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我们讨论过会爱上什么样的人吗?”我依稀记得在大口大口灌酒时这样问过于芬。
“嗯你说你会爱上一个让你真正打心底掉眼泪的人。”
“很奇怪的论调,对不?”我对于芬举起手上的酒杯,晃着杯子也晃着头,“我不知道他连这个莫名其妙的条件都要符合。”我开始大笑,“他已经太好、太完美了,完美到我都不敢相信自己能拥有他。他竟然用这种方法来变成我的‘梦中’情人,这个混蛋Miles!”我又干了一杯,“我绝不再为任何人掉眼泪了,绝不!”
之后的事就不大记得了,总之灌了一晚上酒,发了一晚的疯,胡里胡涂地醒在自己床上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头痛得快爆了!这是意料中的事,那天晚上喝的酒比我一辈子喝的加起来还多。
餐桌上放了一颗药丸和一杯水,水杯下压了张纸条:
吃了解酒药再去睡一觉,已经替你请了假。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
芬
不禁苦笑了起来;做梦也没想到这个以前考试考砸后同学间互相调侃的用语—节哀顺变—会有真正贴合原意地用在我身上的一天。
我真的没有再哭过,但也没有真正再笑过。我想这件事让我死了上亿个细胞,也包括感应快乐的神经,和牵动嘴角的肌肉。总觉得心里也有某个角落死了、完蛋了!
很正常地继续生活下去,几乎没有任何事能再度引起我情绪的波动。在一种哀悼的心情下,我一步一步地找着Miles留下的足迹。
会把空闲时间花在漫步校园当中,在我们重逢的那张椅子上坐坐。回家的时候会在门廊上呆个几分钟;去我们当年念的高中看过—很容易又找到和我们当时的生活相似的情景。一个人去吃日本菜—故意试了Miles吃芥末的方法,差点没呛死!去看“七个毕业生”,去看Thefantastics,入夜后跑到中央公园去闲逛—被一个好心的路人给拉了出来。偷偷溜进了Miles住的大厦,带了一小瓶酒在顶楼吹了一夜的风;很走运,竟然没有感冒。又得了个空档,提了溜冰鞋就往洛克菲勒中心去。
圣诞树早撤走了;四周店家满是情人节的红心装饰—真是讽刺。普罗米修斯像前还是挤满了溜冰的人潮。我把冰鞋一穿,也不知哪来的胆子就直接向场中滑去,重心抓不住,Miles教的煞车方法也忘得一干二净—我摔了个四脚朝天,老天!很爽!站起来稳住身体再试,还不错,比较控制得住了。不过,毕竟技术还待加强,跌倒的次数十分可观;拖着一身湿和痛离开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似乎在享受那些撞击和疼痛!
做这些事就好像Miles还在我身边,和我分享一切,这会让我好过很多。总觉得他真的在看着我;每一次都觉得身后怪怪的,回过头去又什么都没有;也或许他真的走了,在某个不知名的空间,用他的眼神眷顾着我。
芬说,她很担心我有慢性自杀的倾向。
中国新年快到了,我老是一下班就往唐人街跑,夹在满街的人潮和那种迎新的喜气之下,我比较容易忘记自己失去了什么。
除夕当天,原本打算自己弄顿午夜饭窝在家里过的,但是一下班就看到芬抱着Luke杵在门廊下;芬小姐向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我慢慢踱向她,心里一种接近陷阱的警戒感升起。
“嗨!芬小姐,找我什么事?”顺手抱过她手上的Luke,小女圭女圭的大眼睛骨碌碌地跟着我转,四个多月大的baby,可爱得让人舍不得放手。
“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除夕呀!吧嘛?你要发红包给我?”我专心逗着Luke,有一搭没一搭地回芬的话。
“除夕是中国人的大日子,你有什么特别的安排没有?”
“大概没有吧?!什么事?”
“那太好了。跟我回饭店去!”芬拉着我的手就要走,我硬是抽了回来。
“除夕夜干嘛要我到饭店去?”
“今天晚上饭店有个除夕舞会,有好多帅哥要来参加,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么诱人的活动当然不会忘记你啦!”她说着又拉着我跑,“快点!我还得回去盯着最后的布置呢!”
“我可以说不吗?”说老实话,我现在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劲儿来。
“不可以!”芬凶巴巴地手叉腰对我吼。
“如果我还是坚持说不呢?”
“Kay,”芬的声音软了下来,又换了另一招,“你再不做点正常人做的事,迟早会被你自己的悲伤淹死,你知道吗!”
“我还不够正常?”我夸张地指着自己,“我照常上、下班,上、下课,有空做点休闲活动,请问怎么样的生活才叫正常?”
“正常人会哭、会笑、会生气,做休闲活动不会是为了哀悼芬理直气壮地顶回我的话,“你的心呢?Kay,你的心在哪里?”
“和Miles一起在飞机里炸掉了。”我低语道:“你不能要求我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忘掉一切;才三个星期”
“至少你该有点行动了吧?!你总不能哀悼他一辈子呀?去这一趟舞会不会有什么损失,算是我请你一顿,别人想要都要不到的呀!”
“我我不大喜欢太正式的场合。”我知道韩渥可的风格,绝不可能有便装入场的舞会的。
“不会吧?”芬从我手中抱回Luke,“长这么大还不敢上正式舞会,连我们Luke都要笑你了;对不对,Luke?”芬摇摇小baby,我的老天!他竟然真的笑了!
“我我的宴会装送洗了!”
“你忘了饭店里有一大排名店街?别想推托了,走啦!”
拗不过芬的坚持,我终究还是和她回了饭店,但条件是,舞会开始后我要什么时候走都可以。
芬替我选了件很高雅的晚礼服。黑天鹅绒的质料,削肩露背贴身的款式,曵地的长裙配上同色系同光泽的高跟鞋,半长发挽成了一个复古式的髻,摘掉眼镜,加上一点淡妆虽然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但我得承认,这是不修边幅的我见过自己最美的一面。
第十九节
中国新年除夕舞会,亏芬还想得出在情人节后的淡季搞出这样的噱头,原以为凑热闹的应该都是老中,没想到老美也来了不少,场面挺盛大的。芬穿的是一套极性感的金色礼服,和她那种放肆的美貌一配,顿时成了晚宴里最“亮”的一颗星。Josh倒是不担心,悠哉游哉地看着他女朋友像只花蝴蝶似地穿梭在众宾客间,仍旧闲闲地喝他的鸡尾酒;部分原因可能是,Josh自己可也抢手得很。
我不知道是该气芬,还是该感谢她。芬很体贴地没有把我拉进一个满是熟人的晚宴;舞会上的老中多是生面孔,老美也全是陌生人,让我不必心不甘情不愿地摆出握手寒喧那一套,更不用勉强我脸上的肌肉组合成笑脸。但,很气人的是,芬明知道我穿高跟鞋走起路跟个瘸子差不多,竟然还替我配了双三寸的,三寸的高跟鞋呀!我的天!
Josh知道我的困境后,权充我拐杖让我扶着他到放食物的长桌边。原本Josh今天“奉令”得兼任我的男伴,不过现在他连“男伴”的义务—陪我跳舞—都免了;被一大群觊觎他很久的女人簇拥而上,看起来好像哭笑不得的样子。我就很倒霉地被“绑”在长桌附近,免得走几步路出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