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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纽约的季节 第7页

作者:史桑迪

“抱歉,Kay。最近接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案子,所以忙昏了头,也忘了和你联络。”

“没关系!反正只是老朋友嘛!偶尔聚一聚就很不错了,不是吗?”

生鱼片送来之后,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这道菜是Mlies叫的,让我挺惊讶的是,他好像很习惯吃连我都不大敢碰的山葵酱。

“你是这样想的吗?”Mlies突然冒出了一句话。

“什么?”我被问得一头雾水。

“关于我们的关系;你觉得我们只是重逢的老朋友?”

“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没错。”我突然觉得好像在替病人下诊断。

又回到了沉默时刻,两个人埋头猛吃,交换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像政治啊、天气啊、电影啊有的没有的。气氛怪怪的,要不是我胃很好,而且食物很好吃,我猜我一定会消化不良。

我终于发现Mlies的一个大缺点了—这家伙喜欢把想法放在肚子里反刍N遍,而且还不一定会说出来。

吃完饭才八点多,我们沿着大街散步到地铁站。有家店的电视墙在播帮乔飞最新的MTV,我迈大步跑过去,着迷地盯着屏幕。

Mlies跟上来和我一起看,我们一直到歌曲结束后才继续走。

“喜欢BonJovi?"Mlies问我。

“嗯,但并不疯狂。热门音乐是我这歌乖学生放肆的官道,而BonJovi是热门音乐中的佼佼者。”

“也许改天我们可以去听他们的演唱会。”

“Mlies”走了一段路之后,我决定我忍不住了。

“嗯?”

“你把我搞糊涂了!”我站定脚步望向他,“或许我们是重逢的老朋友,或许我们有更深的关系,也或许我们什么都不是,我不知道”我烦躁地抓抓头,继续说:“我本来是很简单、很清楚地生活着,然后有一天,哗!我高中时代的梦中情人突然出现在我眼前,而你表现得那么平常、那么自然,让我觉得也许会多个好朋友,好极了!棒呆了!”

“你只觉得”Mlies开口想说话。

“别插嘴,让我说完!”我粗鲁地打断他,“接着我们去吃饭,我们聊天,你些微地透露了些什么,让我开始觉得有些特别的事正在发生。接着,你就消失了,时间长度刚刚好让我打消所有的念头。当你又再度出现,用一种老朋友不该有的关心对待我时,我彻彻底底地被你搞糊涂了!”

"Kay,我”Mlies又开口,我当作没听到又说下去。

“我承认,你变得成熟稳重,变得更体贴迷人,变得让我很容易紧张。你告诉我你忙了整整两个礼拜没空理我,但或许有几个人的重要性远超过我而你必须先顾及的,毕竟你只告诉我你现在没有‘特定的’约会对象啊!我真的不知道我该期待些什么。”呼!终于讲完了,我喘了一大口气。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不知道什么时候,Mlies已经把我圈在他怀里了;这个动作好像太过亲昵了一点.

第九节

“很恐怖吧?有没有吓倒你?”我暂时不动声色地待在他怀里,反正很温暖,又很舒服。

“不会,很棒的分析。还有,我先回答你,没有‘几个人’的重要性超过你,一个也没有。”Mlies很认真地看着我说。

“噢!我突然觉得脸好燙。

“至于你该期待什么这将是我努力的方向.”

“是吗?”我弯着嘴角看着他。

“现在你还觉得我们是单纯的老朋友吗?”他用另一个问题回答我。

“嗯还不知道呀!”我故意先卖了个关子,“这得看你日后的表现了。”

“我们的对话,结束在Mlies浅浅的一吻当中,信是许下了某种承诺。

被人追求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特别是被一个自己已经‘哈’很久的男生追是什么感觉!

有点不知所措—这种反应对吗?

这就是我被Mlies“追”了三个礼拜之后的感想;幸好他早知道我对某些花过敏,也恨死了巧克力的味道,所以绝不会采用这些老掉牙的招数。

他在宠我。

和以前那种支配我生命的方式不同,Mlies这回是用一个男朋友的角度和方法在宠着我。不知道去哪儿弄到了我的课表,每当我又累又冷地赶上课时,他温暖的车和一份小点心就会出现。他好像知道我所有爱吃的东西(不过这很简单—几乎没有我不爱吃的东西),一有空就包办我的午餐和晚餐,害我三个礼拜内胖了一点五公斤。当我瘫在诊疗室,或许被那个混蛋实习生气得倒在座位上,Mlies的电话就会像在心电感应似的打进来,用他一贯戏谑而嘲讽的笑话平抚我的情绪;在每晚睡前和我分享一点工作上的乐事、心情、他的想法、我的糗事有一次还一时兴起,在电话那头唱起歌来,结果笑得我没办法睡觉—老天是公平的,长得很帅的人唱歌实在是我暂时不予置评。

我没有什么被追的经验,所以他把我宠得呆掉了;有点像第一次腾云驾雾,心里慌慌的,却又很享受那份刺激和快感。这就是爱情吗?我不知道。

第十节

今天,他预约了我这三个礼拜唯一完全空闲的日子。

“其实我是个顶不爱出门的人,一放假只想在家睡觉,十年前能玩遍纽约,还是凭着那份“观光”的心情才做到的。Mlies非常了解我这种“懒鬼”的心态,所以今天的日程全是我决定的—上午去看一场老电影,中午上唐人街大吃一顿,下午去中央公园走走,晚上已经很累了,吃完晚饭就回家。

所谓老电影不是克拉克盖博那种时代的“老”,我想看的,是“七个毕业生”—我小时侯看的电影。

从电影院出来,我们搭地铁上唐人街吃牛肉面。吃饭闲聊的时候,Mlies问我:“选‘七个毕业生’这部电影,只因为它是你童年的回忆吗?”

我摇摇头,“再猜猜看,你如果知道要问,想必心里一定有几个答案,试试看你了不了解我。”

“你喜欢罗伯洛?”Mlies的表情有一点“我要吃醋罗”的意思。“对呀!”我才不管他吃不吃醋,“谁不喜欢那个英雄又性感的家伙;但是我不是为了他来看这部电影的。”

“那么黛咪摩儿?”

“不对。”我摇摇头。

“安蒂麦道威尔?”

再度摇摇头。

“或者你只是很单纯喜欢这部片子?”

“嗯很接近了,要再猜吗?看来Mlies真的满了解我的。

“你喜欢这种类型的电影?”

“对了!”我终于点点头,“其实我看这部电影的时候,距它推出已经相隔好几年了。我喜欢它,因为它说的是成长,和一群年轻人的故事。我爱死这种片子了,从我比那些主角小,看到我比那些主角大,乐此不疲。”

“你喜欢的是成长,还是年轻人?”Mlies的这个问题问得好怪,像在钻牛角尖。

“正确来说该是‘成长中的年轻人’。大概是因为我还年轻吧?!我还不欣赏垂垂老矣的长者在回忆他们的过往。我喜欢的成长故事,要有友情,要有爱情,要有很多希望和欢笑,要有一点点的感伤和无奈;最重要的是,他们还有很长远的未来实现很多未知的梦想。”谈起电影,我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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