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台北居大不易”这句话人人听过,不过随着物价和电费高涨,对林曦来说,更有相当深刻的体认。
早上八点不到,她已经来到店里,在两坪大的厨房内忙得汗流浃背,虽然开的是随处可见的泡沫红茶店,生意不好做,林曦还是坚持不用茶包,而是到迪化街的茶叶行买茶叶回来煮,对品质的要求很高,因此开店一年来,拥有不少主顾客,加上店址位处商业精华区,以外送居多,虽然早晚各请了一名工读生,还是经常忙不过来,不得不考虑再多请一个人。
林曦将煮好的红茶倒入冰桶内,虽然旁边摆了小电风扇,还是闷热得让人受不了,连鼻头都沾了好几颗汗珠,现在才不过七月,温度就不断飙升,到了八月,只怕晚上不开冷气会睡不着。
“已经九点多了……”她抬头瞄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钟,由于周边以公司行号居多,所以营业时间也做过好几次调整,最后决定早上十点开门,晚上七点打烊,星期日到下午五点,因为休息也是必要的。
她扭了扭僵硬的肩颈,自从决定开店之后,为了节省整理头发的时间,干脆把留了好多年的长发剪掉,换成现在这头贴耳率性的发型,连刘海都很短,露出光洁的额头,让原本娟秀的五官更显得亮丽动人,加上肤色又白皙,以及纤瘦窈窕的身材,随便穿都很好看。
又过了五分钟,早班的工读生小志从后门进来,先跟老板打招呼。
“曦姊早!”
“早!”林曦将另一锅煮好的珍珠泡在糖水中,然后放置在阴凉处,才用手拨去额头上的汗水。
而小志也很快地把店内店外打扫干净,准备营业。
十点整,“锦茶”开门做生意了。
“……小志,下午会送封口膜和吸管过来,上次他们漏掉杯子,说好今天会补送,你要记得先确认清楚。”林曦从后面的厨房走出来,前头的店面有两坪多,以白橘色系为主,让整个空间在视觉上不会太拥挤,再摆上柜台,还有各种生财用具,几乎没有走动空间,在这块寸土寸金的城市,这样小的一块地方租金已经吓死人了。
正拿抹布擦拭柜台的小志点了下头,因为正值青春期的关系,下巴还冒出好几颗痘痘。“好,我知道。”
林曦还要再交代什么,就听见熟悉的铃声响起,顺手从腰包内拿出小巧的红色手机,看了下萤幕上的显示,是目前住在高雄,在医院担任看护的母亲来电,于是摁下接听键。
“妈……我在店里,有什么事吗?”她漫不经心地问。
手机那一头不知说了什么,让林曦脸上出现好几条黑线。
“相亲!”她不自觉地提高音量。
这两个字让小志也停下手边的动作,好奇地看过来,想要知道后续发展。
“……妈,我才二十五岁,又不是三十五岁,干么去相亲?”林曦嘴角不禁抽搐。“不管对方的条件有多好,要我去相亲,等到三十五岁再说吧……好了,现在有客人,要去忙了。”
说完,她匆匆地挂断电话。
“曦姊,相亲又不一定要结婚,只是交往看看,反正你现在也没有男朋友。”小志就是不懂,像老板这么漂亮的女人,而且又很能干,居然没有人追,该不会是眼光太高了。
林曦哼了一声。“我现在忙到只剩下睡觉的时间,哪有空交男朋友?”虽然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对婚姻并不抱持太美好的幻想,更不相信爱情,与其浪费时间谈恋爱,还不如用来赚钱。
“曦姊之前都没交过男朋友吗?”因为还没有客人上门,所以小志干脆和老板闲聊起来。
她可不想被个小男生看扁了。“当然有了,不过才交往三个月就分手,现在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不太记得了。”
小志一脸八卦地问:“为什么分手?”
“因为……”林曦不禁欲言又止,事隔多年,心里还是有些过意不去。“我是个坏女人,配不上他。”
“什么意思?”
“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没什么好说的……”林曦不想继续讨论这个话题,也正好有客人上门,于是随口带过。
“一杯无糖的乌龙绿茶。”一名男性上班族靠近柜台说。
接着几名女性上班族出来办事,顺便买回公司。
“一杯黄金女乃茶,要少冰……”
“一杯大吉岭红茶……甜度正常……”
林曦站在一旁,深埋在内心深处的罪恶感,再度涌了上来,想到十八岁那一年,她答应高中同学的表姊所提出的条件,假装答应跟一个男生交往,三个月之后再把对方给甩了,这样就能赚到十万块,因为真的需要那笔钱,她便同意演那出戏,就当作是在打工好了。
记得两人在交往三个月之后,林曦用“个性不合”这个借口向对方提出分手,而那个叫梁振珖的男生痛苦震惊的模样,让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很残忍、很恶劣,没过几天,她就和母亲搬到高雄,这么多年来都刻意不去回想,以为这么做就可以忘记,直到今天才发现那股内疚其实一直存在着。
见林曦在发呆,小志出声唤道:“曦姊?”
“喔……”她回过神来,马上帮客人结帐。
待她将零钱找给客人,电话响了。“‘锦茶’您好……珍珠女乃茶十杯……招牌锦茶五杯……请问地址……”一面讲着电话,一面在订购单上打勾,再填上资料。“好的,没问题……”
很快地,林曦便把心思放在要外送的饮品上头。
一直忙到晚上七点,已经没有客人了,晚班的工读生阿伟拉下铁门,做着清洁工作,准备打烊。
“曦姊,那我先下班了。”说完,阿伟拿了自己的背包从后门离开。
林曦一个人待在厨房,因为坚持不卖隔夜茶,怕会影响口感,所以就算再心疼也要倒掉,还好机会不多,大都能够卖完。
差不多八点半,林曦才骑车回到只有十五分钟路程的家,由于租的是小套房,只有一厅一卫,差不多八坪左右,没有厨房,她只好善用大同电锅、电磁炉和微波炉来煮东西。
当林曦捧着碗公,坐在电脑前面,吃着煮好的海鲜面,随便点开一个视窗,正好是前阵子很红的偶像剧,还是完结篇预告,虽然没有在追这一部,不过她在网路上看到不少讨论。
“可不可以让我做你的朋友,但不只是朋友,可不可以让我喜欢你……”李大仁淋着雨,向程又青深情告白。
当林曦听到这几句台词,已经挟到嘴边的肉片,又掉回碗公内,耳畔不禁响起类似的对白——
“我们才交往三个月,个性不合也是正常的,可不可以先不要分手,让我来喜欢你就好了……”
那个叫梁振珖的男生也曾经这么低声下气地恳求过,可是林曦还是依照当初跟同学的表姊说好的条件,坚持要分手,虽然对他的长相已经有些模糊,可是离去时落寞伤心的背影,却在心中留下难以抹灭的印象。
“都已经过了七年,说不定人家早就忘了,也另外交了女朋友,甚至结婚当爸爸了,我再内疚也于事无补。”林曦自嘲地喃道。
于是,她又移动滑鼠,改看今天的新闻,有些食不知味的把面吃完。
下午一点——
因为小志的机车突然发不动,林曦干脆自己外送,骑着机车来到一栋有着玻璃帷幕的办公大楼前。
林曦月兑下安全帽,提着两大袋饮料走进办公大楼,直接搭电梯来到十八楼的安华人寿,也是店里的主顾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