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没机会。”她很小声的说着,似乎怕被服务生听见,“生意这么差,一个客人都没有,说不定明天就要倒了。”
雷霆一愣,“你开什么玩笑?这餐厅是我的。”
他只是不喜欢用餐时,旁边有一堆闲杂人等,所以在过来之前都会要求餐厅净空,否则幻影餐厅可是台北最热门、一位难求的高级餐厅。
“噢~”她有点同情的拍拍他的肩膀,“情况会好转的,东西很好吃就一定会有人欣赏,要坚持喔。”
没想到她未来的老公这么厉害,不但行医救人还开了这么一间漂亮的餐厅,没人光顾只能说是有品味的人太少了。
听出她语气中浓浓的劝慰和鼓励之意,雷霆忍不住失笑,“谢谢,我会努力撑下去的。”
“嗯,我一定会告诉大家这里有间这么棒的餐厅。”拿出PDA,她边走边认真的记下。
“你在做什么?”他替她打开车门,疑惑的问。
“记下来免得明天忘了。”她坐进后座,灿烂一笑,“现在去哪?”
“去法院。”
“去法院干么?”他是想告谁还是被谁告?
“结婚。”通常公证结婚得在结婚前三天先登记,但是金刚自有一套搞定的办法。
这么真实的两个字反而让康艾蜜吓傻了。
“真的要结婚吗?”她傻呼呼的说,跟着从包包里拿出一台数位相机,“那我得帮你照张相。”
他微笑着揉揉她的头顶,“是真的,我们正在路上,不要再怀疑了。不过,你为什么要替我拍照?”
他是个讨厌相机的人,从不让任何人捕捉他的身影。
“因为我不想忘记你。”康艾蜜非常坦承的说。
如果真的把这一切忘个精光,至少让她看照片时能有点印象,知道这个人是她的丈夫。
想到这里,她偷瞄一眼身旁男人英挺的侧脸,莫名其妙的脸红了。
“好,你可以拍一张,当作我送你的结婚礼物。”
她嘟嘴,“这算是什么礼物呀!”
他笑而不语,看来她并不明白这个礼物多么贵重,因为她是第一个透过镜头看见他的人。
调整好坐姿,他第一次对着镜头露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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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心好温暖,有一点点粗糙,可是有力、强壮,好像只要张开手掌,就可以保护她一辈子似的。
看着身边的这个男人,康艾蜜生出一种奇怪的矛盾感。
安心却又恐惧。
她几乎不认识他,但三分钟之后,她却要嫁给他,这让她感到恐惧;但当他侧头对她微笑时,她又奇怪的感到安心。
这个雷霆,有个响亮威风的名字,人却出乎意料的温柔。
康艾蜜并不知道,在让雷百合安心之前,雷霆打算维持这种深情好男人形象一阵子,因为他并不希望把她给吓跑了。
他本来就很擅长伪装情绪,假装对她温柔并不是件困难的事,而且他大部分的时间并非做假,所以这件事对他来说还算愉快,并不会特别感到困扰。
金刚走来报告,心里却嘀咕着井上澈搬的救兵怎么还没来。
“董事长,前一对已经结束,你们可以进去了。”
“我们进去吧。”雷霆温柔的挽着她的手,轻拍着她,似乎想让她安心一点。
“可是……”康艾蜜有点犹豫,没有移动脚步,只是抬起期盼的双眸望着他。
他蹙起剑眉,“有什么不对吗?”
这女人该不会临时反悔,想当落跑新娘吧?这么想的同时,他下意识的把她的手握得更紧。
“有一点点。”她微红着脸,眼光斜斜射向空着的左手,轻声说:“新娘子不是应该拿着捧花吗?”
没有白纱就已经很遗憾了,怎么可以漏掉代表幸幅的捧花?
雷霆闻言不禁责怪自己。他怎么会忘掉这种事呢?
“不用紧张,我叫金刚去买。”
“这种事怎么可以麻烦你的朋友呀?”她红着脸,神态天真的说:“当然要新郎拿来才有意义呀,所以你要亲手给我才对。”看一眼雄赳赳气昂昂的金刚,康艾蜜嗫嚅的说:“我又不是要嫁给他。”
“好吧。”他奇怪自己居然没有感到不耐烦,反而乐于满足她的要求,“你在这里等,我很快回来。”
雷霆立刻走出房间,一旁的属下想跟上,被他冷眼一瞪又站回原位。
他一点都不想让他们知道他的目的地是花店。
金刚难以理解自已看到的景象,但根据目前的情势看来,老大似乎有点被人吃死死的感觉。
他有一点想笑,低头想象威风凛凛的老大带着捧花回来的样子会有多不协调。
“你人真好。”
听见康艾蜜突然出口的话,一抬头便见那美丽柔和的脸对他笑。
“雷霆很幸运,有你这么好的朋友。”什么事都帮他办得好好的,完全不用他操心。
有这样的好朋友还没被宠坏,也挺难得的。
金刚双手连摇,紧闭着嘴巴,有点担心老大火他自作主张跟他的女人说话,为了避免麻烦还是把嘴唇黏紧点好。
“你怎么不说话呀?”她奇怪的看着他。
罢刚明明看见他跟雷霆说话了呀,为什么跟她单独在一起,就把嘴巴问得那么紧?
“怎么了?你一直流汗耶!我有面纸你要不要?这里冷气那么强,你怎么会流汗?是不是不舒服呀?”
金刚还是摇头,有点招架不住的往后退,最后在康艾蜜试图帮他擦汗时逃开,跑出去跟其他人一起站岗。
这个大嫂不知道是天真善良,还是阿达少根筋,居然想帮属下擦汗,也好心得过头了吧。
苞大嫂保持距离一向是黑帮不成文的规定,他可不想让老大有不正确的联想。
康艾蜜疑惑的看着自己手上的面纸,“怎么了呀?虽然是便宜货,但是很好用呀!”
她等了一会,终于看见雷霆带着花回来。
只是……“这是什么东西?”
还真的是“捧”花耶,巨大到他得用两手捧才行!
“你要的捧花,据说是香槟玫瑰,每一朵都另外包了白纱,应该符合你对梦幻婚礼的要求。”
他开车绕了一圈才找到一家花店,买下里面最气派的花束,还因此被开了一张红军,可她现在那忍着笑意的惊讶表情是什么意思?
“这有多少朵呀?超惊人的!”她啧啧称奇,“一定很重吧?”
“九百九十九朵,你到底要不要拿过去?”
“这么多呀,你力气真大。”
康艾蜜连忙用尽吃女乃的力气抱过来,摇摇晃晃的跟着他进法院公证。
除了她因为抱花太吃力而大粒汗小粒汗,完全不知道法官说什么,也看不见她的新郎,还有戴戒指前将花砸中雷霆的脚,害他骂了几句粗话之外,整个婚礼的过程可以算是顺利。
等到证人也用印完成,雷霆将证书扔给金刚,拖着新娘和发胀的脚趾往外走。
至于那束该死的花,就留给属下善后,他一点将它带回家的兴趣都没有,它唯一的归属就是垃圾桶!
只是康艾蜜却毫无所觉丈夫奥得可以的俊脸,兀自站在法院门口,犹豫着不肯上车。
“现在又怎么了?”婚也结了,口气不耐烦一点点应该无关紧要吧?
总之,她是跑不了了。
她眨眨眼睛,很认真的说:“婚礼后不是要抛捧花吗?留着它是不吉利的。”
雷霆强自冷静深呼吸,很惊讶的发现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他,居然这么容易就被妻子给惹毛了。
“所以?”
她很惊讶他居然不知道这么重要的事,“所以我应该去捧花呀,然后要有未婚女生出来接,这样她就会是下一个新娘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