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一下:“好像有。促销品分三等,价值分别是20、30、40,当时缺的是30块那种。”
“二三十块的东西也要力争的人,通常是爱小便宜又要面子的人。你为什么没想过和专柜小姐商量,把贵的那件促销品给她呢?那样她既有面子又占便宜,何乐而不为?厂家搞促销,送出大量促销品,为的是回馈客户和带动消费者,对你的做法他们只会感激你为他们维护声誉。但是现在,你签名从商场不付钱拿走货品,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懂吗?”
我傻了眼,这么简单的事怎么想不到?但我还是嘴硬:“不管你怎样泼我冷水,我是决不会放弃的。”
他无奈地点点头:“我拭目以待。”
刘之牧料事如神,第三天的工作我没能坚持下去。隔着办公桌,上司冷冷要求我写一份当时的事情经过,另外按照公司规定我还必须被课以货物十倍的罚款。我什么都没写,走进更衣室把制服月兑掉换上自己的衣服,然后打电话给之牧:“你的老婆失业了,请她吃饭如何?”
他在电话那边失笑,勉为其难地说道:“如果吃得不多,我可以考虑。”
在餐厅里我不住抱怨:“上司在培训时明明对我最好,夸我聪明上进,还因为大家同乡的关系,不止一次暗示以后要给我肥缺。”
之牧奇道:“这你也信?孩子气!人心隔肚皮这话没见过也应该听过,看来以后你还得多多长见识才行。”
我撂下刀叉:“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冷嘲热讽?难道这样可以使你更加信心百倍吗?像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世的人,当然没必要受这种窝囊气。”
他瞟我一眼:“我十二岁开始就骑自行车在社区里送牛女乃报纸,大学以后的学费也是自己赚的。你说我有没有受过气?我可不是那种一受气就会跑掉的人。”
我沮丧地看着他说:“是,你是无敌幸运星、詹姆士邦007,上天入海无所不能,但我只是个普通人。”
他也放下刀叉,优雅地拿过餐巾擦拭一下手,然后拍拍我的手安慰我:“其实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新人,你的表现已经难能可贵,你的反应很敏捷,欠缺的只是经验和试炼。”
我松了口气,不管是真是假总是个正面评价,我模仿他的口气依样画葫芦:“虽然你料事如神,足可以去外面摆摊赚钱,但是也让你的妻子安稳吃饭好么?她心情不好又吃不饱的话便会乱发脾气,到时候受苦受难的可是你。”
于是大家一笑了之,从此不再提起此事。任性这种东西是非常矜贵的,如果不是吃准有人为你收拾残局,哪个敢由着性子做事?如果不是仗着刘之牧撑腰,我又哪敢那么大胆拍就走人?
经此一役,我放弃找工作的宏伟打算,开始仔细琢磨怎样成为一个商人妻子。寒窗十几载,原来我唯一的工作是做好刘太太,然后发现这里面其实也是大有学问,做情人或许是越漂亮越好,要坐稳原配宝座需要的却是头脑,美貌倒好像成了其次。
我抱怨:“现在的学习计划比读书那时还重。经济、政治、人物、时尚每样都需要涉猎。”
“但是我看你如鱼得水。”他温和地勉励我。
是的,我真的很能融入这种生活,好像天生我就该生活在这种地方。曾经看到西饼屋做糕点用专门的模子,压一压就是一块漂亮的饼干,而刘太太这个模子似乎是专为我量身订做,甚至无须做太大的修改,虽然偶尔厌烦,但依然快乐的身不由己。
“我接受能力一向很强。”
“你为什么不想想是我打造了一个适合你的环境?做刘之牧的太太,无须像其他人一样去适应社会,你要适应的只有我!”
我心内震撼,原来我的价值不过如此,于是忍不住出言讽刺:“那你可真是用心良苦啊。”
“对你我一向如此。”他理所当然地解开我的睡衣带子,用嘴唇一寸一寸熨烫我的肩,我的肩上有一只彩色蝴蝶文身,衣裳褪尽便见端倪,他问我:“静言,你的肌肤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这么完美的皮肤上怎么会有瑕疵?”
我冷冷地看着他,他所见过最美的?他到底见过多少个女人的果肩?婚前又到底有多少个女人?我不知道也没有问过,甚至连婚后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清白。他的隐藏面太多太多,如果非要绞尽脑汁了解一切,只怕会要累死,而且我也并不太在乎,我们之间的主动权从来就没有一刻操纵在我手上过,我只要能够保有自己的心就不算输得太彻底。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太麻烦,我不希望被这种激烈的情绪所左右,保持冷静淡然就好。
再说我又有资格要求什么?我肩头的美丽蝴蝶不也是为另一个男子刻上去的么?在十八岁那年,与单远的爱情是我生命的全部,小小女生为了博君一笑,便是流血疼痛也算不得什么。爱情如此伟大,让我奋不顾身,婚后这样东西却变得什么都不是,它已经自我的生命中淡化,不留痕迹。虽然午夜梦回,初恋情人的名字仍然能够让我的心脏不自主的抽痛,那个与我相约私奔却被狠心抛弃的男孩将是我一生的痛!
匆匆的也是将近两年的时间了,这段时间里,我与之牧之间的气氛很微妙也很难形容,当然并不是没有亲昵的时候,尤其在外人眼里,简直是情深意笃、你浓我浓。其实私下里我们都明白,我们更多的时候是在相互算计着,悄悄地、密切地审视对方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所间表达的意思。我们两个像是在演戏,这并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婚姻,我不是一个优伶,他亦不是一个戏子。也许经过多年商场的历练,他已经很能习惯把婚姻也当作是一项战斗,可我还没能和他一样修成正果,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很累---特别是在一直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不过经过昨晚,我想没准没那么糟,他也许是爱我的。
之牧缓缓睁开眼睛,我的手还停留在他唇边,他顺势咬了一口:“精神养好了,一大早就想勾引我,刘太太?”
我“啊”的一声缩回手,昨晚手掌被擦伤的地方还在刺痛,他马上撑起身子审视我额上的伤口,惋惜地说:“我原打算陪你一起去静园的……只是没想到你会那么心急。可能会留点小疤痕……不过,”他的笑脸一收,又带些揶揄讽刺继续说道:“这也算是为你出人意表的行为留下个纪念吧。”
我不语,男人就是这样,昨晚我们多么亲密,一到早上就变脸,还没下床呢,灰姑娘变身也没他快,男人只有在枕头上时对女人最好。
他掀开被子,拨了个电话让餐厅给我们送早餐上来,起身的时候突然低声说:“Shit!”
我抬头,看见他皱着眉又坐下来:“怎么了?”
他把右脚搬上床,我也惊呆了,他的整个脚踝一片青紫,而且高高肿起,简直像个馒头,我马上想起他昨晚崴到脚,只是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
“怎……怎么会这样?”我结结巴巴地问。
“昨晚我顺便让医生看了一下,没什么大碍,可能扭到筋。”他吩咐我:“口袋里有药,你帮我拿过来。”
我内疚地照做,又找来棉棒帮他轻轻涂药:“你昨天怎么不上药?”
他瞪着我,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