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滚吧!孟雷,”霭如喊:“我再也不要见你!再也不要!你滚吧!”孟雷看看她,轻轻的在她额上印下一吻,无言的走出了房间。第二天,霭如会打电话给他,只简单的说:
“晚上,我等你!”就这样,两年的时间过去了。第三年,孟雷奉派到美国工作,他对霭如说:“我帮你办手续,你跟我们一起去美国!”
“孟雷,这么久了,你还不了解我,我不会跟你去的!”霭如摇摇头说。“霭如,我请你——”
“不要说,我决不会去。这样也好,每次只有靠远别,才能把我们分开。你走吧!你去了,我也要重把自己振作起来,这种无望的爱情使人痛苦,我到底还只是个俗人,不能做到毫无所求的地步。”“霭如,不要坚持,到美国你可以继续读书……”
“不!我不去!除非——”
“除非什么?”“除非你离婚!”“霭如,”孟雷望着她:“不要逼我,不要逼我做对不起人的事,请为我设身处地的想一想!”
“哼!”霭如冷笑了一声。“你曾经为我设身处地的想过吗?你的道义观、责任感,使你根本看不到我的痛苦,你处处为她想,你为什么不为我想一想?我不能一辈子跟着你,做你无聊时消遣的对象!这么久以来,我已经受够了,你每天离开我之后,立即投入另一个女人的怀抱,你以为我没有心、没有思想、不会嫉妒、不会难过的吗?现在,算我求你,放开我,发发慈悲!”“霭如,”孟雷痛苦的喊:“我愿意离婚!”
霭如瞪大眼睛,望着孟雷。孟雷倒在沙发里,用手蒙住了脸。霭如走过去,把他的头揽在怀里,用手捂着他的头发,平静的说:“雷,我不愿使你为难,你并不是真想离婚,与其让你离了婚再负疚一辈子,不如根本不要离。孟雷,你哪一天去美国?我们好好聚几天,以后,我要发誓不再见你。宁可让我心碎,不愿你做个负义之人。”
孟雷终于走了,带着他的妻子和孩子走了,也带走了霭如的一颗心。霭如再度蛰居了起来,像怕冷的鸟似的把头藏在翅膀里。五年后,她和子凯结了婚,她嫁子凯,为的是子凯的金钱,她已倦于为生活奋斗了。子凯娶她,为的是她的美丽和那与众不同的冷漠而高贵的气质。结婚之初,彼此还能维持一种相敬如宾的客气,可是现在,子凯对这位冷冰冰的太太早已失去了兴趣,霭如也经常独自守着一栋空荡荡的房子。她已习惯了寂寞,习惯了用回忆麻醉自己。对于孟雷,她始终分不清到底是爱多于恨,还是恨多于爱。分别十年之后的今天,他重新出现在她面前,她完全被这意外的重逢所震动了。杯子里的茉莉花在水面荡漾着,茶已经完全冷了。霭如抬起头来,孟雷正沉思的注视着她。她站起身,把两人的茶杯里都换上热开水,轻轻的问: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
“十年来,我并没有放松你的一举一动。”
“何苦呢!”霭如说,感到眼眶在发热。
“看样子,你的环境还不错。”孟雷打量着那设备豪华的客厅说。“是的,有用不完的钱和时间。”
“他——”孟雷深深的望着她,“对你好吗?”
“谁?”霭如明知故问。
“你的丈夫!”“怎么不好,”霭如转开了头,注视着那落地的红绒窗帘。“我要什么有什么,首饰、衣服、汽车、洋房……”
“霭如,”孟雷打断她,“你知道我在问什么,他——爱你吗?”“爱又怎样?不爱又怎样?”
“爱的话我为你庆幸,不爱的话我希望我们许多年来的梦想可以获得实现。”“你倒是一厢情愿,你怎么不问问我的感情呢?你深信我还在爱你?十年以来,我受尽了感情的煎熬,现在,我已不再想追求任何的情感生活了。我曾经爱过你,也曾经恨过你,可是,现在我不爱也不恨。十年前,我渴望嫁给你,如今——
我只想有份安定的生活。”
“霭如,或者我也可以给你一份安定的生活。”
“你忘了,我已经是有夫之妇,不再是自由之身了!”
“但是,他并不爱你!”
“你怎么知道?”“从你苍白的脸上,从你寂寞的眼神里,从你憔悴的形容上知道!”霭如低下头,望着地毯上的花纹出神。孟雷的声音有力的撼动着她。想起子凯,那已和一个日本女人同居的子凯。摆月兑子凯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她却感到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头,她恳求他离婚,他不肯。而现在,当他的妻子死了,他们的局面掉了一个头,凭什么在他三言两语之下,她就该摆月兑子凯嫁给他?她沉思着,孟雷却说话了:
“或者我没有资格请求你和他离婚来嫁给我,但是我不能忍受眼看着你独自寂寞的生活,而你的丈夫却流连在日本的脂粉阵中。霭如,来吧,我要你,我要了你整整十五年了!”
霭如迅速的抬起头来:
“你怎么知道子凯的事?”“我知道你一切的事!”
霭如看了他好一会儿,然后垂下眼帘,轻声的说:“十五年,我们认识到现在,有十五年了吗?”
“更正确一点,是十五年两个月零十八天!”
霭如望着孟雷,她的眼睛湿润而明亮,苍白的脸上染上了红晕,嘴唇抖动着,半天之后,才喃喃的说了一句:
“哦,孟雷!”孟雷站起来,走到她身边,猛然弯下腰,把她拉进了自己的怀里。她不能抗拒,只定定的,被催眠似的望着他。孟雷的嘴唇疯狂的落在她头发上、面颊上、和嘴唇上。他的声音在她耳边迫切的响着:“嫁给我,霭如,这是我第一次向你求婚。答应我,说你愿意嫁给我!说!”“是的,是的,是的,我愿意,我愿意。”霭如像做梦似的一叠连声的说。眼泪从她闭着的眼睛里滚出来,沿着面颊滴落在地毯上。房里静悄悄的,一切言语都成了多余。
窗外,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落日的光芒穿出了云层,晚霞已染红了半个天空。
三徊旋
一
下午六点钟左右,我刚刚煮好了牧之每天下班回来都不可缺的咖啡,连壶放在客厅的桌子上。正准备去做晚餐,电话铃响了,拿起了听筒,我立即听出是牧之的声音,他用一种很特殊的声调问:“忆秋,是你吗?”“是的,牧之,有什么事?”我诧异的问。
“没什么,忆秋,我要告诉你……”他的声音停住了。
“告诉我什么,牧之?喂,牧之,你在听吗?”
“是的,我在。没什么,我只是要告诉你,今天晚上我要加班,恐怕会回来得很晚,不回来吃饭了,晚上也不能陪你去看电影了。”“哦,”我说,心里多少有点失望。但是,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没关系,电影明天再看好了,不过,你尽量早点回来。”
“我知道,”他说着,又停了一会儿,再说:“忆秋……”
“怎么,还有什么?”我问。“没……没什么,再见吧!”他挂断了电话。
“再见!”我对着空的电话筒,轻轻的说了一声,把电话机放好,心里却感到有点不大对劲,牧之向来不是这样吞吞吐吐的,他口气中好像有什么事似的,会是什么呢?我沉思的在沙发中坐了下来,他既不回来吃饭,我也失去了做饭的兴趣。望着桌上的咖啡壶,我皱了一下眉,早知道他要加班,何必煮咖啡呢?喝咖啡是他在法国留学时养成的习惯,我总觉得平常以咖啡为饮料未免太贵族化,也太洋化了。但是,一个男人总应该有一点小嗜好,他既不喝酒,又不抽烟,只喜欢喝两杯咖啡,似乎并不算过份。我自己对咖啡却没有兴趣,我宁愿喝茶,茶的香味清邃淡雅,不像咖啡那样浓郁。现在,他既然不回来了,我就倒了杯咖啡,慢慢的喝下去,然后,我站起身来,解下了围裙,走进厨房,把没做的生菜全收进了冰箱。女人做饭天生是为了男人和孩子,我是从不愿为我自己而下厨房的。收拾好厨房,我切了两片白面包,抹点果酱,走回客厅里坐下,就着咖啡,吃完面包,就算结束了我的晚餐。靠在沙发中,四周的沉寂对我包围了过来,我向来怕孤独和寂寞,看样子,这又将是一个寂寞的晚上。原来计划好和牧之去看电影,现在却只能独守着窗儿,做什么都无情无绪。没有了他,时间好像就变得非常难捱了。牧之总说我像个小女圭女圭,一个离不开大人的小女圭女圭,事实上,我也真有点像个小女圭女圭,结婚三年,彷佛并没有使我长大,使我成熟,反因为他的娇宠而使我的依赖心更重了,离开他一会儿就心神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