好很好的。对了,这里还有个小扮哥,也可以和无邪一起玩哦!”
说着,唐秋凌便转头向门内大声唤道:“随心!随心你躲在后面做什么?还不快点给我出来!”
喊声响亮,不愧是江湖儿女。
“哦,出来就出来嘛……”伴随低声回应,门内慢慢走出一个瘦瘦高高的小男孩。五官清秀、皮肤微黑,眉眼间有几分倔强的味道,使得他不像一般孩童那样天真无知,反而有些早熟的味道。
他就是江随心,飞鸿庄的小主人,年方十岁。
“爹。”先是规规矩矩走到江方毅身前,低头行礼,江随心这才转头向殷无邪看去。
唐秋凌等不及的一把抓住儿子的手臂,拖到身旁道:“唉,你这孩子怎么老是慢吞吞的?喏,她叫殷无邪,以后就是你的小妹妹,快和她打个招呼。”
唐秋凌所谓的打招呼,就是拉着江随心的两只手,往殷无邪小小的身子上环去。反正是小孩子,拥抱是表示欢迎,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还不用往两人身上套。
“哥哥?”殷无邪看到跟她差不多大的男孩,感觉很是亲近,于是绽开小嘴甜甜一笑,两只小胖手就伸出往江随心身上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