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我才一走到转角,就赫见世辉正坐在门口,我下意识地便掉头。
我走得很急、很慌,很不知所措,直走了十五分钟之后,才渐渐有些清醒。
回头依依不舍地看了又看,一次又一次,等到和人撞了个正着,魂才总算全收回来。
爱情哪!折磨人哪!
当两人定神一看,我还怔着,反应奇快的她已经往我身上一拍,喊出我的名字来了。
“淑凡!”我恍然大悟,“你是淑凡,对不对?”
她扬起眉说:“算你还有良心,睡神!”
“干嘛这么叫我,好难听。”我不满。
“以前我就是这样叫你的啊!”她说:“以前在补习班的时候,你可是我们班最会打瞌睡的一个,奇怪的是,只要那下课铃声一响!你的精神可比任何人还要好呢!”
“是吗?”我搔头想了想。“我不记得了。”
“哼,逃避现实。”她显然不相信。
“才不是,我是失……”我的话说了一半又吞回去。唉!“失忆”什么呢?该记得的都记得了,不该回忆的也都回忆光了,还有什么好失忆不失忆的呢?
“对了,”我问她:“你来这里做什么?”
她左看看、右看看,最后才神秘兮兮,不好意思地告诉说:“求情来的。”
“求情?”我的脸上写满着“不解”二字。
她解释着,“是这样的啦!因为我有一个科目,大半年都没见过教授一面,也不知他长得是圆是扁。现在期末到了,你知道他有多绝啊!就最后一次上课,把去的那些学生清点了一下,然后当众宣布——这学期学生就是你们了,祝大家期末考快乐,你说,我能不死吗?”说着,她痛苦地扶着额头。
确实令人头疼,我想。
淑凡可以拗整学期不去上课,够绝了,不过,那位教授更是技高一筹,不是吗?
“喔!可怜的淑凡,”我模模她的头。“别难过了,别对这种事太执着。”
“我爸会把我杀了。”她叫道。
“没那么严重吧!”我半信半疑地。
“用‘想’的当然不严重。”她回答。
“面对现实好不好,想想,你连课都不上,过了有什么意义?”
“我才不会让自己有这种老实愚笨的想法哩!”她嗤之以鼻。
“OK,OK,那请问一下淑凡小姐,以你不老实,又不怎么愚笨的想法去求情,求到了没有?”我问她。
她只得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手一摊告诉我,“别提了,那个老不死!我只差没把眼泪掉出来给他看。”
她停了一下,突然问我:“你怎么出现在这里?”
“我家就在前面。”我指给她看。
“那太好了,”她兴奋地说:“那我正好去你家坐坐,你不知道我为了要找那个老不死的家,找到两腿发软了。”说着,人已经要往那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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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吓了一跳,忙把她揪回来。不行哪!
“干什么?!喂……”
“我……,不能回家啦!”我说。
“为什么?”她问。
我想了想,问她:“我去住你家,好不好?住几天。”
“为什么?淑凡更疑惑了。
我不耐烦干脆地问:“你给不给住嘛?”
淑凡则如此回答,“总得先给个大概简略的理由吧?我怎么知道我会不会把一个通缉犯带回家呢?”
我真佩服她说这话时的天才。
“被男人追得无处可逃,”我也不甘示弱,语不惊人死不休。“这个理由够不够?”
她听了,二话不说,立刻掏出机车钥匙,在我面前一晃。“我载你,走吧!”
有这样的一个朋友,坏处是和我一样,一张伶牙俐嘴,杀伤力太强,不管是爱我们的人,还是不爱我们的人,都容易被伤到。
至于好处嘛?当然就是遇到这种燃眉之急,无路可逃时,咱们的侠义心肠就出来了,二话不说,拔刀相助,答应得干脆,做起事来俐落。
她,让我感动得差点没涕泪交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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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淑凡,我的记忆里对她残存的印象少之又少,只记得她那张永远笑得灿烂的圆圆脸,一张叽哩呱啦的大嘴,不美丽,但挺吸引人的。
至于胆敢这么熟捻地和她打打屁,闹一闹,只是凭着一种吸引力,一种旧时的心情。见了她,那种轻松那种开怀,就不知不觉上来了。
人说一见如故,是否正是这种心情呢?即使有朝一日容颜变了,环境变了,甚至时空变了,但是因为情太深、爱太浓,所以再见了,感觉却恒久永存。
那么爱情呢?是否在这样炫丽的世代里,它变成了最容易冷却的感觉了?
所以,世辉挟着对我的记忆,却和咏芳在一起了?
所以,老爸挟着对妈妈的记忆,却在欢场盘旋了?
甭注一掷,钟情不渝的故事,在这样的世代,似乎……终究只是一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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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寒冷,忍不住抱紧淑凡的腰。
她被勒得不舒服,开口对我抗议。“心宇,你别抱那么紧,我又摔不死你。”
我不知道该跟她说什么,只得松了松手。
“你不正常。”她坦白的说,风吹得她的发直拍打着我的脸颊。
“啊?”
“放心,我会把你的魂收回来的。”她拍胸脯保证。可是,这样前后不太连贯,天外飞来的话,把我搞糊涂了。
我只好问:“你说我的魂……不在我身上?”
“是的。”她肯定地说。
那还得了!
“那……在哪里?”我紧张地问。
“在你要逃的那个男人身上!”说完,又骄傲地扬起声音问了一句:“我说得没错吧?”
我真被她唬住了,愣了一愣。
淑凡得意地一笑。
“你骗不了我任何事情的,心宇!”她对我宣告:“我可是心理系的高材生喔!”
原来如此。
再骑不久,走了一段路,拐两个弯,她便兴奋地对我说:“到啦!到啦!”
“哪里?哪里?”我也莫名其妙地跟着情绪激昂起来。“可是我觉得……好像……不太像……”
“什么不太像?”她问我。
“我好像觉得……这里不是你家。”凭着一点微弱的记忆,我说。
“谁跟你说是我家了?”她嗤之以鼻,将机车熄火。“这是我的小窝——我搬出来了。”
“啊?”我一脸错愕。
“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嘛!”她夸张地对我说。“要独立啊!大小姐!”
一下子,好像把我贬到旧石器时代去了——跟不上时代。
我随着她上楼,到一栋公寓的三楼。走到门口,她捞起一大串钥匙,却看都不用看就找出大门钥匙了,教我不得不佩服。
也不由得让我想起,不管我晚上四更还是五更回家,总要麻烦人家给我开门,和淑凡比起来,我似乎只有幼稚园的程度……唉,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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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到那有条不紊,一尘不染的客厅时,我真呆了。
“这……全是你自己……整理的?”我真不敢相信。
她听了,转过头来对我投以那种看外星人的眼光。“废话!我还请佣人吗?少夸张了!”
我想,这大概就是米瑟夫老说打死他都不会娶我的原因了,因为他无法想像,为什么有人可以在三个小时内,把人家帮“她”整理好的房间“恢复原状”?
说到米瑟夫……对了,我该打个电话告诉米瑟夫,说我“离家出走”才对,不然老爸会担心死的。
于是,我跟淑凡借了电话。
电话铃声响起时,我就开始祈祷,可千千万万是米瑟夫接到,别是世辉。
我屏息以待。
“Hello!”
当我听见话筒那方第一声传来的是英文时,差点没喜极而泣。
“米瑟夫!”我快乐地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