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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纽约的季节 第30页

作者:史桑迪

而现在我才发觉我对他“存在”的范围认知是多么狭隘稀少得可怜。

已经来不及了,我只得先赶去上班,找空档再向Miles解释清楚;我有个很不好的预感,这件事不赶快解决,后果将会不堪设想;我的感觉神经向来不发达,但是偶尔有点作用,准确度都很惊人。

我希望这回感觉出点儿错吧!我不会介意的!

第三十节

一个大手术忙到深夜两点,我一出开刀房,衣服都还来不及换,就直奔电话。先试了家里,我一接通就喊:“拜托你接电话好吗?我是Kay,你下午看到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拜托你,跟我说说话好吗!至少让我知道你还在,你”

答录机的时限到了,那一头的电话自动切线。

再拨回“总部”试试,响了十几声才有人接,睡意浓厚的声音仍然不失机警地问道:“金凤餐厅,请问找谁?”是莎伦。

“莎伦,我是Kay,Miles在不在那里?”

“嗯。今晚Miles和唐娜都不在,我们已经睡了,很严重的事吗?要不要我帮你找”

Miles和唐娜“都”不在,我有种某件事要呼之欲出的感觉,但不能真确地说出来;莎伦他们忙了这么久,正在养精蓄锐等最后一步行动,我怎么好再打扰他们。

“谢谢你,莎伦,不用了,不是很重要的事。”

我挂上电话楞在一边,脑子里乱七八糟地理不出一点头绪,走廊那头已经有人在大声喊我:“Kay!快来,街头械斗,有一大群青少年被送进来,快点,救护车快到了!”

医生的医责暂时凌驾一切,我一头往急诊室冲去,先把自身的琐事抛在一边。

天色微亮,我下班了。

凌晨五点钟,我垮在候诊室的椅子上,想办法弄清楚这一切混乱。

首先,RohinKing约我吃饭。

而后,Miles可能看到了什么令他震怒的事—这一点启人疑窦,有预谋的或然率相当大。

接着,我找不到Miles。

为什么?他的理性不下于我;对模糊的事件不求甚解不是Miles的作风,他为什么反而不听我解释。

或者是有人“让我”找不到他

我一跃起身,找个公共电话拨一个我非常不想打的号码-Miles的行动电话;他说过,只有在试过其他每只电话都没用时,才用这支电话找他。

Miles和我一样,讨厌紧迫盯人的行动电话。

懊高兴还是该生气—Miles的行动电话关机。

事情不对头,真的很不对头!

RohinKing没有理由制造我和Miles的矛盾。除非有人要他这么做。

我直接联想到唐娜睥睨的眼神会是她吗?那个“内奸”,那个意图置Miles于死地的人?她那么小,怎么会有这种狠毒的想法?

眼睛涩得快睁不开了,我的大脑迫切地命令身体到最近的一张床上,但是不可以!我灌下两大杯黑咖啡,脑子里清醒了一点。不敢开车,我慢慢踱到地铁站,打算搭第一班车到中国城;找不到他,我总可以等吧?!我有这礼拜唯一一整天休假和他耗。

我乖乖敲门进“总部”,莎伦、路易和凯文都刚刚醒,开了门就不管我了;我自个儿晃进装满各式仪器的大房间,找一张椅子坐下来,看看建筑物四周的监视器屏幕,没有我要找的人影。为了不让自己倒下,我叫出电脑里的游戏索然无味地玩起来。在“大富翁”里买了三块地之后,我还是忍不住瘫在扶手椅上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莫名其妙地醒了过来,抬头看看四周,莎伦和路易各自在忙着,凯文不在。我在椅子上坐直,伸伸懒腰,眼睛扫向那一排监视器,大门口的屏幕里,冒出了我找了一天的人。难得反应那么迅速,我一古脑儿地冲下楼开门。

大门敞开的那一刹那,我兴奋的“Miles”尚未出口,正好被惊人的一幕堵在门口

他在吻她呃我是说,Miles在吻唐娜!

很自然的一个吻,像是情人在互道早安,亲的位置又是该死的在那个最、最引人遐思的部位,Shit!

热吻依依不舍地结束后,那两人的视线胶着了几秒,传递着无言的情意,之后才留意到我这个愣在一边的旁观者。

多可笑,我竟成了“旁观者”,在我男朋友和别的女人接吻的时候

Miles的眼神没有在我脸上逗留超过一秒。他不在意地撇撇嘴,说了句话:“你在这儿正好,行动前小组要开个会,需要你参加。”

说着头也不回地迳自往屋子里走,唐娜跟在他后头,也是面无表情,双眸闪闪发亮,像是在对我示威。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那个早上的,浑浑沌沌地上楼开了会,只记得在抓RohinKing的时候我还得出一次任务,再“扮”一次Miles的女朋友,其他别人的工作我一概没进脑。原先预备的一大串要向Miles说的话,和早晨那一幕的震惊在我脑子里打架。

Miles,你昨天看到的不是真的你为什么要吻唐娜RohinKing找我去他家吃饭而已你和她是认真的吧我想过先问你,可是我不认为RohinKing有什么好怕的她爱你比我深吗你到底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你们在一起多久了为什么为什么

我的头在炸开的前一刻,不由自主地倒向桌子,这一刹那撞击的痛楚,让我维持了几秒的力气,压着头痛向开会的人开口:“我想如果没有我的事,我要先走了。”

不等他们反应,我撑着疲乏的身子就往外走,带点踉跄地走到外头热闹的市街,呆立在马路上。初春的纽约透着不容置疑的阴寒;正午的阳光当头洒下,我还是没由来地由脚趾冷到头发。拉紧身上的大衣,我用大脑强迫自己迈开步伐,至少留着最后一点尊严离去。

失恋会让人生病?!

我不知道,总之我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那天走了整整五小时的路回宿舍,双腿几乎要失去知觉,心、身体、大脑、眼睛、耳朵大概每个器官的情形也都差不多。灌了两大杯白开水之后倒上床,再睁开眼时竟然是在医院里!

听他们说,烧到四十度半,而且差点没转成肺炎;要不是手下新来的实习医生上班时间找不到我,打电话也没人接,她才跑到宿舍找人,否则社会版又多了一条新闻。

女医师陈尸自宅!

既耸动又调胃口,铁定卖钱!

哎!幸好我还有这么一点自嘲的力气。

病了也好,至少省点力气在伤悲那些风花雪月。

第三十一节

靶冒这种病,退了就算好了一大半。我在医院醒来,当天就回家了。请了一个礼拜的假,待在宿舍好好养病。平常健康得像铁打似的,没想到一病起来来势汹汹,在阎王那儿逛了一圈,还差点回不来。

现在才晓得“举目无亲”是什么样的凄凉景象,独来独往惯了,连生病都病得寂寞。纽约的茫茫人海中,唯一可以算“亲”的人是芬,她也忙,也在努力抽空看我,而另外一个可以说已经不存在了。即使如此,我还是清清楚楚地记得,两天后我还有一出戏要演。是一幕很烂的爱情戏,但至少我能有个完整的结局,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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