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爵生讷讷地放开怀里的表妹,双手垂立在身侧,温和的目光犹疑地望着舞台中央的两人。
“好像第一医院只有年末考核吧?”莫朝华露齿一笑。
何劲生怔怔地望着四周诧异的人群,那么多问号的目光,爵生困惑的表情,还有爸爸责备的模样在他眼前一一地掠过,他却好像只看到莫朝华的小脸洋溢着得意的笑容。他又被她愚弄了?
他每扳回一成,她便不甘示弱地扑上来再咬一口,恶性循环,到最后他都不知道是恨她,抑或只是想陪她玩而已。
这一次,他只能说,她真的留了一个好大的烂摊子给他收拾。
这个莫朝华啊……
胸口因她而淤塞着的窒闷到底是为了什么?
第九章实验室
何爵生穿上防护服,戴上口罩,风淋后进入SPF房,而莫朝华已经在大鼠实验室等着他了。
她取下一个笼子,里面一团团压着白呼呼的大鼠,肉肉的,软绵绵的。打开笼子,她抓出一只放在台秤上,这个时候,何爵生开门走了进来。
“你先称。”他巡视了一下二十几笼老鼠的活动状态,饮水量,又道:“药品准备好了吗?”
“在隔壁实验室里,新的药品也已经高压进来了。”
“嗯,记下生产批号,随机取样。”他坐到她的身旁帮忙。
莫朝华麻利地称好老鼠的体重,准备开始取针灌药。
何爵生注视着她,蓝色的口罩将她大半张脸庞都藏了起来,只露出一双晶亮的双眸认真专注地盯着手上的事情。他清了清嗓子,“朝华,昨天……昨天不能送你回家,我很抱歉。”
莫朝华朝他瞥了眼,“没关系,你家里有事要忙。”
“事实上,是因为你昨天……引起的骚乱。堂哥昨天被伯父训得很惨,你今天碰到他没有?”
她咧了咧嘴,口罩下偷偷吐了个舌头,“……没有。”
那倒是。要是碰面了,她却好端端地坐在这里扎白鼠,他倒应该要觉得奇怪了。生不如死的人应该是她才对嘛。
“那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他今天可能不太有心情跟你开玩笑。朝华,你能答应我,不要跟堂哥把矛盾激化了,尽量和平共处好吗?”何爵生担忧地握了握她的手,“不管你们曾经有什么误会,我要你确信,堂哥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他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不要恶化了彼此的关系,就保持现在这样,可以吗?”
“他现在怎么样了?”她有些心虚地问。
何爵生叹了口气,“伯父教训他的时候,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到现在也是。他以前有个很喜欢的女朋友,叫张红燕,最近跟他彻底分手了。我猜,这也是他心情低潮的原因之一。你就让让他,别去惹麻烦。”毕竟她的前程都掌控在堂哥手上,不是吗?
一开始,她以为一切都是何劲生活该。他用很小人的手段对付魏星学长,逼得学长名誉扫地,只能放弃自己的工作,离开这个城市,而他做的一切只为了得到张红燕。可是现在,张红燕依旧不属于他。而她竟然渐渐为自己做过的事情感到内疚。
她真的很讨厌何劲生吗?
那为什么她还能这么清晰地记着唇上他的味道?宽厚浓郁,暖暖的。
“不过,我第一次看到堂哥跳舞跳得那么好。”何爵生想起何劲生那夜的第一支舞,连续踩了女伴四次脚的惨状,到最后还能笑得出来,真服了他。
莫朝华却已没有在听他还说些什么,心思远远地飞回了那个晚上,慢歌轻摇,她闭上眼,放开自己的心扉,让何劲生主导一切的步伐,一步、两步,转。
一步、两步,转……
做完每月一次的数据报告后,何劲生宣布散会。
研究室的同事作鸟兽散,何爵生也因为急症室有急事先行一步,剩下莫朝华一个人在慢吞吞地收拾东西。
她有个习惯,喜欢把不同侧重点的事情记在不同的记事本上,归类总结。会议上有很多临床医学方面的知识,她并不是很懂,所以在下班之后她会抽出一点时间来补充这方面的缺失。
何劲生拿起放在桌上的公文包,淡淡觑了她一眼。“莫药师,还不走?”
这是自那天亲吻后,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莫朝华却连头都没有抬,只是示意他可以先走。
眉峰蹙起,深邃的眼眸沉冷得可怕,“记得把门锁好。”他很快地走出研究室,走廊里还能听到他急促的脚步声。
走那么凶干吗?
偌大的研究室只剩下莫朝华一个人,她轻轻叹息一声,都能听见自己的回音,好像在问,这是怎么了?
她也不想这样别扭,却不知道该怎么跟他和平共处。
他总是戴着一副铁石心肠的面具,自负自大,与他相处的人常常会感到低人一等。所以她一见到他,就像浑身长满了刺的刺猬,扎得他痛了,才不会为自己自卑。可是一旦收敛起锋芒,不与他针锋相对,她就可以很真实地感觉到何劲生的确是很聪明、博学多才,而他表面严厉,暗地里又有几分人情味,跟他爸爸并不那么相似。
越了解这一点,她就越讨厌何劲生,讨厌他为什么要改变,为什么不能就是当初她知道的那个何劲生。
外头淅沥沥地下着大雨,她整理好笔记,就拎着Gucci皮包下楼,打电话给扬誉,他没接,电话无情地转接到语音信箱。
天色沉沉的,乌云密布,齐压压地往地面挤来。
这个时候一辆凌志慢慢地将车倒了过来,从她身后跑出一个女人,灰色单调的裙摆进入她的眼帘,“莫药师,你没带伞?”
莫朝华认出她是一个在药房里抓药的普通合同工。为什么会记得?
那天,他们研究组去开会,她最后一个进的会议室,发现大家早已就座,而她却连一把椅子都没有。
她茫然地站在墙角边,看见何劲生冷然地觑了她一眼,又若无其事地埋头看报告。更让她难堪的是底下窃窃私语的同僚们。
她不怪谁呵。不论走到哪里,她永远都是被排挤的那一个。没有什么原因,只是她叫莫朝华。
这个时候,在会议室里置备茶水的那女人看见了,连忙到外面搬了一张椅子进来给她,用平凡的笑容腼腆地笑了笑,接着又去准备自己的分内事。
这样的女人,她怎么可能会记不住?
“你也没带吗?”她只看见她手上又丑又土还是冒牌的LV皮包。
“哦,我先生来接我。”那女人歉然地笑了笑,突然大声道,“不然……我让我先生送你一程吧。”
莫朝华往黑色的凌志看去,里面的那个男人长得普普通通,正不发一语地瞅着她们两个,再看那个女人,相貌不算漂亮,不过二十七八,身材就微微变了样。为什么她的笑容里会有那么幸福的光彩?“不了,我……我有人来接我,他马上就来了。”
说完,她咬着嘴唇,倔强地看着那个普通又善良的女人。
“是、是吗?那我先走了,再见。”那女人和善地挥挥手,用皮包挡着雨,冲向已经为她开好车门的普通男人。莫朝华看见那个男人用毛巾体贴地帮她擦去额前的雨水,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开车离去。
莫朝华还记得这个女人曾经在散会之后对她说,莫药师,我真羡慕你长得这么漂亮,我老公常常嫌弃我胖呢。
真正该羡慕的人,是她莫朝华。
扬誉太忙了,他不是要上班,就是要陪女友,哪里有时间顾及到她呢?盯着手机通讯录里的那个唯一的号码,不知是泪水或者雨水,渐渐模糊了她的视线,拇指按在删除键上,却一直没有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