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你的话,会放弃把那把枪拿出来。”君思缺微眯着眼眸,很“好意”地提醒道。
“你——”温豪人一身冷汗,一个趔趄,差点倒在地上。
“因为你枪中的子弹,在我的手上。”五指摊开,白皙的手掌上赫然是六枚闪着银光的子弹。
“怎么……可能!”他一直随身携带的手枪,枪中的子弹是什么时候没的?
“我既然要来和你聊天,自然要做些准备了。”手一翻,子弹一颗颗地落在了地上。君思缺单手插入裤袋中,一步一步,优雅地朝着温豪人走去。
“你……你想怎么样?”
“想要瞒着我做些事,至少你该有更多的后手,明白吗?”君思缺站定在温豪人的跟前,笑着,像是一个在耐心教导学生的老师。可是他的手却狠狠地抓着对方的头,朝着一旁的墙上撞去。
咚咚咚!
血迹从温豪人的额头渗出,溅在了墙上。
“别……别杀我……”温豪人断断续续地恳求道。
“我当然不会杀你了,不过,我不喜欢别人拿枪对着我。”他的脚,踩在了对方完好的右手上。
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尾指……随着温豪人的惨叫,他右手的五根手指,可以说皆被踩碎。
可是始作俑者的君思缺,却依旧连眉头都不曾动一下,只是掏出了一块方帕,擦拭了一下自己的双手,“把他带下去,把这里打扫干净。”
“是。”几个手下,迅速地带着温豪人以及那装着美金的手提箱离开。
而君思缺却还是站在原地,只不过,这一次,他的眸光射向了巷子深处,“既然一直在看好戏,现在戏落幕了,你是不是也该出来说下感想呢?”
而几个手下,则态度自若,仿佛一早开始,他们便已经察觉了巷子里另有外人的存在。
一辆小绵羊缓缓地自阴暗处开了过来,方依然苍白着脸,摆出献媚的讪笑,“各位大哥,我可是什么都没看到啊。我这里还有点茶钱,若是各位想要喝茶的话,不妨拿去。”
她说着,双手颤抖状地拿出了皮夹,一脸不情愿却努力挤出笑脸地递到了君思缺的跟前。
君思缺的视线只是盯着方依然的脸,淡淡地道:“脏了。”
“啊?”
“我的鞋子脏了。”
她低头望去,只见他那双黑色锃亮的皮鞋上,有着一些红色的痕迹,怕是刚才温豪人的血溅上的。
方依然忙不迭地下了电动车,蹲子,取出纸巾想要去擦那皮鞋。
“用你的手擦。”他的声音,自她的头顶响起。
她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收起了纸巾,手掌轻轻地抹过皮鞋的表面,把那血渍一点点地擦去。
方依然的脑海中,竟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当年的情景,那时候的他,也曾经蹲在她的脚边,捧着她的脚踝亲吻着。如今虽然做的事儿不同,但是却奇异的有些相似。
直到那些血渍全沾满在她的手心中,她才赔笑地站起身,小心翼翼地说道:“干净了,您看这……”
君思缺眯起眸子,打量着方依然。漂亮而狭长的黑色眼眸,深不见底,没人清楚他此刻在想什么。
可是,方依然却知道,那绝对不是看熟人的眼光。至少,她现在可以肯定了,这男人不记得她了。也对,那天他根本是昏昏沉沉、神志不清的状态,不记得她也是自然的。
一想到此,她更加努力地扯动着脸皮笑着,还连连鞠躬哈腰。
君思缺的眉头慢慢蹙起。望着方依然的眸子,终是慢慢垂下。胆小、卑微、懦弱……这个女人,似乎只能用这样的词来评价。
转过身,他不再留恋地上了凯迪拉克。片刻之后,整个巷子只剩下了方依然一人。
“呼!”大大地喘了口气,她半边身子靠在了小绵羊的车身上,“好佳在,什么时候,牛郎也变得这么有气势了?还是说,他改行了?”
手机的音乐声此时响了起来,方依然掏出手机,按下了接听键,只听到余以夏焦急的声音噼里啪啦地传来——
“依然,不好了,小天又发作了!”
“什么?发作了?”方依然整个人霍地僵直了,“怎么会呢?不是应该到满月的时候才会发作吗?”
“我也不清楚啊,从五分钟前,小天就开始嚷着胸口不舒服了,只是症状看起来没有上几回满月时候厉害,小天也说并不是太疼。”
“我马上回来!你先喂小天喝点热汤,可能会让他舒服点。”方依然说完,挂断了手机,跳上电动车,把时速调到了最高档。
电动车飞速地驶出了巷子,如同银蛇一般地在道路上盘旋飞驰!如果此刻有个懂得改装技术的人过来看,绝对会诧异这最简单的电动车,经过改装后,速度居然能够到达一百二十码!
而另一边,黑色的凯迪拉克内,一只白玉色的手按在了胸口处,君思缺垂眸感受着心脏的跳动。
一下……一下……跳动的声音,比平时任何时候,都有力!
仿佛在预示着什么,呼唤着什么!
当方依然回到公寓的时候,只看到余以夏焦急地迎了上来,“你总算回来了。”
“小天呢?”她问道。
“我喂了点热汤给他喝,现在正躺在床上等你呢……”
没等余以夏说完,方依然已经奔向了卧室。
软软的床上,躺着一个五岁的小男孩,精致无瑕的脸庞,宛若一个小天使般,只是此刻,小天使面色苍白,额前的黑发湿漉漉地粘在了一块儿,显然出过一层大汗。
“妈咪!”小男孩在看见方依然后,挣扎着晃动着两只手臂朝着她伸来。
方依然奔到床边,把儿子抱了个满怀,“是不是胸口痛?来,妈咪给你揉揉。”
“不痛了,已经好了。”方静天摇摇头,小脑袋软绵绵地搭在母亲的臂弯中,“好奇怪,每次痛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好像丢了什么东西,要去找回来。”
“没事儿的,不管小天丢了什么东西,妈咪都会给你找回来。”方依然拨开了儿子被汗浸湿的刘海。
“可以我觉得,这样东西只有我自己才能找得到。”
“哦,那小天知道自己掉的是什么东西吗?”
方静天闷闷地咬了下唇,摇摇头,“不知道。”
看着儿子这张脸,方依然想到了方才在巷子里看到的那个男人。第二次的见面,她依然不知道他叫什么。
小天的外貌像极了那个男人,只是……气质不像。
如果说那男人是邪魅的话,那么小天便是纯净得近乎圣洁。
当然,这种圣洁只是表面,只有熟悉这小家伙的人,才会知道他有多让人头痛。
有时候,生下一个太天才的孩子,会让家长的权威呈直线下掉的状态。
“妈咪,我们今天还玩大富翁吗?”小天突然仰起头问道。
“你都这样了,还想着玩啊!”她半好笑地弹了弹他光滑的小额头。
“可是本来明明说好要玩的,都是妈咪回来晚了。不然的话,我今天又可以赢了,这样我就连赢十五次,可以换把东西了。”
第3章(2)
方依然哭笑不得,哪有这样算的。当初为了让儿子知道自食其力这个道理,于是她定下了一个家规,如果儿子要什么玩具的话,就在大富翁游戏上赢她,按照玩具的不同的价格,每赢多少次,就可以换取不同的玩具。
一开始,这条家规的实行状况让方依然很满意,只不过当小天到了三岁半后,基本上,都是她输多赢少了,而当小天到了四岁后,她赢的次数,简直可以用十个手指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