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y小姐,你不觉得你已经理智过头了吗?”芬不满地告诉我。看我已经专心在找藏蛋不理她,她又自言自语了一句:“不过我们的计划大概可以算是成功了。”
“我迅速地觉察到有某件事不对劲,“什么计划?”
“没....没有啦!”芬陪着笑脸,可是一看就知道有问题。
“于—芬—”我放低音量,拖长尾音,意思就是告诉她最好不要骗我。
“也没什么啦!真的!只是关于Mlies去当你的helper这件事,我们事先有经过一些....计划。”
“你是说,Mlies来当我的helper并不是他自愿的?”
“呃....不全是。”于芬勉强地承认,随即又加上了一句:“不过这绝对是他本人同意的!”
“是啊!真是多谢你们替我设想周到哦!”我讽刺的回了她一句,把脸拉下来。
“Kay,不要这样嘛!我们真的是好心找个和大伙儿都熟的人来帮你适应环境,Mlies又真的对中国满有兴趣的,除了一开始是我们安排好之外,其他部分他都‘真的’很尽力在和你相处,绝没作假,只是....”芬又面带愧疚,不晓得又要说什么亏心事。“后来我们太想把你们凑成一对,玩得过火了点。”
“我沉默了近两分钟才回答:“芬,我很谢谢你们对我的关心,但是你们的作法也太不上道了吧?!简直是在理应我无助的情况,满足你们操纵别人的。”我的口气不自觉地重了起来,“过去的事就算了,反正我也没受什么伤害,还得到了不少东西。只是,拜托你们以后别再自以为是地干涉别人的生活,OK?”
“没问题!我保证!!”芬信誓旦旦地承认。
按活节假期结束后回到学校,再见到Mlies的感觉很奇怪,他头上“英雄”的光环突然消失了,看起来很平凡,像个不相识的帅哥。我们照旧打招呼、上下课;我上体育馆看他练球—那一天Mlies表现不佳,被教练刮了一顿,臭着一张脸和我一起走;在速食店吞了大半包薯条和半瓶可乐,我才开口和他说了第一句话:“嘿!Mlies,前几天芬把你们计划的事全告诉我了。”
“什么计划?”他闷闷的,没注意是什么事。
“安排你来当我的helper,以及一些....其他的事。“我很想知道这些作假的行为他参与的程度有多大。
“你的感觉呢?”他仍旧不动声色。
“我觉得被骗了!”害我白白编织了那么多恋爱梦,到头来只是被一群人耍了。“我想知道你的感觉,Mlies,为什么你会甘心作别人的棋子?”我又加了一句。
“你真觉得我所有的表现、言行,我们的相处,全都是假的?”他终于开始认真起来了。
“不是吗?”我开始想也许事情没那么糟。
“不尽然,不然他们怎么干涉,我们仍旧是依自己的意愿行事。你需要一个呵护者的角色—至少在前几个月,而我尽力扮演。你不能够独立之后,回过头来骂我们全是混蛋!”哇噻!我不知道Mlies的口才这么好。
“对!”我哑口无言了;我怎么可以在利用完别人“善意的骗局”大大获利之后,才自命受害者及正义的一方呢?着也未免太混帐了吧—我猝然惊觉。
“不再是helper和无助的新人,我们还是朋友吧!”我问他。
“只是朋友吗?你不认为我们之间....存在着某些特别的事?”Mlies问得也太露骨了一点。
“嗯,或许吧!但是你不觉得我们应该花些时间来确定所谓‘特别的事’是发生在英雄和被保护者之间,或是你和我之间?”我无奈地对他笑一笑。
“SO?”
“SO,我们可以试着以不同的角色再相处一阵子。你知道,你真的是一个很棒的mate;有时侯我觉得,拥有你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
“绝不是现在吧?”Mlies玩笑道。
事实证明,这场讨论其实也可以算是多余的;除去了一个helper和一个无助者的身份,我发觉自己很难再和Mlies相处下去。他是班上的顶尖—我也是,他素描画得好—这点我没话说,他篮球打得好,朋友圈里的Losh、Wilson、Ken也都有一手好球技。而且他们有一个Mlies没有的优点—他们真的把我当朋友。
Mlies已经很习惯替我听话、替我讲话,甚至自作主张地替我发表意见、擅自替我作决定。这些或许对我初来乍到的我有莫大的帮助,但对已经完全适应的我来说,他让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行为能力。我多么希望我的梦中情人是我的朋友,是我的知己,而不是我的监护人,甚至主人。
少了“英雄”的保护膜,真实的Mlies很浅、很简单。他是很典型的美国青少年,为分数读书,喜欢摆酷、耍帅,爱玩、爱一些很表面化的东西。他不大在乎社会、政治、国家发生了哪些事,比较担心昨晚睡觉压坏了发型。
哪一个青少年不是这样?其实我自己也是这副德行,只是在那自命清高到极点的一年里,我是疯狂的观光客,冷眼旁观着周遭的世界,挑剔一些很平凡的事—像是Mlies。勉强相处两个月之后,我和Mlies爆了!他说:“你只是个戴着墨镜的观光客,只想拍拍照、看看风景走人,而我只是你搭乘的交通工具,当你到达目的地之后,也开始嫌弃它的平凡和杀风景,没错吧?”在我数落了他种种缺点后,他说:“我只是个普通的美国高中生,不象你眼中的纽约那么特殊,那么完美!!”
在我到美国的第九个月,我的梦中情人和我正式决裂—最后连朋友也没当成。交换学生生活的最后三个月,我继续努力融入这个城市,看着Mlies和学生会长出双入对。这场似有若无的初恋圆满落幕,既符合我对男主角的幻想,又符合当初我对美国之行“艳遇”的期待。
“你的感觉呢?”他仍旧不动声色。
第五节
电梯正在全速上升,挤在人堆里颇不好受。不管是透气还是见见十年前的Josh,我都希望电梯快在九楼开门;楼下服务台的小姐告诉我,摄影组在九楼。
终于到站了!在电梯门关上的前一秒,我终于挤出人堆冲了出去。看看一身,为了这个会面特别穿的套装已经全毁了。算了!避他呢!办正事要紧。九楼是很典型的报社办公室,又吵又忙又乱。我好不容易看到一个闲在一边灌咖啡的金发碧眼的大帅哥,赶紧走过去问他:“抱歉!请问JoshGeiman的座位在哪里?”
那个帅哥打量了我足足二十秒,久到让我怀疑是不是衣服在电梯里被挤破了(这也太荒谬了吧?!)。然后他才缓缓和开口:“找他有什么事吗?”
“呃这是很私人的事,我只能和他当面谈。”我说。
“好吧!这里太吵了,你到里面茶水间去,我把事情交代完才过去。你自己先倒杯饮料喝吧!”
“谢谢。”我礼貌地向他点点头,往他指的茶水间方向踱过去,走了三秒才想到,他说的是“我过去”而不是“他过去”,那么“我”不就是我立刻回过头去看那个正和另一个商量事情的大帅哥—Josh—我今天要找的人。哎!丙真是男大十九变,当年他那和我一百六十五的身高差不多的个子,现在至少高过我一个头算了,待会儿再和他好好叙叙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