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去啦.去啦!”冯可可开始了她的死缠烂打,无论如何也要把死党拖下水。
“不去。”她又不像可可那样迷炜羽.干吗去看他的演唱会。
“去嘛!”死缠烂打的工程持续进行着。
“不去。”这事没得商量。
“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就陪我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会。”
“我们是朋友,不过……”
“哪,你可是自己承认我们是朋友,答应要去看演唱会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的?
“你承认了我们是朋友,也就同时答应了要去看演唱会。”冯可可强词夺理地说。
“我没……”可可居然可以脸不红,气不喘地掰瞎话。丁恩菱觉得自己吓了好大一跳。
“反正去啦!”冯可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了结论?
很好.终于让她拐到死党和她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会了。
哦!炜羽,我来啦——
——***◎***——
下午五点钟.是放学的时间了,疲惫了一天的莘莘学子们终于得以回到温暖的家。丁思菱收拾好书包,跨出了教室,走向校门口。
一辆警车光明正大地停在了市第一中学的校园门口.引来了不少学生,老师和路人的注意。一个长得颇为俊秀,身材颀长的男人倚靠在警车旁,在看见了目标人物的出现后,微笑地出声打招呼。
“小妹!”
丁思菱如见怪物般地盯着停在校门口的警车,头大地看着她的老哥——丁思桁,“哥,你怎么开警车来接我?”大她六岁的老哥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和爸一样当起了警察。据她所知,老哥当警察当得还不错,去年还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警察。可是——再怎么杰出也犯不着开着警车来招摇饼市吧。
“没车嘛,爸今天开车送妈去香格里拉饭店谈合约.我的车又送去维修了,总不能叫我踩着自行车来接你吧。”丁思桁走近丁思菱,接过她的书包解释道。
“就算你踩自行车也总比你开警车来要好。”她没好气地说道。又不是通缉犯,需要警车接送。
“可是开警车比较方便。”他举出理由。开警车真的很方便,一路上,不管红灯,绿灯都是畅通无阻。让他得以在下班高峰期还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小妹的学校。
“方便?!”的确是够方便的,却让她成为了焦点人物.没准别人还以为她是少年犯也说不定,“你的方便用的还真是地方。”喜欢方便应该是她的专利才对。
“嘿、嘿。”丁思桁干笑了几声,“上车吧。”他拉着一脸不情愿的丁思菱坐上了车,“别这么不高兴,笑一个给哥哥看。”
笑?“不要。”她很干脆地把头往旁一撇,欣赏起了沿途的风景。
丁思桁无奈地耸了耸肩,好吧,小妹发脾气有理,谁叫他没通知她一声就开着警车来接她,只好等她的脾气过了之后再说了。
五分钟后
“哥,那边围了好多人。”丁思菱率先打破下车厢内的沉默,指着窗外的某处对丁恩桁说道。
他顺着地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即把车靠着路边停下,打开车门走下车,“你在这儿等我,我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他对着她嘱咐道.警察的直觉告诉他,有这么多人的聚集,一定有事发生。
“哦,好。”丁思菱应了一声,闭上眼睛.掏出随身听听起了音乐。
好慢,直到胃已经很不争气地唱起了国歌进行曲.丁思菱才把随身听的耳塞拿下?看了看手表,老哥去了已经半个小时了,怎么还不回来?
“咯!咯!”敲着车窗的手引起了丁思菱的注意。
“老哥,好走了吧,我肚子好饿。”她摇下车窗,对着丁思桁说道。
“对不起,我恐怕不能带你回家了。”丁思桁双手合十向着丁思菱道歉.“炜羽刚在街上被歌迷发现,现在这里很混乱,我必须留下来协助当地交警维持马路的秩序。”
“炜羽在这儿?”她惊讶地问道。
“是啊。”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景,炜羽居然在街上被歌迷堵住。
“而你要留在这儿维持秩序?”她瞪着他。
他点点头,“对,说不定还能要到炜羽的签名。你也知道,佳亭很迷他,再过半个月又是她的生日,如果我把炜羽的亲笔签名当作是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一定很开心。”可能还会马上嫁给他。
郝佳亭——他的女朋友是也,在一家贸易公司做秘书,亦是炜羽歌迷俱乐部的死忠会员,编号3493。两人谈了快两年的恋爱。唉,看他多宽大,不但不反对女朋友迷别的男人,还要帮女朋友要别的男人的签名。想来,他这种新新好男人也差不多快绝种了。谁让他喜欢她呢,为了能够抱得美人归,也只好作出部分的牺牲了。
“喂,老哥,我的晚饭怎么办?”她提醒着他今天的义务是带她回家,喂饱她的肚子。
丁思桁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了一张百元大钞,“你自己去餐厅里吃吧,剩下的钱就叫出租回家。”
丁思菱接过钱,走下了车。她就这么被她的老哥打发了,只因为常挂在可可嘴上的炜羽的出现。可恶的老哥,“重”女朋友“轻”小妹,小心她回去向爸妈打小报告!
不过……现在首要的问题是解决她可怜的胃。把钱放进口袋,背起书包,丁思菱朝着肯德基迸发。人在困难中总得学着独立,被老哥放鸽子的她亦不例外。
在肯德基点了套餐,丁思菱找了个位子坐下,一口汉堡一口可乐地开动了起来。虽说油炸类的食品吃多了不好,可她还是很喜欢吃,并屡吃不爽。
唔,老哥不送她回家还是有好处的,最起码,她可以随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晚餐。
“现在发布本台最新消息……”悬挂在餐厅上方的电视机插播的新闻让丁思菱暂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双眼看向电视机.“我台记者在中段南路发现了炜羽的下落,现在,炜羽的车正朝南驶去,可能会往环城西路方向,我台记者会继续追踪,也请观众密切注意本台的最新消息……”
环城西路!那炜羽正朝这方向过来?!
转眼间,整个餐厅的人——除了张着嘴巴正准备咬汉堡的丁思菱和餐厅的服务人员外,都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争先恐后地朝着门口奔去。
“哇,炜羽就在这附近!”
“如果可以看见他,还可以向他要签名!”
“天,我要晕倒了,他竟然离我那么近!”
不到三分钟,餐厅的客人已走得干千净净。
太……不可思议了吧,就算炜羽再有名,大家也犯不着这样追星。女的会跑出去她可以理解,可有必要连男人、老人和小孩也一起奔出去吗?她太小看炜羽了.他已经达到了男女老少都喜欢他的地步了。
大口地咬下手中的汉堡,丁思菱抬头看着电视上正在播放的炜羽最新单曲的MTV。他好看吗?好像还真的很养眼,不同与别的明星,他有一种自成一格的神秘感和疏离感,可是一人们对他也“热情”过了头吧。
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在这儿好了,像他们这种明星,都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不是吗?她就不必去凑这个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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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羽——即南宫拓文慢条斯理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随手摘去戴在头上的帽子,让一头长发尽情地披散在肩后,“说吧,我等着听你的解释。”他带着一丝微笑地看着他的经纪人,可眼里的怒意却在显示,他——最好是能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