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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散两依依 第4页

作者:琼瑶

“可慧!”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她回过头去,盼云正扶着门框,站在大门口的台阶上,对她静静的注视着。她的眼光柔柔的,盛满了感激,盛满了温存。她轻声说:“谢谢你,可慧。”可慧怔了怔,谢什么呢?噢,那只小狈!在即将来临的“埃及人”的喜悦里,她简直忘记那只微不足道的小狈了。她摇摇头,笑笑。望着盼云,忽然,她又看到盼云浑身上下围裹着像雾般的苍茫灰暗了,又看到她的消沉落寞和绝望了。她站在那儿,一袭黑衣,长发垂腰,白净的面庞上,是已经被辗碎了的青春。两年前,那辆辗死小叔的汽车,把盼云的青春也同时辗碎了。小叔死了,全家的悲哀加起来没有盼云一个人的多,因为对全家每个人来说,小叔都只是一部分,唯有对盼云,小叔是她的全部。可慧抬起头,痴痴的看着盼云,那么美,那么美呵!那么年轻那么年轻呵!那盈盈如水的眼睛,那柔柔如梦的神情……小叔尸骨已寒,贺盼云呵贺盼云,你比我大不了几岁,你何必要跟着陪葬呢!

蓦然间,她放开了徐大伟,她那激动派的个性又来了。她冲到盼云面前,热切的抓住盼云的手,热切的摇撼着她,热切的说:“听我说,你跟我们一起去吧!”

“什么?”盼云愣了愣。“去哪儿?”

“舞会呵!”可慧叫着:“去跳狄斯可呵!你待在家里也没事做,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去呢?你知道,我们也请了贺倩云。”“哦,”盼云虚弱的微笑了一下,那笑容黯淡轻飘得像浮在空中的暮色。“谢谢你,我不去。”

“去,去,你要去!”可慧更加激动,更加热切了。“去把你的黑衣服换掉,去穿件鲜艳的,去搽点儿口红胭脂,去喷点儿雅片……去,去!小婶,你知道我们这是什么时代了吗?我们跳狄斯可,我们唱民歌,我们有个乐队,叫埃及人,你听说过吗?好有名好有名,你去问你妹妹,倩云一定知道!你要去!小婶,去听他们唱歌,去跳舞,去活动一下筋骨,你就不会这么悲哀了!请你不要──”她一口气说到这儿,那句早就哽在喉咙口的话就忍不住冲口而出了:“不要再扮演寡妇的角色了!你才廿四岁,你该忘掉小叔,去交男朋友去!”

盼云像挨了一棍,她踉跄后退,用手紧握着门框,她睁大眼睛,望着面前这张年轻激动而热情的脸庞。她很感动,感动得心脏急剧的跳动起来,眼眶也发热了。她咬咬嘴唇,可慧啊可慧,你实在好心,实在善良。但是,你不了解爱情,不了解那种绝望到底的悲切和无助,那种万念俱灰、了无生趣的痛楚……你太年轻了,你不懂。

“可慧,”她喃喃的开了口。“我不行!我不能去!我真的不……不想去!”“为什么?为什么?”可慧嚷着,摇撼着她的手。“你为什么要埋葬掉你的欢乐?为什么要……”

“不为什么,可慧。”她打断了她,幽幽的说:“我并没有‘埋葬’我的欢乐,我是‘失去’了我的欢乐,这两者之间的意义并不相同。”“那么,去找回来!把失去的找回来!”可慧仍然激动的嚷着。“好,”她忍耐的咬紧牙关。“去找回来,可慧,你去把你小叔找回来!”可慧张着嘴,仰望着她,一时间,竟无言以答。然后,她颓然的摇摇头,发现自己做了件很笨很蠢很无意义的事。她不再说话,转过身子,她拉住了在一边呆看的徐大伟,闷着头就穿过花园,迈直走出大门了。

盼云依然靠在门边,暮色已经游过来了,天空早就暗了,暮色充满在花园里,那些月季,那些扶桑,那些冬青树……都变得暗幢幢的了。她望着那盛满暮色的大院落,一时之间,不想移动脚步,也不想走回那灯火通明的客厅,她只是这样站着,心里几乎是空的,几乎连思想都没有。

“你知道吗?可慧的话虽然有些孩子气,说得倒非常有道理!”她听到一个声音在对她说,一个男性的低沉的声音,她的心不自禁的猛然一跳,文樵吗?你在哪儿?她迅速回头,要抓住这声音,于是,她发现,文牧正站在她身边,手里捧着她那只白毛小狈。她的心沉进了地底,眼光黯淡了。他们兄弟的声音真像啊。“进来吧!”文牧说:“门口很凉,风很大呢!”

她被动的、顺从的转身向屋内走去。

文牧递上了她的小狈。

“抱上楼去吧!”他低声说:“刚刚已经在地毯上闯过祸了。当心妈看到又要说话。”她接过小狈,对他感激的点点头。

“你叫它什么?”文牧好奇的问:“你你吗?”

“是尼尼。”她低语,想解释这两个字,想到威尼斯,想到小桥运河,想到缸多拉,她咽回了她那复杂的解释,变成了一句最简单的话:“尼姑的尼。”

“哦!”文牧怔着。她抱着尼尼,一步一步的挨上楼去。

第二章

这是苏家的地下室。苏家有栋很漂亮的小洋房,有占地将近八十坪的一个地下室。这地下室平常放着乒乓桌和撞球台,是苏先生平时和客人们的娱乐室,所以还设有一个酒吧。今晚,他们拿走了乒乓桌也卸掉了撞球台,沿墙放了一排乱七八糟的靠垫充当椅子,酒吧台上放了一大缸冰冻的鸡尾酒(百分之九十八是果汁)。屋顶上,吊满了彩带和花球,墙上也挂满了同式的彩带和花球。整个地下室被弄得花团锦簇,热闹非凡。几乎有一百多个年轻人挤在这室内,又跳,又唱,又舞,又大声谈话……把夜色都舞活了,把夜色都唱活了……这是年轻人的世界,这是属于青春和欢笑的世界。

苏檖檖穿了一身红,像一团燃烧的火焰,在室内穿梭奔跑着,招待客人,笑脸迎人,不断的跳舞,不断的笑。她并不很美,眼睛略小,嘴巴略大,身材也是胖乎乎的。但,青春和乐观是她最大的优点。她爽朗好客,热情坦荡,对每个人都亲切自然。因此,这些年轻人全做到了“宾至如归”,几乎是无拘无束的笑闹,几乎是笑翻了天,笑穿了那三层楼的建筑。可慧在跳着狄斯可,正像她所预料的,她的舞姿那么出色,立刻引得好多男生跟着她团团转,排队“预约”她的“下一支”舞。徐大伟也不吃醋,一本正经的当起可慧的“秘书”来了。居然拿出一本记事簿和一支笔,帮可慧“登记”舞伴的秩序。表现得那么落落大方,而又把“护花”的地位踩得牢牢的,真让可慧有些儿啼笑皆非。

“埃及人”迟到了半小时,他们一共是五个男生,只有一副鼓和四支吉他,就不明白这么单纯的乐器,怎么到他们手中就会制造出那么炙热活跃的音乐。他们受到旋风似的欢迎,可慧敢打赌,就是汤姆琼斯来台湾,也不会比“埃及人”造成更大的轰动。高寒!唉!斑寒!可慧望着他们之间那个主唱,那个被全校谈论的人物,被半数女生秘密(或公开)崇拜的对象。他站在那儿,身材就比别人高了半个头,抱着一支吉他,他们五个人全穿着最简单的红色套头毛衣和牛仔裤,每人脖子上都挂着一件代表自己的饰物。那么简单的打扮,反而更加衬托出他们的英风飒飒。尤其高寒。

斑寒站在人群中央,他似乎才刚刚走进门来,站都没站稳呢,一个吉他音符已经从他手指尖端迸跳出来了。接着,更多的吉他声、鼓声就如激流飞湍般一泻而出,而高寒,他双腿微分,挺直的站着,把头发轻轻一摔,张开嘴就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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