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好她喜欢的人是你喔!”她开玩笑的看他。
必硕眉一皱。“不可能。而且我跟她认识那么久了。”他没说出之前还曾经翻脸好多年。喜欢一个人会这样吗?如果会的话,那就是他看过最另类的喜欢法了。
“你不喜欢她?”
“我喜欢她,但仅止于对妹妹的喜欢。”他无法想象跟维心在一起的样子。“我希望不要再提这件事。”
维心会喜欢他?这可是天下最好笑的笑话。之前跟她熟络时,就像兄妹一样的情感;后来跟她翻脸后却像陌生人;直到现在才稍稍有点朋友的感觉。他们两个根本就像天跟地,况且维心还有个喜欢很久的人,根本不可能。
不过说真的,能跟维心在一起的人,一定会很开心。因为她常常有一些无厘头的行为跟语言,她是那么可爱又自然的女人,只要她之前那段情感有个结束,一定会出现更棒的人喜欢她。
“抱歉!是我多嘴了。你不会介意吧?”她看他脸色不对,赶紧示弱,有时太咄咄逼人是会令人反感的。
至少她得到一个信息:关硕对孟小姐在意,却构不上喜欢,只要他没意思,相信孟小姐不可能比她捷足先登。谈到条件,孟小姐绝对比不上她的,不管是外貌或是头脑各方面,更不用说她还有家族当她的后盾。
“不会。有点晚了,我们也该走了,我送妳回家吧。”
“好,别忘记我们还有约喔。”她会适时的造访创作部,因为敌人真的在他身边而已。
“当然。”他笑着对她许下承诺。
“小姐。”
孟维心抬手擦掉流到眼睛的汗珠。
嘿咻!她死命的出力,想把这台重型机车搬到旁边去。
这些机车还真是名副其实的“机车”,要不是她的小绵羊被该死的轿车挡住出不来,她也不用在大太阳底下死命地搬动这几部重死人的机车。
“小姐。”
她一面出力,还一面听到有人在后头鬼叫。是没看到她一个瘦弱的女子在做苦力吗?不来帮她就算了,还在后头喊东喊西,要是她没在忙,非得给那人好看不可!
“小姐一次,小姐两次,小姐三次。”旁边的声音持续传来。
她火大的转头。“叫什么叫啦?!要叫小姐不是来这里叫的!”这人长得人模人样,还一副斯文样,想不到竟然是个见死不救、幸灾乐祸的家伙。
男人轻笑了下。叫小姐?亏她想得出来。“我是在测试,要叫妳几次妳才会转头。”
无聊!她瞪了他一眼。“你如果要骗财,很抱歉我没有;若你要骗色,很抱歉,也没有。要是想搭讪,我只能说你眼睛生错地方。”她继续气喘吁吁地搬动机车。
喔!超重的,没力。
他看她累得像条狗一样。“我是要跟妳说,”他指着后头的轿车。“妳刮到我的车子了。”有趣!现在的女人似乎都很自以为是。
她马上探头看。“原来这是你的轿车,你停在这边挡住我的出路,我逼不得已要搬动机车才会刮伤你的车,你要怪谁?!”好啊!总算让她找到凶手,真恨刚才没多刮几条。
“小姐,请妳看清楚,这是路边停车格,为什么不能停车?”他也毫不客气反驳,想不到对方竟然是那么无理取闹的人。“容我提醒,妳停车的位置才是违规的,根本没划白线停车格。”他明确指给她看。
她左右观察了一会儿,讪讪的看着他。“……对不起,我愿意赔偿你的损失。不过我再一次澄清,我不是故意刮你的车的,我是在搬动机车时不小心刮到的。当然,如果你要记恨的话我也不会阻止。”
她做错事绝对会勇于承认,而且看对方虽然一副斯文样,却好象不太好惹,先认错再说。
“好吧!看在妳认错的份上,我就大方原谅妳。”他本来就没打算要跟她算帐,只是要提醒她说他要把车移走了,她可以不用搬得气喘吁吁。后来因为她的不礼貌让他大感不爽,现在既然她认错了,那也就算了,反正只有刮痕。
“谢谢你的大恩大德。”还真大方勒,早知道就多刮几条。“那请快点移走好吗?”
“当然!我还怕妳又以为我要跟妳搭讪了。”他露齿一笑,讽刺意味极浓。
“想太多。”她强力克制自己的双脚朝他的车子踹去,真想直接骑着她的小绵羊冲撞上去,反正它已经快尽忠报国了,何不让它牺牲得更有意义?!
“哈哈!”他毫不客气对着她大笑了起来。
这女人真有意思!表情全写在脸上,看她气到脸都快爆开,终于让他的心情好了一些。现在已经很少有这么直接的人了,看她的样子及穿著,应该还满年轻的,由丰富的表情看得出是靠一股蛮力行事的女人。不过她勇于认错的方式他欣赏,至少他认识的女人中,很少有人会那么干脆。
“先生,你笑归笑,也请赶快把车子移开,别浪费彼此的时间。”看他的穿著,也知道八成是个事业有成的男人。这样的男人通常把赚钱当作是人生第一目标,怎么会容许别人占用他的时间呢?
“还好,反正我不赶。”他优闲的靠着自己的车子,没意外的看到她脸色为之一变,简直可媲美四川变脸。
逗人不是他的本意,可是看她气得想跳脚又极力忍住的模样,只能用一个爽字来形容。
她鼓着双颊,有点火了。“先生!如果你是登徒子的话,我只能说你太不挑了,本姑娘有没有姿色,你随便问一个路人,大家都会老实告诉你,『你瞎了』。如果你只是喜欢逗人的话,我只能说你很幼稚。”
“第一,我不是登徒子。第二,不用问人我就知道妳的姿色如何。”他故意上下瞄她一眼,然后叹个气。“第三,我不喜欢逗人,但我喜欢逗妳。”看她鼓着脸,觉得这女人还挺可爱的,骂人时发亮的眼睛是她最美的地方,他特别钟爱女人的眼睛。
她气极了!握起拳头,趁他来不及阻止前,踢了他车门一脚。好大的一声撞击声,把两人都吓到。
维心马上反应过来。“你……”她一脸惊诧的看着他。“我不是故意要踢你车子的,是我的脚不听使唤,它自己要踢的,你不要怪我。”
一火大,她就踢下去了。看到车门微凹,她吓到了,毕竟女人还是敌不过男人,要是他要殴打她,她也逃不了。上演马路追杀记,的确是挺丢脸的事。
“是吗?那叫妳的脚出来跟我道歉,要不然就叫它赔偿。当然,要回报妳的脚一腿也是可以的。”他嘴角微微抽动。脚不听使唤?他还第一次听到,有点创意好不好?根本就在瞎掰!
“我跟你说。”她拉紧手上的包包,一面盯着他。“我的脚它……咦?!”手往旁边一指,她转身拔腿就跑。
开玩笑!反正她的小绵羊早就有报废的念头,干脆先把它拋弃,改天有缘再相逢;至于主人她,就先溜了,要不然等一下死的可是她,不是她的脚。原谅她吧!小绵羊。
男人盯着她极其幼稚的举动,直到完全不见身影。这女人八成是漫画看太多,竟然连落跑这件事都做得出来。
没关系,山水自有相逢处,等着瞧。
不过他还是极为幼稚的上前补了她的小绵羊两脚,毫、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