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再不是那段初恋故事
《朝露待日晞》,我初写时是2002年,当时和另外五篇稿组成一个系列故事,一起投稿,然后六篇文一起被退(我最惨烈的一次投稿,45万字啊啊啊啊啊啊),所以大家一直无缘见到这个故事,我却在一些采访中提到过这篇稿。之所以对它情有独钟,因为它写的是我初恋的故事。
斑中时很喜欢很喜欢一个男生——大概每个女生都经历过那样的阶段吧,但初恋大多无果,何况我那段还是单恋。每个写言情小说的女生或多或少都会把自己的感情投注到小说里,我也一样,何况还是我那段没有开始就已然结束的悲惨初恋。
退稿后对这篇文耿耿于怀,一方面是觉得这篇文真的很打动人心,怎么会被退稿呢?另一方面,我别有用心——那时候的想法是等书出版后一定要送给那个男生,算是一个纪念吧!心里想着修改后再投稿,可那几年有写不完的灵感,又一直纠缠在《涩世纪传说》里,所以始终没有时间动手。
就这样一直拖沓到如今。
前段时间收拾电脑里的文件夹,翻出了最早的《朝露待日晞》。六年以后再去看这篇稿,文笔太稚女敕,构架有内伤,至于那打动人心的情感……有点恶心(估计小男小女徘徊在爱情里就是那样吧,现在的我,老了。)。
可想让它出版的愿望至今未休。
所以重新开稿,重新铺垫,重新构思,重新……写。
再不是那段初恋的故事,它在讲述十八岁女生的蜕变与梦想。
楔子
我叫邺朝露,她是支蔓儿,她叫函为非。
我们三个从高中起就是同班同学,后来一起考入这所大学同一个专业,在外人看来我们该是感情很好的姐妹。
没错,蔓儿是我最好的朋友,可函为非却是我最讨厌的家伙,因为她抢了我的青梅竹马崔无上。
——时至今日,邺朝露依然记得这是她跟易日晞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第1章(1)
落夕湖畔伫立着一所名闻遐迩的东方学院,它是一所综合型高等学府,至今已有百余年,在世界享有盛誉。
学院的南侧一隅开了一家名为“为非作歹”的休闲屋,这里提供各类饮品、小食,味道一般,价钱合理,主要是让那些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懒人歇歇脚喘口粗气,常客大多是东方学院的师生或从这里走出去的毕业生。
混的就是个熟客。
老客都知道这里的正牌老板叫函为非,可最常见到的却是住店管家朝露——从侍者到熟客都叫她朝露,也不知道是真名还是浑起的。
她爱在“为非作歹”刷得鹅黄、粉红、天蓝、草绿、淡紫,还有雪白的各色墙壁上留下自己几句感慨,那小字的下面留有这样的字样——朝露某年某月某日天气多云,心情大晴——看了那些文字,大家便都直呼她“朝露”。
“朝露!”
又有人叫她了,她懒洋洋地转过头,但在见到那人的刹那间打起了精神,“老板,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她的衣食父母,不谄媚不行啊!
“找你。”函为非直奔主题,搭上吧台,她随手从包里模出白色的一支烟就往嘴里送。
朝露赶紧拉住,“你答应无上哥不再抽烟的,我得负责看住你。”
函为非大翻白眼,将手里那支直接塞进朝露嘴里,以示清白,“糖!戒烟糖好不好?”味道不错,所以即使不想抽烟了,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啃糖。
“说吧!”朝露两手一摊,“你不会浪费宝贵时间无缘无故跑来找我的,有什么事?”
她还真是了解她呢!“来通知你,下个月一号在‘为非作歹’举办同学会——大学同学会。”她特别强调后面这几个字。
朝露的脑筋打了个结,头一个想问的问题是——“谁是发起人?”
“你!”
“我?”朝露指着自己的鼻子闷哼,“我什么时候发起同学会了?我自己都不知道。”
“我说是你发起的就是你发起的。”函为非摆明了一副我是老板我说了算的霸道气势。
欺负她好脾气?朝露拿出跟函为非学到的蛮不讲理技术叫嚣起来:“没你这么欺负人的,抢了我男朋友,又压榨我的劳动力,现在还逼迫我对不平等之事就范,你也太没人性了。”
函为非奸诈一笑,诚恳地告诉她:“小朋友,你忘了吗?我的存在就是为了为非作歹。”
好吧!遇见函为非,但凡还有点人性的只能认栽。
邺朝露无所谓地大叹:“办就办吧!好久没见了,同学会会也不错,我负责准备吃食酒水就是了。”她就是劳碌命,劳碌命啊!
邺朝露的好运在十八岁之前用尽了,在遇到函为非之后,她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说完了该说的,函为非决不再多浪费一秒钟,含着卖相跟香烟似的糖,她背起包包就要走人。
一只脚跨出了店门,她故作不经意地丢出话来:“我打电话给他了,要他务必赶回来参加同学会,还特别跟他说了这次同学会是你发起的。”
手中的笔画出一道意外的弧线,朝露一怔,立刻明白了她话里的“他”指的是谁。
他要回来了?来到“为非作歹”,来参加据说是她发起的同学会?
终于无可避免地要见面了吗?
她闷着头不说话,即使不抬头也知道函为非一定正在用探询的眼光盯着自己。不想泄露任何情绪,只因她早已没有任何情绪——对他。
“那就这么说定了。”函为非很满意她的反应,如同潇洒地到来一般,潇洒地去了。
留下的邺朝露拿起笔在那片蔚蓝的墙壁上留下这样的字迹——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
朝露五月十九日天气晴,心情无
阔别许久的母校在他看来一切依旧,随意走在落夕湖边,一抬眼便瞧见了那块“为非作歹”的破招牌。
很特殊的店名,让他涌起难得的好奇心进去看个究竟——映入眼帘的是铺天盖地的色彩,还有那大片大片色块上留下的字字句句。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
他喃喃地念着写在角落里的那句话,涩涩地映到心底。没留神,那个写字的人已站到了他的身后,那样安静。
“您好,客人,请问想用点什么吗?还是……坐坐?”邺朝露礼貌地打着招呼,转身已吩咐侍者端了水来放到他手边。
他推了推眼镜,有些诧异地瞅着她,伸出的手惯性地去接那杯水,不小心碰触之下的结果是……水湿了他的衣袖。
“真对不起,看给您弄的。”她和善地忙着道歉,那是从事服务行业的习惯。
“是我没接好,不关你的事。”他随手抽了张纸擦擦衣袖,并没放在心上,倒是对她多有几分留意,“你是这里的老板?”他注意到她的服饰跟侍者的制服并不相同。
她哪有那么好命?她那个有条件给她出钱开这么一家休闲屋的男朋友已经被她的老板抢去了。
“我叫朝露,帮老板看店的。这位客人,怎么称呼?”话已出口,却又觉得自己问得唐突,她羞涩地笑笑,“看你有几分眼熟,所以随口问问,您当我没说好了。”
“大家一般叫我‘老头子’。”他指指自己前额上那些早白的发,有点自嘲地笑了。
“你不说我以为你是故意染的。”她比划着那些如雪白发,“看上去——很帅!”
他不好意思地只能干笑了,倒是朝露发挥生意人本色,热络招呼起来:“总不能叫客人一直站着吧!您坐啊!还是那个问题,用餐还是随便喝点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