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初春的夜晚,乍暖还寒。
晚上十点牛,商遥一个人走在僻静的小巷中,“蹬、蹬、蹬”的脚步声表明她正在盛怒中。商遥一边用力踩着脚下青石铺成的小道,一边在心里一千零一遍地发誓,不买上洋房名车,绝不再回那个不是家的家。
回想刚才继母那副嘴脸,越来越觉得,当初从家里搬出来是明智的决定。
商遥快呕死了,回老爸家吃个饭也叫吃白食吗?不过是专科毕业没工作罢了,那黑心的后妈竟然敢那么说她!等着瞧吧!
说起来,她老爸也没用,听那女人损商遥,只会闷头吃饭,连话都不替她说一句。他商连亭可就这么一个女儿,亏他成天说最疼她!
她商遥吃白食,那继母带来的拖油瓶呢?大她两岁,但商遥死也不会管她叫姐。在一家公司当小职员,每月自己挣了自己花,也不交家用,却在家里又吃又住,她老娘又没工作,吃的是谁的呀?!
但显然现在是她后母当家,若不想被轻视,一不能没工作,二不能没钱。
可是以商遥现在的状况,工作都找不到,凭什么发财呀?除非能找到个大款嫁了,可惜以她的生活圈子,是没机会认识大款的,还是另谋出路吧!
唉,老天指点她一条生财之道吧!
商遥一边在心中祷告,一边穿过一条小巷,小巷的外面是一条酒吧街,音乐嘈杂,她不由加快了脚步。
咦!那是什么?
前面的路上横着一道黑影,还在微微颤动。这条路商遥走惯了,从没见过什么不明物体,大着胆子走过去,哇,好刺鼻的酒味!
商遥天生对酒敏感,一口就能醉,一看碰上只醉猫,心想还是早点躲开为妙。
正要从他身上迈过去,突然眼尖地发现,那醉猫腕上有块闪闪发光的金表。商遥收回已经抬起的脚,掩着鼻子,睁大眼睛,开始打量他全身上下。
哇!亚曼尼西装、范思哲衬衫,领带和腰带的品牌商遥不认识,但能看出价值不菲。原来这醉猫竟然是个大款耶!
商遥不由感谢老天听到了她的祷告,这么快就送了只肥羊到她眼前,这下有钱赚了!
别误会,咱们商遥虽然想赚钱,但趁火打劫、落井下石的缺德事还是干不出来的。她想的是设法把这醉猫带离此地,免他冻死。等他清醒了,再向他要一笔感谢金。
看他这身行头,肯定超级有钱,出手一定很大方,说不定够她吃三年的,那么,她就暂时不必为没工作伤脑筋了。
只是,不知这位富家子怎么会醉倒在这种地方,这附近方圆三十公里;都没有高级住宅区,真奇怪!
避他为什么,只要给她钱就好了。
主意一定,商遥蹲子,托起他的左腋,用力想把他拉起来。可是以她一百六十几公分的瘦弱之躯,推着这男人就像蜻蜓撼石柱——纹丝不动。
好在那醉猫也觉得睡在地上不舒服,还有一点儿残余的意识,在商遥再次努力时,顺势站了起来。可他喝得实在太多,根本站不稳,本能地把体重移到商遥身上,又睡着了。
天哪!他真是重!商遥吐了口气,看来无法把他弄回自己的小窝了,幸好不远就有一家小旅馆,先把他弄到那儿再说。
虽然这家伙重得让她几乎走不了路,看在钱的份上,商遥没放他自生自灭,一边摇摇晃晃架着他向前走,一边冲他冷哼:“没事长这么重干嘛?你感谢金要加倍付给我!死醉猫!”
当商遥龇牙咧嘴,一步三摇地把他架到几十米外的旅馆时,已经快要支持不住了。幸亏老板看出她的窘境,赶快叫了两个伙计来接手,她才算解月兑。
“老板,我要两间单人房,最好的那种!”她决定今晚不回自己的窝了,免得明早他跑了。至于房钱,当然是他付。
老板大约六十多岁,有点发福,看起来很和善,冲商遥笑嘻嘻地,眼睛瞇成一条缝:“对不起小姐,我有几个亲戚来了,房间都住满了。我最多能把自己的房间让出来,也就只有一间。”
一间?商遥皱起眉:“那可不可以打个地铺?”反正那醉猫睡死了,也不会对她怎样,让他跑了可白劳神了,她得看着他。睡地铺的,当然是他了。
伙计把醉猫弄到铺好的地铺上,就离开了。商遥锁好门,打量一下周围,满干净的。她拉开被子,打算和衣而眠。
“珂……珂珂……”睡在地上的醉猫开始呓语。
“渴了?原来是个结巴!”说来商遥真有点失望,那醉猫虽然人事不省,但脸上轮廓分明、线条清晰,看得出是帅哥一个,如果睁开眼睛,绝对能迷死一大票女人,而且又这么有钱。只可惜竟然是个结巴,老天造人果然不会十全十美。
虽然失望,商遥还是倒了杯水,送到他的枕边。他结不结巴都无所谓,反正她图的,只是那笔感谢金,只要他付了钱就好,就算他斜眼歪脖外加口臭,也不关她的事。
“来,喝水了!”商遥没好气地托起醉猫的头,他身上酒味真重,让她闻了很不舒服。
醉猫被她一摇,睁开了双眼,却不接那杯水,只是直愣愣地看着商遥,一把抓住她的手:“珂珂,你来了,你终于来了!”
只见他的大头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商遥正感叹近距离看帅哥的震撼,突然发现自己的嘴唇被吻住了,一股酒味从嘴里传来。
这是怎么回事?这可是她的初吻,这小子醉胡涂了,把她当成别人了。
商遥柳眉倒竖,用力想推开他,可他就是不放手,拚命地与她唇舌纠缠,火热得让她几乎无法呼吸。
哦,他嘴里的酒味真重!
商遥觉得头开始晕了,被他口中的酒味引起了反应,慢慢失去了知觉。
凌晨四点,商遥醒了。
抓着自己的头发,瞪着那个睡死的男人。两人全都一丝不挂,地铺的单子上有一块鲜明的血迹,身体的不适感,告诉她发生了什么。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让一个陌生人夺去了她的童贞!都因为这该死的酒精过敏体质,让她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从女孩变成了女人。
商遥心乱如麻,只想赶快逃离。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乘他没醒,赶快跑了出去。
外面天还黑着,商遥快步走着。这里离她的住处很近,十几分钟就回到了她的小窝。
甩上门,气喘吁吁地靠在门后,深呼吸几次之后,商遥觉得终于能正常思考了。
意外地,虽然懊恼,却并没有太深的悲痛,她从没想为谁保留处女之身,让自己保留童贞到昨天,是没遇上适宜的对象。
如果她有所爱的人,为他守身是必要的。但商遥笃定会让她痴狂的男人根本不存在,将来结婚,只要找个条件相当的人就行了,与老公之间不会有太浓烈的感情。
既然如此,她也不必把昨晚的事看得太重要,现在已不是被人模手就砍自己手的年代了,除了不再是处女,根本没什么不同。
真正让商遥难过的,是她发现左耳的耳钉不见了。那是一对小巧的琉璃珠,镶在银制的底座上,不名贵,却很罕见。是她亡母的遗物,商遥向来极为爱惜,现在却丢了一只。
左思右想,看见那醉猫前,她还模到左耳的耳钉,最大的可能,是掉在旅馆里了。可就算打死商遥,她也不敢回旅馆去面对那个人。
唉,丢了就丢了吧!至少还留下一个,纪念意义远比实用意义深得多。
时光如流水,转眼就过了三年。