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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誓言 第1页

作者:林晓

前言

记不得看小说的历史有多久了,只记得那个十五六岁的年纪,怀抱着大本小本的书宝宝独自躲在无人的角落里,自得其乐地畅游在文字的世界里,跟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品尝各种滋味。

我看书的速度属于超慢型,朋友两三小时翻完的书,我大概要看到凌晨,而且非常执着,不看到结局誓不罢休。

看书的时候通常可以忘记吃、忘记喝、忘记睡,甚至忘记自己是否还在地球上(尤其在看到某些跨越时空或者古怪灵异的东西时)。的确,本人看书超投入,加之全身细胞属于敏感型,所以倘若你看到我捧着书本做出许多奇怪的表情时,也不要感到诧异,这些都属正常现象。

想起写小说有一部分偶然性。因为几个月前的某一天,忽然发现自己长大了,某些想象中的纯净与美丽离我越来越远,于是渐渐清醒,拒绝长大,而后又无奈地继续长大。如是,便想要通过文字保有某些回忆。

而另一部分则是必然性。我从小就喜欢漫无边际地想象,而且是独自一人。那种全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旁人打扰的感觉是快乐而满足的。我把想象的东西都当成了自己的秘密,久就久之,秘密储存得越来越多,便想要释放一些。而今,很想通过电脑键盘把某些秘密敲击成故事,与另一个空间的你一起分享。

第一章

知道苏小瑶的名字是怎么来的吗?

答案很简单,是苏老爷爷起的。

苏老爷爷和苏老女乃女乃是对思想传统,重男轻女的老夫老妻。他们一生平凡,无所作为,却对传宗接代颇为重视。

要知道他们苏家一门已经五代单传了,然而不幸的事就这样发生了,苏老爷爷的独生子苏宏青终究没能顶得住祖宗的压力,把小丫头苏小瑶带到了这个世上。

看着“咿呀”哭泣的孙女,苏老爷爷和苏老女乃女乃怎是一个悲痛欲绝可以形容的。

当年,医院里,在听到是女孩的一刹那,苏老爷爷当即昏倒在地。待好不容易救醒后,他双目呆滞,自始至终重复着一句话,那就是“要了我的命,要了我的命呀。”尤其那个“要”字咬得特别重,听得苏宏青全身发抖。

怀着对祖宗的愧疚,苏宏青夫妇决定为女儿取名为小瑶,以示纪念。

从那以后,苏小瑶就开始了她多姿多彩的人生之旅。

苏宏青和叶心欣是一对很般配的夫妻。他们喜欢过平淡的生活,是超级乐天派。他们从不为面包发愁,尽避他们不是富翁。他们也从不担心明天会遇到什么困难,因为他们从不认为明天会变得不幸。

他们一个在大酒店里做厨师,一个在面包房里做面包。

当他们的宝宝降生时,他们变得更加快乐了,尽避他们知道苏老爷爷和苏老女乃女乃非常非常地难过,但他们依然“笑哈哈”地疼爱自己的宝宝。

他们住在一栋样式怀旧却有些破旧的小楼里,环境清幽,与世无争。小楼只有两层,复式结构,分左右两户,面积不大。左边这户是他们的小屋,右边那户住着他们的邻居任氏夫妇。两家人相处得既和睦又快乐。

小楼门前有块小草坪,两家人在这里为他们的小孩安了秋千和跷跷板。

这一切成就了苏小瑶和任宇冬的快乐童年。一块小草坪,几个手工玩具,孕育了他们五彩缤纷的童年时光。

对于苏小瑶来说,那段日子是极其美好的回忆。一直到现在,她二十二岁了,每次站在门前,看着秋千旁的那块草地,都会发出“吃吃”的笑声。在那里,她献出了自己的初吻,还聆听了心上人对自己粉红般浪漫的誓言。

呵呵……那时她才六岁,她可爱的邻居“矮冬瓜”,也就是任宇冬,比她大三岁。可是九岁的任宇冬竟然没有六岁的苏小瑶长得高,整个人又瘦又小又可怜,简直就像个沦落街头没饭吃的小乞丐。

而苏小瑶,大概因为有个做厨师的老爸,所以饭量特别大,整个人又粗又壮又野蛮。她常常霸占着整个秋千,逼迫任宇冬站在秋千旁摇秋千做苦力,而她自己,则站在晃得高悠悠的秋千上发出狂妄的笑声。

这个可怕的女生,她在被她称作“矮冬瓜”的小宇冬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可怕印象。

那年夏天,任宇冬独自一人坐在秋千上玩,苏小瑶从房里悄无声息地走了出来,她站到任宇冬的身后,蒙住他的双眼,恶狠狠地问:“矮冬瓜,猜猜我是谁?”

任宇冬坐在秋千上,声音不带一点感情色彩,闷闷地回答:“苏小瑶。”

“啊!你怎么知道的?”苏小瑶不满地一把将他拉下秋千。

任宇冬一个不稳,跌坐在一旁的草地上,苏小瑶随即压了上去。她骑在任宇冬的身上,强硬地搂住他,“矮冬瓜,说,你以后要娶什么样的女生做老婆?”

“不知道。”任宇冬直视前方,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不准回答不知道。”苏小瑶霸道地将矮冬瓜的头转向自己,“看着我,回答我的问题,你喜不喜欢我?”

矮冬瓜一脸惊恐,瑟缩地看着苏小瑶,五官快要扭成一团了,“我、我……”

“不准结巴!”苏小瑶用两只白胖胖的小手挤压任宇冬的小脸蛋,“你听着,我苏小瑶喜欢你矮冬瓜。我要你发誓,说你也喜欢我,而且以后要娶我做老婆。”

任宇冬的惊恐已遍布四肢百骸,“不,不要吧。”

“你说什么?!”苏小瑶毫不客气地开始了她的暴力攻势。

摇啊摇!掐啊掐!扁啊扁!捣啊捣……直到身下传来“饶命”的呼喊,她才肯住手,“说!我要你发誓,一辈子只爱我苏小瑶一人。”这是她从电影里学来的。

可怜的矮冬瓜,在苏小瑶的“婬威”下,泪流满面,被迫举起右手,对着苍天哭哭啼啼地发誓:“我,呜呜……矮冬瓜在此发誓,呜呜……要娶、娶苏小瑶为妻,一辈子只爱,爱她一个人。哇……”

那一刻,任宇冬有多痛苦,苏小瑶就有多开心。

她大咧咧地站起身来,挺直腰板,双手环胸,得意洋洋地昂起头,摆出胜利者的姿态,傲气十足地站在任宇冬身边。

蔚蓝的天空下,苏小瑶昂首挺胸,而可怜的任宇冬却瑟缩在她的脚下。就在这时,苏小瑶又一次骑到任宇冬的身上,用白胖的小手夹住他的小脸蛋,在他红红的、软软的嘴唇上,用力印下一记深深的吻。

“唔……”

像是品尝了某种美味,在离开任宇冬的小嘴巴后,她满足地舌忝舌忝小嘴唇。而可怜的任宇冬,一副惨遭“蹂躏”的样子,再次咧开大嘴,“哇哇”地哭起来。

就这样,这一悲惨岁月一直持续到任宇冬小学毕业,任家举家移民至大洋彼岸的美国。

临分别的那天,苏小瑶“哇哇”大哭了一场。而任宇冬只是微皱着小脸,面无表情,也看不出是开心还是难过。只是在苏小瑶飞奔至他怀里给他一个狠狠的拥抱时,他才拍了拍她的肩,柔柔地说了句:“我要走了,你要保重。”

也就是这句话,让苏小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怀,那一刻她简直爱死矮冬瓜了,并且暗自发誓将来一定要嫁给他。

老邻居离开了,苏家一家人感觉到了短暂的寂寞,但他们很快就适应了一切。

之后的日子,他们与任家时不时地通电话,在节日里互道祝福,继续两家人珍贵的友谊。其间,任氏夫妇还回国数次,每次都住回老房子,和苏家人来个短暂的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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