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陆凯欣,二十六岁,K大医学系刚毕业,打算上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再念个博士学位。
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在纽约停留整整一年,上课之余,也同时谈了个小小的恋爱-我的初恋。所以相较于千百个美国城市,纽约对我而言是特别的。我最好的朋友芬在那里,我的帅哥美女死党们在那里。
每次出门,我都会有些目的和希望,这回也不例外:拿个医用遗传博士,把纽约那些小时候没钱也没机会去的地方走遍后,在医院里好好救人……还有,来次艳遇也不错-这是我的期待。
我是个很懒的人,而医学院的忙碌课程已经算是我的极限。这几年来,我的恋爱情事加上初恋,不要用上第二只手就可以数完。
比较起来,钮约那个挺可爱的男孩,该算是最帅最好看,也比较熟悉了解彼此的一个了。
我想见他吗?
不知道耶!很好奇隔了这么久他会变成什么样儿,但是当初分手分得不是很愉快,如果遇上他,我猜我第一个反应是不知所措。所以,也许还是别见面好了。
唉!庸人自扰什么?说不定即使两人面对面也认不出来。
我自诩是个观念开放、行为没机会不保守的人,对异国恋,百分之百赞成。
扯那么多情啊爱啊的,这一趟却是为芬而来……
第二节
直到步出了甘乃迪机场大厅,我都还一直处在一种非常无聊好笑的心情之下。这是我第二次光临纽约,而无聊好笑的是这回来纽约的原因—芬快生了!
芬快生了自然不会是唯一的原因—我还不至于无聊到那种程度。但是,哥伦比亚大学接受了我的申请,同时在附属医院给了我一个住院医师的职位,甚至提供了全额的奖学金,这些都不是能打动我的主要原因,反正史丹福也给了我同样的条件,而且灿烂的加州阳光着实令我心动不已。让我选择在阴霾昏暗的纽约修我的博士学位的主要原因就是—没错!芬快生了!
芬说:“医生说我是个很不合作的孕妇,老是吃不该吃的东西,做不该做的事,偏偏身体又不好,体型又娇小这一胎能不能生得出来,恐怕很难说罗”她用她中学话剧社台柱的那种腔调,隔着太平洋对我发功,“反正这个孩子本来就是不该存在的,现在连他妈咪最好的朋友都不屑一顾,我看我们母子俩干脆一块走了算了呜”
我只是一个凡人,而芬的演出曾令整座中学礼堂的人疯狂,我会屈服在她的泪水攻势下是很自然的事,绝对不是我意志不坚或多管闲事。不过说真的,以芬她老爸的财力,要为芬这个摩登加叛逆的不婚妈妈女儿,找到最好的妇科医生和看护绝不是件难事。如果我对芬的了解没错的话,她找我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外科医生去陪她绝对是另有企图!
芬已经在电话里说得很清楚:“没有接机,没有向导,自己想办法到饭店来,顺便试试你在纽约待的那一年有没有浪费掉!”
这就是一个十几年的老朋友说的话?也罢,这就是于芬。幸亏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纽约在这十年内也没多大改变—至少地铁还是一样乱七八糟的。总之,转了两趟地铁,步行五分钟,我还是成功地到了韩渥可饭店——于芬她老爸的连锁企业之一,也是芬现在工作的地方。老朋友还是老朋友。芬小姐已经等在饭店大厅,让工作人员把我身上提的、拉的、披的、挂的全送上八楼私人套房,然后给我一个美式狗熊大拥抱。也不等我说句话,就直接把我拖到餐厅酒吧坐下,向酒保要了两杯双份威士忌,一如十年前,我直接打断她的话,改要两杯柠檬水。
“没想到你这十年来一点进步也没有。”芬一副“我早料到你会这样”的表情,不忘讽刺一句。
“谁说的?当年我是因为酒太贵了喝不起,现在则是以一个医生的身份纠正某位行为失当的孕妇。”我的口才可是绝不输人的。
“是,大医生!”芬嘟着嘴应道,端起柠檬水,脸上换回了原来微带笑意的脸向我举杯,“无论如何,很高兴再见到你,阿KAY!”
“这点我绝对同意!”我和于芬碰了碰杯,两个人都笑了起来,气氛顿时变得轻松又亲切,我们好象又回到十年前,两个刚下课的十六岁小女生,不甚搭调地霸着高级饭店高级酒吧的高脚椅,吱吱喳喳地东聊西聊老天!那好象才是昨天的事:而现在,换了角色,换了年纪,芬依旧光鲜亮丽而耀眼,我也仍旧是一副有点酷又不太酷的样子,安分守己偶尔也不甘寂寞。十年间的风花雪月,也就这样悄然无息地流过了。
第三节
“好了,说吧!扮大十月才开学,在这之前你有什么计划?现在才八月中喔!”芬甚具风情地撩了撩她一头及肩的卷发,不自觉地就把所谓慵懒的美表露无疑。
“先去报到,申请宿舍,打理好自己的窝,然后上医院去工作”我呡了一口柠檬水才继续说:“至于空闲时间嘛,就听候芬小姐您的差遣啦!”
“算你还是个老朋友!”芬满意地笑道。
“嘿!说真的,你到底有什么麻烦事非劳驾我来不可?”我可是好奇死了。
“事情可多了!女圭女圭的婴儿房要布置、衣服还没买、用哪个牌子的女乃瓶女乃嘴女乃粉、育儿常识我可一点也不懂,还有"芬的声音低了下去,是我看错还是怎么着?这个临盆前两个月还什么都没准备好的母亲,眉宇间透着的竞是落寞?忧郁?这两个最不可能用在于芬身上的形容词?!
"还有什么?“这个还有后头必定大有文章;能让芬这个天塌下来都能大笑大叫的人皱起眉头,必定是比天塌了还严重的事。说不定和小BABY的爹有关。
我我不知道是不是该生下这个孩子。“芬闷闷地吐出这句话,吞口柠檬水,瞪着她的水杯发呆。
这就对了!芬向来崇尚自由,最恨束缚;和她认识近十三年,我们是通信不勤的老笔友—尽避非常要好—接到她怀孕生子,但却是不婚妈妈的震惊,很快就在芬一向离经叛道的解释下掩盖了过去,而未及思她为何选择这么与她天性相违的事。
“当初怎么会作下这个决定呢?”我想先弄清事情的始末。
“发现怀孕时已经两个多月了,而我和他才分手。本来是想拿掉这个孩子的但是,我发现我还爱着他,也好爱好爱这个属于我和他的小生命”芬的语气、表情真是迥异于我认识的她,那个活跃、乐天、不知人间疾苦、得天独厚的芬,现在却象个历经沧桑、尝尽悲情的怨妇,落寞地瞪着她的杯子;哎,爱情这个东西啊!
“他知道你怀孕的事吗?”我问。芬摇摇头,“分手之后,他去了中东;这也是我们分手的原因之一;他是摄影记者,经常得跑战地,跑最危险、最荒凉的地方”我在心中叹了口气;难怪他们会分手,芬是属于城市、属于名流、属于舞会的啊!她再爱冒险,都不敢拿她的生命开玩笑,何况是她的爱情呢?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要我做什么?”我仍旧不明白我在这件事里扮演的角色是什么。
“我想先让他知道这件事。而我希望你去告诉他。”芬满怀希望地看着我。
“我?”我错卾地看着芬再次肯定地点头,“为什么是我?我又不认识那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