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娶你等于在养兔子吗?”于澄美笑了,笑声让丁雨香联想起蜿蜒过山间空谷那淙淙的流水,悦耳动听。
“没想到萧牧野挺幽默的。”
这算是幽默吗?丁雨香闷闷地咬唇。
于澄美凝睇她,明眸闪烁某种慧诘的光。“听你这么说,反而令我更确定了,牧野一定是喜欢你的。你说对吧?老爹。”
“没错,我也这么想。”萧老爹用力点头,十分之赞同。
两人交换意味深长的一眼,丁雨香莫名地感到有些害羞。
于澄美见状,抿嘴一笑,抬手轻轻为她收拢鬓边一绺散发,就像个真正的姊姊爱护自己的妹妹那样。
“你刚才说,担心牧野选择他前女友,不选择你,你不该这样想的,如果你是抱持着这种想法,也就无法真正得到他的心。”
“那我该怎么做?”丁雨香像遇到救星,紧紧抓住大嫂的手。
“你不该等着男人来选择你,应该想办法让他主动来追你。”于澄美神情慎重。
丁雨香愣愣地瞧着她。“你跟大哥也是这样吗?”
于澄美闻言怔忡,唇角勾起一抹苦涩。“我跟牧理之间,不是那么简单的。”她怅然低语,眼神瞬间变得迷离,好一会儿,她深吸口气,振作精神。
“别管我跟牧理怎么样,现在重要的是怎么帮助你改头换面。”
“帮我改头换面?”丁雨香讶异。要怎么做?
于澄美嫣然浅笑。“你如果相信我,就把自己交给我。”
“牧野,那个小女生不适合你。”
温雪真俯在萧牧野耳畔,喃喃细语,声音含着些微醉意。
吃过晚餐,她硬是将他拖来这间位于东区的夜店,台上有人演奏爵士钢琴,甜蜜慵懒的氛围很像他们以前在美国泡过的小酒馆。
她也不禁回忆起那段似水年华,虽然两人都是求知若渴的好学生,大半时间……都耗在实验室里,但那些偶然的轻狂肆意,仍是人生画布上的一笔浓彩,美丽而鲜艳。
男人多负心,自从与他分手后,她再没遇见像他这般一心一意的好男人了,如今想来好后悔,真不晓得自己当初在任性什么。
“牧野,你说我们还有没有再重新来过的机会?”她对身旁的男人呵气,纤纤玉指轻轻去揉他耳垂。
“温雪真,你放开我。”他淡漠地喝叱,拉下她的手,不许她碰触自己。
“怎么?你怕吗?”她醉眼迷蒙地瞅着他。“你怕自己又对我动心了?”
“我不可能再对你动心。”他话说得斩钉截铁。
她恼了,蓦地挺直上半身,近乎愤恨地瞪他。“因为那个小女生?只不过是个黄毛丫头!”她不肩,那丫头压根儿就没一丝一毫女性魅力。
“就算没有她,我跟你也是不可能的。”萧牧野语气淡定。“我没有吃回头草的习惯。”
“你……”她气得咬牙。
“关于你提的那件事。”他将话题拉回公事。“我那个研究计划是跟工研院合作的,年初已经把部分成果拿去申请专利了,本来是觉得应用商品化还太早了些,不过你们公司如果有兴趣,我会跟工研院那边提提看。”
“我不想讨论这件事!”她负气地呛道。
“可这不就是你来找我的目的吗?”他似笑非笑。
“你明知我是为什么来找你。”她瞪视他,许久,见他面容一如自己记忆中那般清俊端正,眼神不禁一柔,轻声叹息。“牧野,到现在你还生我的气?”
他凛然不语。
“以前的事我跟你道歉,是我做错了,我那时候太年轻,不知好歹,我现在后悔了,真的很后悔。”说着,她又挪了挪身子歪向他那边,秀发若有似无地撩拨他侧颈。
“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可吃的。”他冷嗤。
温雪真听出他的讥讽,眸光一暗,但想起自己这些年来在情路上的跌跌撞撞,她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揽住他脖颈,迅雷不及掩耳地找到他的唇……
午夜十二点半,萧牧野总算回家了。
丁雨香坐在客厅,焦躁不安地等着他,直到他走进屋里,她才放下沉沈压在心头的巨石。
她连忙迎上前,试着跟他说话,他却板着脸不理她,她闻到他身上明显的酒味,胸口一紧。
他跟温雪真去喝酒了?他们聊得很开心吗?
她想问,可看他冷凝的表情,她问不出口,只能惆怅地目送他月兑了外衣,进浴室洗澡。
她拾起他随手丢在洗衣篮的领带、衬衫、皮带……忽地动作一滞,惊愕地瞪着那件蓝色条纹衬衫领口,一道鲜明刺目的口红印。
是那个女人留下的唇印吗?他们接吻了?
丁雨香不知该如何形容缠结于胸臆的百般滋味,她好气、好恨,又难以抑制地伤心。
她捧着那件烙着唇印的衬衫,呆呆地靠墙而立,思绪纷乱纠结如散落的毛线团,许久,许久,她好不容易寻回一丝理智。
她拿起手机,找到今夜才得到的一组新号码,拨通电话——
“大嫂,是我香香。我想通了,请你帮帮我,教我怎么让教授主动来追我!”
第9章(1)
那丫头,分明是和他赌气呢!
自从他的旧情人出现那天过后,他的小妻子整个大转变,不再对他殷勤讨好,加倍小心,也不再缠着他说抱歉,求他原谅,虽然还是将家务打理得井井有条,虽然每天依然准备丰盛的早餐上桌,但萧牧野能察觉到,丫头开始有自己的主意了,懂得经营自己的生活。
白天,她去大学上课,也不执着到他的课旁听了,选了门商学院教授开的微积分课程来重修,其他必修选修的课,也兢兢业业地认真学习,回家后做习题写报告,经常用功到半夜。
课余时间,她继续做她的编织事业,为宠物们设计各种各样的衣饰用品,听说已培养出一小批忠实客户群,在网路颇有名气。
他给她一张卡,让她任意刷,可她除了每个月支领家用,自己的吃穿用度都是自己赚,很是有骨气地不依靠他。
她还学会了穿着打扮,听说是他那个大嫂亲自带着她到各夜市地摊淘宝,买的都是些便宜货,但质料不差,样式也俐落大方,搭上些画龙点睛的各种配饰,往往穿出一身新气象。
大嫂出身名门,对流行时尚极有品味,很恰当地教导丁雨香展露自身优点,她有双亭亭长腿,大嫂便建议她常穿短裙、短裤,她肤色白皙,搭各种颜色的衣服都好看,大嫂便鼓励她大胆混搭,多穿些亮彩缤纷的衣裳,正好合她青春焕发的年华,让人看了赏心悦目,却又不眼花撩乱。
某天,萧牧野特意请老爸去外头茶馆喝茶,假装漫不经意地一打探,竟听闻大嫂不仅陪自己的老婆逛街买衣服,还带她去各大艺廊、美术馆晃悠,培养她艺术监赏的眼光。
经过这番精心教,加上丁雨香自己也肯努力,她变得漂亮了,更有气质了,别说学校里那些毛未长齐的年轻男孩看她多了几分仰慕与惊艳,就连他这个三十而立的大男人也不时感到心旌动摇,又有点莫名的慌。
她不再是从前那个软嘟嘟、傻乎乎的小兔子了……
他很怒,非常怒,怒他原本不起眼的小妻子月兑胎换骨,更怒这个傻丫头不再把自己放在眼里。
这天早上,她煮了地瓜稀饭,炒了几样小菜,他吃饭时见餐桌气氛一如往常地沉默,本有心大发慈悲,跟她搭上几句话,问问她最近课业及生活可有何难题,表示表示关心,哪知她囫囵吞枣地喝完一碗粥,洗了自己的碗筷,便急匆匆地要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